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可不做地下室物业:多层、小高层及中高层(根据各地结构计算争取)
(此做法通常用于住宅与地下车库的地下室标高相差较大的情况下。此做法会减少钢筋砼的用量,但却使防水层用量增加,同时增加结构及防水施工的复杂性,增加施工质量隐患,而实际的节省费用尚无准确数据。故是否采用应综合权衡后决定。)
2.2 优化地下室轮廓,减少无效空间
2.3 .自行车库,由于坡道面积大,尽可能集中设置,减少出入口。
2.4.化无用为有用
b.可将高层住宅楼投影下面的面积分成多个小面积库房,一次性租售给楼上的用户作为储藏室,这即方便业主的生活用品、蔬菜和水果的储存,又有利于开发资金的回收 。
2.5 .人防面积的控制
尽量通过异地建设减小人防应建面积;
控制人防口部数量、面积和位置,有效减少不可租售地下室面积 人防尽量布置在住宅楼的地下空间内,减少人防设施对车库的影响
2.6.其他控制方法
?设备用房在设计时减少对有效车位的占用。 ?地下二层设备用房布置与上层对齐,方便设备安装。
?在变电站顶板设吊装孔,避免产生由于设备高度而导致地下室局部层高需增加的可能。 ?防火分区的划分时,尽量利用住宅楼梯或自行车坡道进行疏散。
?排风井及地下室出地面的楼梯间均应避开景观轴线及出入口,并保持与住宅有一定距离,避免降低住宅的价值。
3.架空层面积
架空层相当于无围护结构的正常楼盖(同时高度大于标准层高度),其造价与标准层造价相差无几,每建一层架空层时,按可售面积单方造价3500元计算,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高 层33层——则可售面积单方造价增加约为3.0%,及105元/m2; 中高层18层——则可售面积单方造价增加约为5.6%,即196元/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