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基础理论 下载本文

第2节 社会保障的理论依据 一、现代西方的社会保障学说 (一)德国新历史学派

新历史学派又被称为“讲坛社会主义”,其主要代表人物有施穆勒(Gustav Schmoller)、布伦坦诺(Lujo Brentano)等人。传统经济学认为,国家的职能就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而不是干预经济。但新历史学派认为,国家除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外,还有一个文化和福利的目的。国家是集体经济的最高形式,在进步的文明社会中,国家的公共职能应不断扩大和增加,凡是个人努力所不能达到或不能顺利达到的目标,都应由国家实现。他们从改良社会主义观点出发,提出要增进社会福利,实行社会改革,并通过工会组织来调整劳资之间的矛盾,主张由国家来制定劳动保险法、孤寡救济法等。这些主张成为德国政府实行社会保障制度的依据。德国推出了世界上第一部《疾病社会保险法》,并随之颁布实施了一系列重要的社会保险法律。新历史学派的社会改良主张被俾斯麦政府所接受,从而成为德国率先实施社会保险的理论依据。 (二)福利经济学说

A.C.庇古(1877----1959),是英国著名的经济学家,被称为“福利经济学之父”。1912年,庇古出版了《财富和福利》一书,1920年又把该书扩展为《福利经济学》,这本书系统地论述了福利经济学理论。作为现代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分支,福利经济学不仅在发展过程中衍生出公共选择经济学和产权经济学,也对社会保障理论的发展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

庇古认为,经济福利的增大,取决于两个因素:即国民收入总量的增大和国民收入分配的平均程度。这是检验社会福利的两个标准。庇古关于国民收入分配越平均,福利越大的论点,基于边际效用递减规律。他认为,把收入从相对富裕的人转移到相对贫穷的人手中,从整体来说,就一定能够得到更大的满足。他从中得出结论说,在不减少国民收入总量的前提下,“提高穷人所获得的实际收入的绝对份额,一般来说,将增加经济福利”。同时,他提出由国家采取征收累进税、举办社会福利设施、失业津贴、社会救济等措施,实施财富由富人向穷人的转移,以达到收入的均等化。

新福利经济学的贡献主要在于:一是提出了社会福利函数理论;二是提出了社会选择理论;三是对市场失效与政府作用进行了研究。 (三)瑞典学派

瑞典学派,又称北欧学派或斯德哥尔摩学派,它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斯德哥尔摩大学,其奠基人是维克塞尔等人。瑞典学派关于国家调节经济生活的政策主张和关于“自由社会民主主义”的经济制度理论,在西方经济学界有着重大影响,成为瑞典福利制度的理论基础。

维克塞尔主张改革当时的瑞典经济制度,改善无产阶级的状况,增进全社会的福利。例如,他提出要扩大公共经济成分,由国家执行收入再分配政策,以弥补初次分配造成的收入不平等。维克塞尔认为,应当由社会规定适当价格和最低工资,以提高穷人和富人的交换能力,从而增加社会总效用。瑞典学派强调收入和财富分配均等化,主张用累进税率来解决分配问题。他们认为,一个理想的社会应当把福利普遍给予社会的成员,使人人得到幸福。为此,国家应当担负起环境保护、公共产品和劳务的供应、经济稳定、收入和财富的分配等方面的责任。 (四)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

凯恩斯在《通论》中提出了“有效需求”不足理论,认为资本主义制度下

存在着的生产过剩和失业是“有效需求”不足造成的。为解决“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他主张确定经济政策的目标时要刺激需求,才能使资本主义经济实现充分就业。在凯恩斯的国家干预思想中,社会保障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他主张通过累进税和社会福利等办法重新调节国民收入分配,它还提出消除贫民窟,最低工资法,限制工时立法等主张。他倡导积极国家,反对自由主义的消极国家,强调维护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凯恩斯宏观经济理论占绝对主导地位,成为建立国家的重要思想基础和资本主义各国制定公共政策的主要理论依据。他的有效需求理论对西方国家的社会保障政策产生了重要影响,成为当时和后来相当时期内西方福利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理论依据。 (五)罗斯福的社会保障思想

罗斯福为摆脱经济危机,积极推行新政,新政的内容其中之一就是制定了一套反危机的社会保障政策。正是在他的提倡和努力下,美国于1935年通过《社会保障法》,开始建立正式的社会保障体系。在社会保障领域,罗斯福反对保守政策,主张政府干预,把充分就业作为新政的首要目标,以扩大政府支出刺激经济复苏。罗斯福在论述社会保障制度时,提出了一系列原则和主张,其中一些思想至今仍为各国政府所推崇。 (六)新剑桥学派

新剑桥学派以维护“凯恩斯革命”的理论正统为己任,企图根据凯恩斯关于社会哲学的论述,建立并发展新的收入分配理论。新剑桥学派把改善资本主义社会收入分配结构,实行收入均等化,作为经济政策的首要的、绝对的目标,其他目标均处于从属地位。要实行收入均等化,主要依靠社会政策,而且有必要依靠社会的政治力量。他们坚决主张通过政府干预来改善收入分配失调的弊端。 (七)贝弗里奇的福利计划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1942年11月,英国政府责成以W·H·贝弗里奇为主席的社会保险和联合事业部际委员会提出了一个题为《社会保险及有关服务》的报告,即著名的“贝弗里奇报告”。“报告”指出英国存在的“五大弊病”,即贫困、疾病、无知、脏乱和懒惰。报告建议社会保障计划包括三种社会保障政策,分别运用于满足不同的社会需求: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自愿保险。社会保险用以满足居民的基本要求;社会救济用以满足特殊情况的需要;自愿保险用以满足收入较多的居民的较高的需要。前两种保障方式都是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为目的的。报告认为整个社会保障制度是全面社会改革的一部分,主要是针对贫困的,同时提出了6条改革原则:1. 对相同情形的受保对象发放基本生活资料补贴标准一致的原则;2. 交纳保险费用标准一致的原则;3. 对受保对象提供的补助金必须充分,能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原则;4. 全面和普遍的原则,保障范围和对象应全面,能覆盖全体社会成员;5. 管理责任统一的原则;6. 区别对待的原则。

英国政府在批准贝弗里奇报告的基础上,通过了一系列社会保障立法。一些西方经济学家认为,“贝弗里奇报告已经成为社会保障思想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它的影响已经遍及世界所有主要国家。它树立了系统地实行社会计划化而不零敲碎打地解决个别需要这样一种政策的典范”。贝弗里奇本人也因此而获得了“福利国家之父”的称号。

(八)社会民主党的“福利社会主义”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欧社会民主党的“福利社会主义”影响很大,在客观上对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起了促进作用。其突出特点是打着社会主义

的旗号推行福利国家的社会政策。其中,英国的工党和瑞典的社会民主党关于“福利国家“的理论及政策影响最大。

英国工党是欧洲最大的社会民主党。它提出了“民主社会主义”的理论和纲领,继承了“讲坛社会主义”和“费边社会主义”的传统,制定了关于“民主社会主义”的五项原则,即“政治自由、混合经济、福利国家、凯恩斯主义和平等信念”。英国工党将福利国家的理论变为执政的纲领和政府的现实政策。瑞典等北欧国家的社会民主党在福利国家的实践方面起了示范作用。它在政策上主张“混合经济”,不赞成生产资料国有化,认为在生产资料私有化社会中,也可以达到“经济与社会平等”的目的,通过高额累进税制和工人参加企业管理的“劳资合作”,不用实行公有制,也能实现社会主义。瑞典被西方称为“福利国家的典范”。

社会民主党的“福利社会主义”理论,虽然迎合了资产阶级的统治需要,但在客观上对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发挥了积极的影响,是现代社会保障学说的一个组成部分。

(九)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

社会学同样为社会保障提供了丰厚的理论基础。在此,我们仅以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为例。需求层次论是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的一种很有影响的社会学思想。在马斯洛所著的《激励与个人》一书中,他发展了亨利·默里关于人的需要的思想,把人的需要按照发生的顺序,由低级到高级成梯状分为五个层次,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需要,每一个层次的需要均包含若干具体的内容(见下图)。

第五级需要:自我实现需要 如胜任感、成就感?? 第四级需要:尊重需要

如自尊、能力、权威、地位?? 第三级需要:社交需要 友谊、情感、归属??

第二级需要:安全需要

如人身安全、职业安全、经济安全?? 第一级需要:生理需要

如衣食、住房、基本生活保障、性欲??

马斯洛认为,在低层次需要获得相对满足之后,才能发展到较高层次的需要;但高层次的需要发展后,低层次的需要仍然继续存在。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确实反映了绝大多数人的一般需求规律,这种规律揭示了社会保障的重要性,在现代社会里,社会成员的需要的满足,客观上离不开社会保障制度的保障;愈越低低层次的需要,就愈是离不开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正是促使社会成员的需要获得满足并由低级向高级转移的良好的社会机制。

第4章 社会保险

第1节 社会保险概述

一、社会保险的定义

社会保险是以国家或社会为主体,在以工资收入为主的劳动者遇到年老、疾病、伤残、失业、死亡等特殊事件时,运用法律手段,动员社会力量,给劳动者提供一定程度的收入损失补偿,以保证劳动者及其家庭维持基本生活的一种制度。

二、社会保险的地位

首先,这一主体地位是由其保障对象决定的。社会保险以全体劳动者为保障对象,劳动者是人口中最多、最重要的部分,劳动者不仅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较大,而且劳动者是社会的主体和中坚力量。

其次,社会保险承担的风险最多。它为劳动者一生可能遇到的所有风险提供保障,对劳动者而言,社会保险已经是一个较为牢固的“安全网”。 社会保险不同于社会保障之处:(1)它的覆盖面比社会保障窄,保障对象仅仅是工资收入的劳动者,而社会保障制度的对象为全体社会成员。(2)社会保险有严格的权利义务对等关系,社会保险的对象享受补偿权利之前,要先尽缴费的义务,社会保障制度的其他组成形式则没有严格的权利义务对等关系。(3)从资金来源来看,社会保险资金来源于雇主、雇员和国家或其中的两方,保障制度的其他组成形式的资金基本来源于国家各级财政。(4)从保障水平来看,社会保险满足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保障水平高于各类社会救助项目。(5)从实施方式与管理形式来看,社会保险一般由国家或政府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社会救助及社会福利由于提供者除了国家政府之外,还有其他包括民间慈善及宗教组织在内的各种社会力量。

三、社会保险的发展历程

(一)社会保险的萌芽

互助组织以会员的共同利益为出发点,共同集资,共担风险,以会员的伤残、疾病、失业、年老、死亡为互助项目,在实际运作中创立多种管理形式,这种不以盈利为目的互助基金组织是社会保险的雏形。互助组织的原则和方法被吸收到社会保险制度中,社会保险依据互助项目分别设立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保险项目。互助基金会为社会保险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社会保险的形成阶段

社会保险制度19世纪80年代诞生在德国是有其特殊历史背景的。当时德国刚完成了统一,国内局势尚不稳定,德国首相俾斯麦为了巩固其统治地位,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