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史最全笔记 下载本文

小前提:灵魂(思维存在者)是一种只能作为主体而被理解的东西。 结论:灵魂是实体。

康德在分析这个推理时指出,这是一个有悖谬的三段式推理,它的悖谬在于犯了“四名词”的错误,即,中词“主体”没有保持同一意义,实际上是两个概念。“主体”在大前提中是一个在认识的主客观关系中处“客体”地位的概念,而在小前提中它是指认识主体,是自我意识。然而自我意识不是精神实体,不能用“实体”范畴对它进行判断。理性心理学却混淆了这两个概念,把作为思维主体的灵魂作为实体来研究,造成了理论前提的根本错误;从此的一切推论当然就不能成立。

(2)关于理性神学的不可能。

康德认为“理性神学”的对象是上帝,主要目的是证明上帝存在。在所有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中,“本体论的证明”是基础。

康德在分析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的证明”时指出,这个证明是建立在把概念和存在的属性混同起来的基础上的。“存在”作为表示事物样式的范畴,关于某物存在的判断是综合判断,需要经验才能把该事物的概念与“存在”范畴连结在一起,但我们不能把“存在”用来规定不能被感知的东西。这种状况就好比我可以想象我口袋里有一百元钱,但实际上不等于我口袋里实际有一百元钱一样,两者的差别是很明显的。因此说“上帝存在”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 (3)关于理性宇宙论的“二律背反”。

康德认为“理性宇宙学”的对象是宇宙(或“世界”),主要目的是要得到关于作为绝对完整体的宇宙或世界的知识。

康德在分析“理性宇宙学”所有关于世界的知识的推理时,与他指出“理性心理学”和“理性神学”的推理是错误的推理不同,认为它们的根本错误是用那些只能被应用于经验的先验形式,包括直观的形式——时空和知性范畴,如有限和无限、原因和结果、必然和偶然等等,对世界的整体做出判断,其结果是造成一些正相反对的命题,而且每一对相反的命题都合乎逻辑。 康德把这种“理性”对“世界”作出两种根本对立的规定,而这两种互相冲突的规定在理论上有都同样站得住脚,谁也不能驳倒谁的现象叫做“二律背反”,它是理性运用知性范畴去规定世界所必然产生的结果。

康德具体对“二律背反”的命题进行了分析,这些命题包括有四组: 第一组:正题——世界在时间和空间上是有限的。 反题——世界在时间和空间上是无限的。

第二组:正题——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由单一的东西构成的。 反题——没有单一的东西,世界上一切事 物都是由复合的东西构成的。

第三组:正题——世界有出于自由的原因。

反题——没有自由,世界的一切都是被决定的。

第四组:正题——世界的因果系列以一个必然存在者为第一因。 反题——没有绝对的必然存在者,世界的最初原因是偶然的。

康德用“归谬法”(反证法)对各个命题证明它们在逻辑上都是可以成立的。 例如康德对第一组命题的证明(仅以世界在时间上是否无限的证明为例): 正题:世界在时间上有开端(有限) 证明:假定世界在时间上没有开端,那么到任何一个被给予的瞬间,一个永恒就已经过去了,因而在世界里,就有一个无限系列的继续着的事物状态过去了。可是,一个系列的无限性就在于它永远不能通过继续的综合来完成。因此,一个无限的世界系列已经过去了,乃是不可能的,所以世界的开端就是世界存在的必要条件。 反题:世界在时间上没有开端(无限)

证明:假定世界在时间上有开端,那么,由于所谓开端就是在它以前的时间里这东西尚未存在,因此就必定有一过去的时间,在这个时间里,世界还不存在,那就是说,是空的时间。但是在空的时间里,没有什么事物能发生,因为空的时间的任何一部分本身都不具有任何“存在”的而非“不存在”的条件,把它和其他部分区别开来,不管我们假定事物是由其自身发生或是由某种其它原因发生,情况都是这样。在世界里,虽然许多个事物系列可能有开端,但是世界本身不能有开端。所以世界在过去的时间方面是无限的。

由于所有的命题在逻辑上都站得住脚,因此康德没有对它们进行否定,而采取调和矛盾的立场去处理它们。

康德认为“正题”代表了传统形而上学和神学的主流,是“柏拉图路线”;“反题”代表的是非主流的看法,是“伊壁鸠鲁路线”。它们的对立大致是近代为理论和经验论的对立。他指出,正题具有实践意义,符合道德和宗教的利益;反题有思辨意义,对自然科学的发展有利。虽然两者有着共同的错误根源,即把只能应用于经验领域的先验形式运用于“世界”这一理念,但只要作出适当的区分,是正反题各得其所,两者还是可以并行不悖的。

细分起来,康德处理四组“二律背反”的命题的态度是不同的。对第一组和第二组命题,认为由于“物自体”世界是根本不可知的,所以正反命题都是错误的。对于第三组和第四组命题,认为正反双方都可能是正确的,不过一个是对“现象世界”而言,一个是对“物自体”世界(本体世界)而言。即自由观适用于本体世界,是人的道德实践必不可少的;决定论适用于现象世界,是科学理论所必需的。 康德的“二律背反”学说的意义:

A、尽管他是转弯抹角地站在唯物主义的立场对唯心主义的“形而上学”的理性宇宙论进行批判,当也间接地给了封建宗教神学以沉重的打击,具有进步意义。因此海涅说他砍了上帝的头。

B、他的学说中包含了一定的辩证法的因素。

(A)它客观上起了第一次从理论上来批判和摧毁十七、十八世纪占统治地位的“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历史作用。

(B)它不自觉的揭示了这样一个事实,当我们的认识从认识现象进到认识本质、从认识相对进到认识绝对、从认识局部进到认识全体时,在一定程度内就必然要发生矛盾。 4、形而上学的结局问题。

康德通过对理性进行分析,对“形而上学何以可能?”问题的解决的总的看法是,形而上学仍然是人类哲学最重要的领域之一,理性仍然是指引我们知识和行动的可靠保证。对形而上学的态度不是全盘否定,而是科学地重建。 康德的具体看法是:

(1)认为理性作为自然的禀赋,并没有欺骗我们,理性本身是客观的存在,是合理的,一切的错误在于对理性的误用和滥用。因此形而上学作为人类的自然禀赋是可能的。

(2)认为要正确地使用理性,理性在自然科学中的正确使用是“导向的使用”,而不是“超验的使用”;理性在道德实践领域的正确使用则是“纯粹的使用”,而不是“不纯粹的使用”,即必须摆脱感性经验却运用理性,建立“道德形而上学”。 康德的实践哲学 (一)康德的自由观

康德在经验知识领域对理性的运用予以了限制,但是在道德实践领域,他对理性予以了充分的肯定,理性不仅不受任何限制,而且被认为是道德得以成立的唯一基础。而他从作为道德的充分必要条件的“实践理性”中推导出的第一个结论就是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绝对自由观。

1、认为纯粹理性的意义就是自由,这种自由是不受任何外在东西决定的存在。使自由在本

体论的意义上被理解。

2、认为自由是道德活动的先决条件,唯有自由的人才能自主自觉地、而不是被迫地行善;惟有自主自觉的行为,才有道德价值。

3、认为自由在道德活动中是善良意志。善良意志是以善良自身为目的的意志,它是绝对自由的,因为它只以自身为目的,摆脱了一切经验因素,包括社会的约束力、自然情感以及个人好恶等等方面的约束。

4、认为自由不是任意,即不是摆脱理性,而是以理性规则为指导,服从理性规则与自由不是矛盾的。因此自由就是自律,善良意志就是道德自律。 (二)康德的道德律

根据善良意志的自由本性,康德分别从形式和内容方面论述了道德规律。

1、认为道德律是“绝对命令”。绝对命令是“应该如此如此做”或“不应该如此如此做”这样的直言句式,它是无条件的,以自身为目的之合理要求。

2、认为“绝对命令”的普遍形式是:“总是按照那些同时可以成为普遍规律的规则行事”。它是一切道德规则所必需的普遍形式,是区分道德与不道德的标准。与它类似的有孔子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圣经》说的:“你要别人怎样对你,你也要这样对人”。 3、它从绝对命令推出了两条道德规律:

(1)“始终把人当作目的,而不把人当作工具。”

(2)“每一个理性存在者的意志都是颁布普遍规律的意志。”

康德明显受到了卢梭的民主思想的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博爱的理想。 (三)康德的道德公设

康德认为虽然反对以幸福作为道德基础,但是由于人有感性和情感,所以现实的道德行为不总是依据理性的绝对命令的,总有以经验知识为基础的价值取向。为了使对幸福的追求也能纳入到道德的行为中,康德提出了“至善”为指导人们行为的道德理想,而“至善”的追求仅仅靠绝对命令是不够的,还需要辅以道德公设。道德公设的作用在于使人确信能够达到至善,从而激励道德勇气和信心,培养向善的道德情感和习惯。 康德的道德公设有三条:

1、假设意志自由。它能保证人们确信可以自己努力实现至善的目的。 2、假设灵魂不朽。它能使人不懈地努力。 3、假设上帝存在。它能保持人们道德的信心。 康德的道德学说是唯动机论,是信仰主义伦理学。 (四)康德的理性宗教说

在以上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中,我们已经看到他在对道德的理性考察中引入了信仰对象——上帝,体现了他的理性宗教说的特征。

总的来讲,康德一方面作为一个理性主义者,对宗教蒙昧主义和宗教狂热、宗教迫害等迷信做法表示反对和批判,另一方面,作为现实中的一个信仰主义者,他又试图把宗教所具有的正当的道德功能与纯粹理性的道德学说结合起来,把宗教理性化、道德化。

(二十八)费希特

社会与国家必须区别开来,社会是目的,国家是手段,国家将消亡。 费希特对康德的批判

康德说的独断论是象那个沃尔夫那样的肯定理性的可靠性而否定感觉的可靠性的的那种唯理论。费希特说的独断论实际上指唯物主义。

经验对象由自我产生,经验对象中包含有意识与存在,或者说,“观念系列”与“实在系列”两个方面。

对康德三个方面的批判:

1、否认“自在之物”,认为客体也是主观的。

2、否认“自在之物”对人的感官的刺激作用,认为感觉也是主观的。 人们认识的表象有两种:一种是凭自由的想象力的产物,另外一种是“不意我们为转移。。。。。。就像连到他们的模特上面一样”。后面一种表象,叫做“有必然性感觉伴随”的表象,又叫做经验。经验就是“实在系列”与“观念系列”在理智中间的直接结合。“理智”是自我意识能动的、自由的活动。

3、否认知识一方面来源于“自在之物”的刺激而引起的感性材料,一方面来源于先天形式,认为感性内容就是先天形式。

自我创作非我,创造知识以及辩证法 三原理

1、自我建立自我。2、自我建立非我。3、自我与非我的统一。

自我在不断的创造非我时就不断地丰富自己,自我的创造过程也是自我的认识过程,所以,在这过程中自我不断丰富着自我对非我的认识,同时对自我本身的认识也丰富起来了。 在进行认识之前就要设立一个知觉者存在,这就是绝对的自我。我既是主体,又是客体。与笛卡儿一样,都是推论的起点。但是在第一原理中,没有认识、没有感觉,是直接的,还没有规定,还没有限制,所以它是绝对的。费希特从自我中分裂出自我的限制,即经验,这与康德哲学正好相反,康德的哲学是先有经验,然后达到经验的统一,即先验统觉的综合统一。 非我并不是唯物主义者所说的“自然界”,它只是自我建立的。意识就是非我与自我在自我之中的统一。费希特又把第三条原理表述为“自我在自我中建立可分得非我与可分的自我相对立”。 辩证法:

比较强调正、反、合的发展过程。康德的二律背反提出了对立面的存在,但他并不认为这是理性思维发展的必然性,他只是认为这是理性的认识能力所产生的矛盾。费希特则指出在意识之中有矛盾着的对立面存在,并且看到了这种矛盾的发展。 强调主观思维的能动作用,具有反形而上学观点的性质。 唯意志论与信仰主义

自我从“无”中创造“有”,这个自我事实上就是上帝。 自我受到对象的决定,这就叫做认识或理论。自我的能动的活动,建立的非我,创造了世界,这时候,自我具有决定作用,这就是实践。

把自我创造非我与非我限制自我看成是相反相成的,就从神秘主义出发猜测到改造客观与改造主观的一致性。

人的任务不在于求知,而在于在实际生活中实现自己、丰富自己。自我的实现,丰富就是道德。

自我要求绝对自由,到了实践的领域,以信仰为根据,意志就有了最高的理性自由。 费希特提出永恒的无限的意志。

(二十九)谢林

自然界是精神的东西

费希特认为自然界是自我的自觉的产物。谢林认为自然界(包括自觉的精神在内)是一个不自觉的、绝对的精神的产物。 在谢林的自然哲学中,最有价值的是他讲到普遍的两极对立又在高的阶段达到调和与综合的思想。

宇宙精神产生了主体与客体的区别,区别转化为矛盾,矛盾的解决产生同一的新的更高的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