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典型案例2 下载本文

罚的设定权与实施权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力。为防止行政机关滥设、滥施行政处罚权,一般创设某项行政处罚的机关不得拥有实施该项行政处罚的权力。

依照上述规定,本案中商店作为企业,不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不可能成为法律、法规授权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因此商店既无权以店堂告示的方式设定罚款,又无权实施行政处罚,因此对赵某予以200元的罚款是于法无据的。另外,赵某在主客观上既无偷窃的故意又无偷窃的行为,巧克力只是她6岁女儿在她不知道的情况下拿的,其女儿仅6岁,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承担法律责任。因此,赵某并未实施偷窃行为,不应受到处罚。商店应将200元罚款返还给赵某,并向赵某赔礼道歉。

45.杨某受到两次行政处罚合法吗

案例 杨某系A市烟酒行业个体户。1997年1月,杨某用个体户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许可证,从供销社购进香烟120箱,进货额56000元。杨某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亦未按规定在进货登记簿上登记。A市税务局认为该行为系偷税行为,对杨某作出处理决定,补征个体工商户所得税1070元,并处罚款2000元。处理决定送达后,

29

杨某没有提出异议,但一直拖欠税款和罚款。当A市税务局执法人员王某到杨某处收缴税款与罚款时,杨某不但不配合,反而。殴打王某,造成王某轻伤。杨某被公安局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由,处以10日拘留。A市税务局同时对杨某暴力抗税行为作出罚款2500元的处罚决定。杨某不服,以自己已被公安局处以拘留10日,税务局不能再对原告同一行为作出处罚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税务局的处罚决定。

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公安局和税务局都对杨某予以行政处罚,但它们分别依据的是不同的事实,而且适用的是不同的法律、法规。两个处罚都由适格主体在法定职权及幅度内作出,都是合法正确的。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维持A市税务局的的处罚决定。

点评 本案涉及到行政处罚制度适用过程中的一个基本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

所谓一事不再罚,就是指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根据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即行政机关对于违法当事人的一个违法行为,只能依法给予一次处罚,不能重复处罚。

这一原则包含两个要件:第一,处罚的必须是同一事实即同一违法行为。第二,必须是同一依据,即同一个法律法规规定。也就是,只有在一个违法行为只侵犯了单个法律、法规确认和保护的一个具体社会关系的场合,才能适用“一事不再罚”原则。如果一个违法行为

30

违反两个以上的法律、法规并侵犯了两个以上的具体社会关系时,则不适用“一事不再罚”原则。因此,“一事不再罚”原则,主要限于两种情况:①对于只侵害一个社会关系的违法行为,同一个行政机关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反复给予处罚。例如,村民王某违反计划生育管理法规超生第二胎,乡政府先后三次援引同一法规的规定,对王某处以“超生”罚款。此例中,除第一次罚款外,后两次罚款违背了“一事不再罚”原则,应予以纠正。②对于只侵害一个社会关系的违法行为,由于管辖上的问题,使几个机关都拥有处罚权,其中一个机关实施处罚后,其他机关又进行处罚,例如,对于吴某的违法行为,县税务局和地区税务局都可以处罚,如果县税务局已处罚,则地区税务局不能再实施处罚,否则违反了“一事不再罚”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这条规定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可能存在两次以上行政处罚;二是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需要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不允许给予两次以上罚款处罚。对同一违法行为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即同一违法行为违反了两个以上的法律、法规,并侵犯了两个以上的社会关系。对这一违法行为,可由各行政处罚主体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作出厂同处罚决定。本案中杨某暴力抗税行为违反了国家的税收征管法,同时也侵犯了王某的人身权利,同一违法行为侵犯了两个客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

31

告。据此,A市公安局对杨某造成王某轻伤的行为作出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是合法的。根据《税务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经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5倍以下的罚款。据此,A市税务局对杨某暴力抗税的行为作出罚款2500元的处罚决定也是合法的。

行政处罚法原则上允许对同一违法行为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但不允许给予两次以上的罚款处罚。

另外应当注意,以下几种情况不受《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的限制:①行政机关作出的罚款处罚因为法定事由被撤销,但根据具体情况仍需要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重新年出罚款的处罚。例如,张某偷税被某税务局罚款3000元,张某不服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以处罚过重撤销了处罚,并责令某税务局重新作出处罚决定。某税务局据此作出了处罚2000元的决定,这是法律允许的。②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同时适用了罚款和其他处罚,罚款执行后,其他处罚因为客观原因无法执行,于是行政机关依法将其他处罚变更为罚款。③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决定后,行为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行政机关依法提高罚款数额。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受罚款处罚的人应当将罚款当场交公安人员或在接到交款通知或裁决书5日内送交指定的公安机关。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的,可以按日增加罚款1元至5元。”

综上所述本案中公安局和税务局对杨某的处罚是于法有据的,法院判决维持被告的处罚决定是正确的。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