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意外事件处理与报告制度 下载本文

意外事件处理与报告制度

一、 实验室发生职业暴露后按照既往进行的该种污染物的生物安全危害度评估结果,快速有效的对意外暴露人员进行紧急医学处置;对污染区域进行有效的控制,最大限度的清除和控制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扩散;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暴露人员的医学观察等原则和步骤进行处理; 1、 根据既往进行的生物安全危害度的评估和暴露的程度即时进行现场紧急医学处置,消除或最大程度降低病原微生物对暴露人员的伤害;同时,有效的污染区域进行防控,最大限度的防止污染物对周围人员和环境的污染。 2、 一般性的事故可在紧急医学处置后,要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事故情况和处理方法,以及时发现处理中的疏漏之处。

3、 当重大事故发生时,在进行紧急医学处置的同时,要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情况;立即协调现场紧急处理和周围环境污染防控;协调评估职业暴露的危害性和对暴露人员的伤害程度;对药物可以治疗和预防该污染物感染的,力争在暴露后最短时间内开始预防性用药;留取暴露人员相应的标本备检,并同时进行医学观察。

4、建立意外事故登记,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损伤的具体部位、程度;接触物种类(培养液、血液或其他体液)的情况;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是否采用药物预防疗法;定期检测的日期、检测项目和结果。

二、 意外事故现场处理方法:工作人员发生意外事故时,如针刺损伤、感染性标本溅及体表或口鼻眼内,或污染实验台面等均视为安全事故,应立即进行紧急医学处置 (根据事故情况采用相应的处理方法)。根据生物安全危害度和暴露程度,现场初步评估职业暴露危害程度和选择处理方式。

1、化学污染: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被污染部位;根据造成污染的化学物质的不同性质用药;在发生事件后的48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汇报,并报告感染管理科。 2、 锐器刺伤:

(1) 被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或其他锐器刺伤后,应立即采用相应保护措施,清创,对创面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

(2) 意外受伤后必须在48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并报告感染管理科。

(3)可疑被HB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尽快注射抗乙肝病毒高效价抗体和乙肝疫苗; (4)可疑被HI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及时找相关专家就诊,根据专家意见预防性用药,并尽快检测HIV抗体,然后根据专科医生建议行周期性复查(如 6周、12周、6个月等)。 3、皮肤、粘膜、角膜被污染

(1)皮肤若意外接触到血液或体液或其他化学物质时,应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冲洗; (2)若患者的血液、体液意外进入眼睛、口腔,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3)及时就诊,请专科医生诊治;48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报告感染管理科。 4、标本污染

(1)棉质工作服、衣物有明显污染时,可随时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60分钟,然后冲洗干净。

(2) 各种表面若被明显污染,用1000-2000mg/l有效氯溶液撒于污染表面,并使消毒液浸过污染表面,保持30-60分钟,再擦除,拖把或抹布用后浸于上述消毒液内1小时。

(3) 仪器污染应考虑消毒方法对仪器的损伤,和对检测项目的影响,选用适当的方法。 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训、考核计划,并实施。

2、培训内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范、

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

3、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安全培训、考核。 4、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操等。 5、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6、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

7、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实验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训。

8、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 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1、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责任制,并制定应急预案。 2、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须经实验室工作人员批准。

3、菌(毒)株、样本等感染性物质、剧毒物质等实行专人负责,并建立保存记录。当发生上述物质的遗失、被抢等意外情况时,应启动应急预案。

4、定期对生物安全实验室高压蒸汽灭菌器进行校验,确保消毒效果、计量检定符合国家压力容器管理的有关规定。

5、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重点防火部位、易燃易爆化学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6、实验室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线。 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各类活动的记录均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2、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记录、资料保存不得少于20年。

3、生物安全实验室记录、资料应至少包括: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考核记录、健康监护档案、事故报告、分析处理记录、废物处置记录、菌(毒)种和样本收集、运输、保存、领用、销毁等记录、生物安全柜记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记录等。 4、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原则上不外借。 5、因工作需要复制档案资料者需经批准。

6、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资料、记录,应通过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的讨论、鉴定,批准是否实施销毁,销毁应至少两人实施,做好销毁记录。 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

一、“危急值”是指当这种检验结果出现时,表面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二、医院要建立危急试验项目表与制定危急界限值,并对危急值界限值项目表进行定期总结分析,修改,删除或增加试验,以适合于本院病人群体的需要,关注来自急诊科、重症监护室、手术室等危重病人集中科室的标本。

三、建立起实验室人员处理.复核确定和报告危急值及了解临床对患者处理情况的程序,并在《检验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记录检验日期、患者姓名、病案号、科室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报告人、备注等项目),有关人员都应按此程序办理。

四、临床医生接到危急界限值的电话报告后应及时识别,若与临床症状不符,要关注样本的留取存在缺陷?如有需要,即应重留取标本进行复查。

五、在实验室操作手册中应包括危急界值实验的操作规程,并对所有危急界值实验有关的工作人员,包括医护人员进行培训。 六、医院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应该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的工作,每年至少要有一次总结,重点是追踪了解患者病情的变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提出“危急值报告”的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七、临床检验的“危急值报告”作为医院管理评价的重要条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检验医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