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区别 下载本文

(2) 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一种是各级人民政府直

属的内部机构,另一种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内部机构。(主要)

(3) 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公安派出所 其他社会组织

1、 范围:即行政系统以外的社会组织。 2、 性质:具体存在形态可以是企业单位、事业单

位,也可以是社会团体或者群众性组织。 3、 具体类型:

(二)

(1) 行政性公司。如,烟草公司、自来水公司、

(2)(3)(4)煤气公司。

根据授权从事一定行政职能活动的事业单位。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根据授权从事一定行政职能的企业单位。 被授予一定行政职权的社会团体、群众性组

织及其他社会组织。如,工会、律师协会、妇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行政行为概述

一.概念 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或

履行行政职责所做出的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二.特征 (一)公共服务性 (二)从属法律性 (三)裁量性

(四)单方意志性 行政主体行使国家行政权的行为 (五)效力先定性

(六)强制性 三.内容

(一)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 (二)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 (三)变更法律地位

(四)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四.效力

(一)公定力 是指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一经做出,不论其实质上

合法,都具有被推定为合法而要求所有机关、组织或个人予以尊重的一种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