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入相应材质的容器内,做好唯一性标识,在运回实验室打开前保持密封,防止污染,气温较高时应对样品冷藏保存。
3. 质控样品
3.1 全程序空白样:每批样品需采全程序空白样,随同样品一起测定。
3.2 现场平行样:每批样品叶绿素a、初级生产力等项目需采20%现场平行样品,细菌总数、粪大肠菌群、总大肠菌群、生物发光菌等项目需采10%现场平行样品,平行样的相对偏差不得超过20%。
4. 现场记录
现场填写采样记录,记录内容除了记录现场测定参数外,应注意描述样品性状感官指标。
三、实验室检测 1. 微生物检验用品
1.1试验器皿:所有试验用品都必须洁净不附着任何残渍,应剔除已破损、有划痕或有气泡的器皿。实验用无菌器皿应在无菌条件保存。
1.2培养基配制:必须试验纯度合格的试剂。每批培养基制备需有记录,包含名称、pH值、灭菌条件、配制方法、日期、人员、试剂批号。使用前检查保存条件和期限等信息,并进行无菌检验。将培养基放入37℃恒温箱内培养24h来验证。
1.3纯水质量:每月检测一次,项目包括:电导、pH、总有机碳、Cd、Cr、Cu、Ni、Pb、Zn、氨、游离氯、细菌总数。
2. 无菌室检查
每月进行至少1次消毒后检查。培养基用琼脂平板,在洁净工作台和洁净工作台外各设一点,使用撞击式浮游菌采样器采集10min,共1000L。37℃培养24h,平均菌落数超过5个需重新处理。
3. 设备检查
3.1高压蒸汽灭菌锅:每次使用时,记录温度、气压和灭菌时间。每月至少一次使用热变色滤纸条检查灭菌效果。
3.2紫外灭菌灯:每月用浸有乙醇的湿布擦拭一次,每季用紫外光度计测量紫外灯光强度不少于初始值得70%,否则,即应更换新灯。
3.3显微镜:应按操作方法使用,使用后用擦镜纸清洁光学玻璃部分和载物台,注意防尘。
3.4微孔板检测系统(酶标仪):保持24小时开机,每两个月关机重启一次。 3.5冰箱和冰柜:存放物品需标明名称、日期,每天检查和记录冰箱(或冰柜)温度,过期及无用物品及时清理。
3.6恒温培养箱:在用的培养箱每天检查1~2次,记录温度稳定情况,变化≤±0.5℃。 4. 质控样品
4.1 空白样品:细菌总数、大肠菌数和粪大肠菌群检测中,每批样应做两个空白皿培养,以检查水、培养基和器皿的无菌状况,对自配或商业提供的培养基,要采用标准菌种或参照菌种对培养基的有效性进行评估,不得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培养基。
4.2 平行样品
大肠菌群和粪大肠菌群检测采用多管发酵法,每月随机取一个样品做室内平行培养检测;
浮游动物和浮游植物定量检测时,要做双片平行测定;
细菌总数检测做至少3个不同稀释度的双皿平行培养,取均值数据; 发光菌检测每个样品做3个平行,取均值数据;
蚕豆根尖微核试验每个样品做3个平行,每批做一个室内平行; 底栖动物样品需全部分检,并按类分装在标本瓶中固定; 平行样品测定的相对偏差不得超过20%。 5. 质控记录
所有与监测质量相关的检查需有记录,随样品分析填写空白、平行等质量控制记录。
第六章 噪声、振动监测
一、主要依据
1.《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3.《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 4.《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GB 10071—1988)
二、噪声 1. 仪器校准
每次测量前后用声级校准器对测试仪器进行声级校正,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dB。使用延长电缆时应注意长电缆对声波信号的衰减,应使用延伸电缆与声级计一起进行声校准,记录校准情况。
2. 现场监测
现场核查监测点位和测量条件,噪声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为5m/s以下时进行。无法避免在特殊气象条件下测量时,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测量准确性,同时注明当时所采取的措施及气象情况。
三、振动 1. 仪器检查
认真检查仪器状态,确保在仪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2. 现场监测
现场监测核查监测点位和测量条件,测试开始后,注意防止出现影响测试结果的干扰,禁止在拾振器附近走动。如遇明显影响测试结果的突发干扰信号已被采集,应重新开始测试。
附表:
附表1 水质监测部分项目平行双样质量控制表 项目 样品含量范围(mg/L) 0.02~0.1 氨氮 0.1~1.0 >0.1 <0.05 亚硝酸盐氮 0.05~0.2 >0.2 <0.5 硝酸盐氮 0.5~4 >4 <0.5 凯氏氮 >0.5 0.025~1.0 总氮 >1.0 <0.025 总磷 磷酸盐 0.025~0.6 >0.6 <2.0 高锰酸盐指数 >2.0 <4.0 溶解氧 >4.0 ≤5 ≤20 ≤10 ≤5 ≤25 ≤10 ≤5 ≤25 ≤25 ≤10 平行样相对偏差(%) ≤20 ≤15 ≤10 ≤20 ≤15 ≤10 ≤25 ≤20 ≤15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