4、决定
5、签署与公布 行政法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例外:国家安全、外汇汇率、货币政策可当日施行) 6、备案
六、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1、权力机构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事前监督:授权立法;事后监督:一般立法或特殊立法 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 2、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 3、人民法院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行政行为(二)----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一、行政给付 又称行政物质帮助
1、 形式:(1)抚恤金 (2)特定人员离退休金
(4) 社会救济、福利金 (4)自然灾害救济金及救济物资 二、行政许可 1、特征
(1)行政许可的主体为特定主体
(2)行政许可是一种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无申请,即无行政许可
(3)行政许可原则上是一种受益性行政行为
(4)行政许可决定具有多样性 (5)行政许可一般为要式行政行为
(6)行政许可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指许可的申请、及监督管理等一系列制度的总和 2、程序
(一)行政许可的一般程序 1、申请程序 2、受理程序 3、审查程序 4、听证程序
审查、批准以
5、决定程序 限期作出行政决定,最常见决定程序 6、期限 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行政许可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可延长10日。 7、变更和延续 (二)行政许可的特别程序 1、招标、拍卖程序
(1) 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签订合同和颁发许可证 (2)拍卖委托阶段、公告与展示阶段、实施阶段 2、认可程序 考试、考核、核准 3、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