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 教 学
(Science of Religion)
段德智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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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概论篇
第一章 宗教学的历史沿革与学科性质
第一节 宗教学的历史沿革与学科性质
1、宗教学的奠基人:麦克斯·缪勒。代表作:《宗教学导论》《宗教的起源与发展》
2、宗教学的问世:以麦克斯·缪勒1870年在英国皇家学会作出的宗教学讲座《宗教学导论》为标志。
3、宗教学产生的背景:
①19世纪中叶,欧洲掀起了以“拒斥形而上学”为主题口号的实证主义-逻辑经验主义思潮;
②“进化”概念的普及;
③缪勒“西方文化中心论”的精神气质,尊重事实的理性态度和东西融通的知识结构。
4、缪勒的宗教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具有实证主义性质。
5、缪勒的宗教思想:
首先,缪勒阐述了宗教的变化原则、成长(进化)原则,将宗教的发展描述成从“单一神教”到“多神教”,从“唯一神教”再到“诚实的无神论”的过程。
其次,他提出和阐述了宗教的“否定原则”和“自否定原则”,否定是宗教发展的根本原则。
最后,他在宗教的自否定原则上突出了宗教的人学意义,强调宗教的主观方面。
6、宗教学的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宗教学的奠基阶段。(19世纪70年代-20世纪初)
重大事件:1870年,缪勒发表《宗教学导论》演讲;1879年,法兰西学院设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宗教史讲席。1900年,法国巴黎大学发起召开了第一届国际宗教史会议,标志着宗教学学科独立,享有崇高的国际学术地位。
代表人物:麦克斯·缪勒,代表作《宗教学导论》《宗教的起源与发展》;蒂勒,代表作《宗教史纲》
理论特征:形成了“比较宗教学”和“宗教史学”的基础学科;注重从宏观上阐述宗教学问题,专注宗教的本质、起源、发展等问题;洋溢着“执两用中”的理论智慧,注重对宗教现象的描述性研究,也注重规范性研究。
第二阶段:宗教学学科分化阶段。(20世纪初-70年代) 代表人物:威廉·詹姆斯,《宗教经验之种种》;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理论特征:对宗教宏观研究转向了微观研究,即转向了对宗教意识、宗教心理、宗教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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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功能等问题的研究;宗教学研究进入了一个学科分化的新阶段,出现了宗教心理学、宗教社会学、宗教现象学、宗教人类学、宗教哲学等分支学科;比较研究方法受到挑战,一些人文学科和社会学科的研究法被引入宗教研究中来。
第三阶段:宗教学走向学科整合的阶段。(70年代至今)
重大事件:1970年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第十二届国际宗教学会国际会议以“对上帝的信仰”为主题,夏普视为宗教发展史上的“一个历史的转折点”。
代表人物:希克《宗教哲学》《第五维度:灵性领域的探索》;麦奎利《谈论上帝》;格里芬《过程神学》;奥特《不可言说的言说》;斯特伦《人与神:宗教生活的理解》。
理论特征:学科整合是从研究方法论层面而言的,出现了重新理解和定位宗教哲学和宗教神学的问题;研究方法的对立状态得到缓解,各种研究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综合运用。
第二节 宗教学的学科性质和核心范畴
7、缪勒的宗教学态度立场:理性的态度和立场。包括学术的态度和立场,学者的态度和立场。
首先,体现宗教研究的“客观性”、“中立性”、“超越性”; 其次,体现宗教研究的“学术性”和“批判性”; 最后,体现宗教研究的“思辨性”和“普世性”。
8、宗教学的五大研究范畴:
①宗教现象:宗教学中的宗教并非指一个宗教,而是“世界诸宗教”;
②宗教本质:宗教本质具有多层次性,具有两重性问题即普遍本质和特殊本质,以及本质的相对性;
③宗教功能:社会功能、个人功能(道德伦理功能); ④宗教发展规律:宗教学研究的根本任务; ⑤宗教学体系:宗教学是一个关于世界诸宗教的本质、功能和发展规律的概念的系统或体系。
9、宗教学定义:宗教学是一门关于世界诸宗教的学问,是一个关于世界诸宗教的本质、功能、和发展规律的概念的系统。
10、宗教的定义:从宗教的要素看,宗教是一个以宗教信仰为始基的宗教意识、宗教行为和宗教组织的统一体;从宗教与社会的辩证关系看,宗教是一种既具有超越性又具有内在性,既具有社会本质和文化本质,又具有社会功能和文化功能的一种与时俱进不断变动、不断生成的社会意识和社会组织。
第二章 宗教学的学科结构与研究方法
第一节 宗教学的学科结构
11、宗教学学科的双重结构:①宗教学的知识结构;②宗教学诸下属学科的科际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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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宗教学基础学科:
①比较宗教学:侧重于世界诸宗教的“横向”比较;
②宗教史学: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侧重于世界诸宗教的“纵向”比较; ③宗教类型学: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对宗教现象作类型学的分析,以求对世界诸宗教的本质和变化规则有更深层次的理解;
④宗教学原理:关涉的主要是宗教学的理论向度或思辨向度,即其基本概念或基本范畴及其逻辑关联。
13、宗教学分支学科:
①宗教人类学:注重古代宗教研究,注重“无文字民族的宗教”或“原始宗教”的研究,注重田野考古。
代表人物:泰勒《原始文化》,“万物有灵论”的代表;弗雷泽《金枝》,提出并证实了宗教起源于巫术的问题;威尔海曼·慢哈特,提出并证实了军权起源于巫师的特权;莱维·斯特劳斯《思维的野性》《当代图腾制度》,结构人类学的图腾观;克鲁克洪,宗教仪式的社会功能和个人功能;格尔茨《作为文化系统的宗教》,将宗教理解成“一种行为和动力的象征系统”。
②宗教社会学:宗教学与社会学的交叉学科。奠基人杜尔凯姆,他把宗教研究奠定在宗教的社会性和功能性为根本特征和基本内容的理论范式上,内含着三条基本原理:宗教是一种典型的社会事实,宗教(神)的本质是社会,以及宗教的根本问题是“社会功能”。
其他代表人物:马克斯·韦伯、瓦赫、拉特克立夫-勃朗、帕森斯、贝拉、默顿、贝格尔
③宗教心理学:宗教学与心理学的交叉学科,侧重人的内在心理和精神活动(关注宗教体验)。
代表人物:詹姆斯,提出了宗教经验的个人性问题,导致了弗洛姆的社会心理学;弗洛伊德,强调宗教经验的无意识性或非理性,导致了奥尔波特和埃里克森人格心理学和自我心理学。
④宗教现象学:宗教学与现象学的交叉学科,要求面向“事情本身”,面向“纯粹意识”。 代表人物:商特皮,提出宗教现象学;胡塞尔,把“悬置”“本质直观”两个概念引入宗教现象的研究;莱乌,规定了宗教现象学的研究任务、研究方法和理论体系;布利克,主张从宗教自身的意义来理解宗教;伊利亚德,认为宗教的存在和发展不依赖文化背景和历史背景,宗教现象学是“对神圣的一种整体上的把握”,“象形字符”或“神迹”本身即是宗教的本质。
⑤除此之外,还有宗教伦理学、宗教地理学、宗教生态学、宗教哲学、宗教批评学、宗教神学等。
第二节:宗教学的研究方法和阐释原则
14、宗教学的研究方法
①比较法:是宗教学研究运用的一项基本方法。比较法并不是为了比较而比较,而是从比较的众多宗教现象、宗教事实、宗教经验或宗教文献中找出隐藏在其中的内在本质或“家族相似性”,为了从中获得关于世界诸宗教本质、功能、发展过程和发展规律的知识,进而形成关于这些知识的概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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