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成本计划
8.2.1本厂应按下列程序确定项目经理部的责任目标成本:
1. 在施工合同签定后,由本厂根据合同造价、施工图和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确定正常情况下的企业管理费、财务费和制造成本。
2. 将正常情况下的制造成本确定为项目经理的可控成本。
8.2.2 项目经理在接受厂长委托后,应通过降低成本的途径,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组织编制施工预算,确定项目的计划目标成本。 8.3 成本核算 8.3.1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财务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建立项目成本核算制,明确项目成本核算的原则、范围、程序、方法、内容、责任及要求,并设置核算台帐,记录原始数据。 8.3.2
施工过程中项目成本的核算,每月末核算一次。核算对象为每一个防腐工程,并与施工项目管理责任目标成本的界定范围相一致。项目成本应坚持施工形象进度、施工产值统计、实际成本归集“三同步”的原则。 施工产值及实际成本的归集,宜按照下列方法进行:
2. 按照当月完成工程量的价值及有关规定,扣减各项上缴税费后,作为当期工程结算收入。 3. 人工费按照当月劳动管理人员提供的用工分析和受益对象进行财务处理,计入工程成本。 4. 材料费根据当月项目材料消耗和实际价格,计算当期消耗,计入工程成本;周转材料实行内部调配制,按照当月使用时间、数量、单价计算,计入工程成本。 5. 机械使用费按照项目当月使用台班和单价计入工程成本。 6. 其他直接费根据有关核算资料进行财务处理,计入工程成本。
7. 间接成本根据现场发生的间接成本项目的有关资料进行财务处理,计入工程成本。 8.4.3 项目成本核算采用会计核算、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相结合,并做下列比较分析: 1、实际成本与责任目标成本的比较分析。 2、实际成本与计划目标成本的比较分析。
8.4.4 项目经理应在每月防腐工程成本的累计偏差和相应的计划目标成本余额的基础上,预测后期成本的变化趋势;根据偏差原因制定改善成本控制的措施,控制下月施工任务的成本。 8.5成本分析与考核
8.5.1 项目经理部进行成本分析可以采用下列方法:
1、按照量价分离的原则,用对比分析影响成本节超的主要因素。包括:实际工程量与预算工
程量的对比分析,实际消耗量与计划消耗量的对比分析,实际采用价格与计划价格的对比分析,各种费用实际发生额与计划支出额的对比分析,
2、在确定施工项目成本各因素对计划成本影响的程度时,可采用连环替代法或差额计算进行
成本分析。
8.5.2 项目经理部应将成本分析的结果形成文件。
8.5.3 项目成本考核分层进行:厂部对项目经理部进行成本管理考核;项目经理部对项目内部各岗位及各施工队进行成本管理考核。
8.5.4 项目成本考核内容应包括:计划目标成本完成情况考核,成本管理工作业绩考核。 8.5.5 项目成本考核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企业对施工项目经理部进行考核时,应以确定的责任目标成本为依据。
2、项目经理部应以控制过程的考核为重点,控制过程的考核应与竣工考核相结合。 3、各级成本考核应与进度、质量、安全等指标的完成情况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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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成本考核的结果应形成文件,为奖惩责任人提供依据。 9、项目现场管理 9.1一般规定
9.1.1 项目经理部应认真搞好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有序、清洁卫生、不扰民、不损坏公众利益。
9.1.2项目经理应把施工现场列入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内容,并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认真听取领近单位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反映,及时抓好整改。 9.2 规范场容
9.2.1 施工现场场容规范化应建立在施工平面图设计的科学合理化和物料器具定位管理标准化的基础上.
9.2.2 项目经理部必须结合施工条件,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认真进行施工平面图的规划、设计、布置、使用和管理。
9.2.3 施工物料器具除应按施工平面图指定位置就位布置外,尚应根据不同的特点和性质,规范布置方式与要求,并执行码放整齐、限高、上架入箱、规格分类、挂牌标准等管理标准。 9.3环境保护
9.3.1 防腐工程现场污水、废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湖泊、池塘。 9.3.2 除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化沥青和焚烧油毡及其他可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味的废气物。 9.4 防火保卫 9.4.1 9.4.2
防腐施工现场根据工程特点,设护场员,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并采取必要的防项目经理部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盗措施。 制度。
9.5 卫生防疫及其他事项
9.5.1职工宿舍应尽量和施工场地分开。项目经理部根据需要采取防暑降温和消毒、防毒措施。施工作业区与办公室分区明确。
9.5.2 项目经理应明确施工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人和投保范围。 9.5.3 项目经理部应对现场管理进行考评。
9.5.4 现场的食堂、厕所应符合卫生要求,现场应设置饮水设施。 10、项目合同管理 10.1 一般规定
10.1.1 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包括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决争议。 10.1.2 项目经理应按照本厂订立的施工合同认真履行所承接的任务,依照施工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10.1.3 发包人和本厂应按《合同法》的规定,确定施工合同的各项履行规则。
10.1.4 项目合同管理包括相关的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贷合同等的管理。 10.1.5 本厂在投标前应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进行合同评审。
10.1.6 施工合同和分包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变更部分,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认,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0.2 施工项目投标
10.2.1 本厂在取得招标文件后厂长确定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经济及管理人员。
10.2.2 本厂应组织有关人员全面、深入地分析和研究招标文件。着重掌握招标人对工程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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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性要求与条件、分析投标风险、工程难易程度及职责范围,确定投标报价策略,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10.2.3 本厂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10.3 合同的订立
10.3.1 订立施工合同的谈判,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合同实施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进行周密、充分的准备,按照“缔约过失责任原则”保护本厂的合法权益。
10.3.2 对于本厂承接的防腐工程合同,本厂有权将该项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分包,具体执行《外包过程管理办法》。 10.4合同文件的履行
10.4.1项目经理部必须履行施工合同,并应在施工合同履行前对合同内容、风险、重点或关键性问题做出特别说明和提示,向各职能部门人员交底,落实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目标,依据施工合同指导工程实施和项目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应注意收集、记录对方当事人违约事实的证据,作为索赔的依据。
10.4.2厂部与项目经理部应对施工合同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收集、整理、分析合同履行中的信息,合理、及时地进行调整。对合同履行应进行预测,及早提出和解决影响合同履行的问题,以回避或减少风险。 10.5合同的变更
10.5.1 根据防腐工程的特点,项目经理应随时注意下列情况引起的合同变更: 1、工程量的增减。 2、质量及特性的变更。 3、工程的删减。 4、工序的改变。
5、材料和服务的变更等。 10.6违约、索赔、争议
10.6.1当事人违约责任包括下列情况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
补救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而不论违约方是否有过错责任。
2、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履行合同的,应对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责任,但法律另
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不可抗力不是当然的免责条件。
3、当事人一方因第三方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4、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
赔偿。
10.6.2承包人应掌握索赔知识,依法进行索赔。 10.6.3 当事人应执行施工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办法。 10.7合同的终止和评价
10.7.1合同终止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施工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成。 2、合同解除。
10.7.2合同终止后,厂部进行下列评价: 1、合同订立过程情况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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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条款的评价。 3、合同履行情况评价。 4、合同管理工作评价。 11、 项目信息管理 11.1 一般规定
11.1.1 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收集信息,并将信息准确、完整地传递给使用单位和人员。 11.1.2 项目经理部信息应配备管理员,项目信息管理员必须经有资质的培训单位培训。 11.1.3 项目信息收集应随工程的进度发展进行,保证真实、准确,按照项目信息管理的要求及时整理,经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12、项目生产要素管理 12.1 一般规定
12.1.1本厂应建立和完善项目生产要素配备机制,适应施工项目管理需要。 12.1.2 项目生产要素管理应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动态控制和降低成本。
12.1.3 项目生产要素管理的全过程应包括生产要素的计划、供应、使用、检查、分析和改进。 12.2 项目人力资源管理
12.2.1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和作业的特点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制定劳动力需求计划,报厂办公室批准。
12.2.2 项目经理部应对劳动力进行动态管理,劳动力动态管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对施工现场的劳动力进行跟踪平衡、进行劳动力补充与减员,向办公室提出申请计划。 2、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班组进行考核并兑现费用支付和奖惩。
12.2.3 项目经理部配合厂办公室加强对人力资源的教育培训和思想管理加强对劳务人员施工质量和效率的检查。 12.3 项目材料和机械设备
12.3.1 施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机械设备,均由本厂物资部采购,按计划供应给项目经理部。物资部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采购材料和机械设备。 12.3.2 项目经理的材料管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1、材料需要量计划应包括工程需要总计划和月计划。
2、材料仓库的选址应有利于材料的进出和存放,符合防火、防雨、防盗、防风、防变质的要
求。
3、进入现场的材料要进行数量验收和质量验证,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4、项目经理部应建立材料使用台帐,记录使用和节超状况。 5、对剩余材料,由施工队办理退料手续。
12.3.3项目所需机械设备一般由本厂工程事业部调配,不足时,由物资部采购。
12.3.4 项目经理部应采取技术、经济、组织合同措施保证施工机械设备合理使用,提高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用养结合,降低项目的机械使用成本。
12.3.5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实行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作业,搞好班组核算,加强考核和奖励。 12.4项目技术管理
12.4.1项目经理部的技术管理应执行国家技术政策。 12.4.2 项目经理部的技术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项目经理部在接到工程图纸后,按过程控制程序要求进行内部审查,并汇总。
2、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图纸中存在问题,或由施工条件变化必须补充设计,或需要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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