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典型案例2 下载本文

2.村民请戏应受限制吗

案例 某县王庄乡是一个地处偏远山区的山乡,该乡文化生活一向比较贫乏。乡民除了喜欢听黄梅戏外,别的文化娱乐活动开展得很少。改革开放以后,该乡的经济发展迅速,农民收入逐年提高。由于农村收入的提高,村里若遇到办红白喜事,一些经济条件好的乡民便个人出钱包场。到1985年有一半的演出场次都是由农民个人付费的,到1986年又增至60%,1987年全乡演出总场次1500余场,其中70%是由农民个人付费的。在有些村,只要有红白喜事,都要请演黄梅戏,几乎成为一条惯例。面对此情况,乡政府制定了一个规定,对农民私人请演黄梅戏作出了限制,认为在该乡经济还不甚发达、农民还不很富裕的情况下,花钱看这么多黄梅戏是一种浪费。对此某县民政局与某县文化局持有不同看法。

县民政局主管婚丧嫁娶等方面的社会事务,对该乡的这一规定大加赞赏,认为丧事婚事都应从简,办丧事婚事请戏是一种封建迷信做法,是应当予以制止的。这一禁令公布以后,一些乡民提出了异议,认为看黄梅戏的行为不是封建迷信活动,并反映到县文化局。县文化局在调查了有关事实、了解县社团的情况后,认为禁止或限制农民个人请演黄梅戏的做法是错误的,既减少了县文工团的收入,又不利于在王庄乡进一步普及黄梅戏,实际上是限制农民的文化娱乐活动,与推动农村精神文明格格不入。这样,民政局与文化局在关于农民能否私人请戏的行政管理事项上就发生了冲突。在相持不下的情况下,副县长便出面协调,在协调会上,双方各执己见。文化局称:改革开放

1

以后,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村由集体组织的文化活动少,农民的富裕程度提高了,有能力私人请演黄梅戏,政府不但不应限制,反而应当鼓励和支持。民政局则称:不少农民请演黄梅戏并不是丰富文化生活,而是讲排场,有些村民不仅结婚、出殡请戏,孩子升学、老人祝寿等也要请戏,有的甚至家里母猪生了小猪也请戏。有些请戏是愚昧的、无原则的,对此必须加以制止。文化局反驳说:绝对不能制止村民请戏的行为,无论村民为什么事情请演黄梅戏,客观上都起到了活跃农村文化生活、教育群众的目的。再则,如果不让私人请戏,本县黄梅戏演出的总场次就会大大减少,文工团的收入也随之减少,并进而减少县财政收入,最后受损失的是县政府和国家。民政局辩称:国家早就提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步发展,我们的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不能改变这个性质,农民请演黄梅戏意味着资本主义的奢侈之风在中国抬头,我们必须予以抵制。文化局反称:农民请戏,我们应当支持,黄梅戏与资本主义并无多大关系,且有许多有益的东西,农民看了受到良好教育,相应地也收到了社会效益,如果禁止,就会冷落农民文化市场,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不利的,民政局的规定应当取消。本案双方的激烈争论,使副县长不知所措,只好交由县政府办公会议决定。县政府办公会议经过多次讨论后,作出了一个各打五十大板的决定:一要照顾民政局的意见,村民演戏要作限制,以村民收入为限,年均收入达到规定的可以请戏,而年均收入未达到规定的则不能私人请戏;二要照顾文化局的意见,鼓励有组织、有计划的请戏活动。

2

点评 本案中双方争执的实质和焦点在于混淆了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

县民政局作出的限制村民私人请演黄梅戏的事实认定是缺乏深入调查研究的,其根据是王庄乡反映上来的意见,而王庄乡所考虑的是乡政府的收入,而不是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及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在此方面的权利。民政局并未深入调查和了解农村随着改革开放而日益提高的文化生活需求这一基本事实。同样,县文化局所依据的事实也有一定程度的误差,村民请戏的行为如果与铺张浪费联系在一起是不能被提倡的,其与文化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宗旨很难说是一致的。县政府办公会议的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既不是村民请戏中浪费或不正常现象,也不是丰富农村文化生活等,而是民政局和文化局权力的矛盾冲突。即双方矛盾冲突的事实是县.政府办公会议作出决定的基本事实,由于所依据的客观事实与管理事态之间的误差,导致其行政决定的模棱两可。

在本案中,县政府根据两个相反的行政处理意见作出了折衷处理。第一个行政处理决定是民政局所作的关于限制在王庄乡私人请演黄梅戏权利的决定,这一决定在作出时所依据的法律应当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根据地方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其是有权管理此一方面的行政事务的,作出决定并无不可。但其决定的实体内容似乎与宪法关于公民权利的规定有悖。所以,其决定的内容没有法律根据。第二个行政处理决定是县政府办公会议作出的,县政府办公会议有权对本辖区内的行政事务作出决定是有地方

3

政府组织法上的依据的,但其干预两个职能部门(文化局、民政局)独立行使管理权的行为,大有越权之嫌。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中的实体内容亦无充分的法律依据。相比之下,县文化局的处理决定的法律依据更充分一些。宪法关于精神文明是有明文规定的。农民请戏的行为可能在个别地方有些不妥,但其追求精神文化生活的这一主流是应当肯定的,是有宪法和其他法律上的依据的。

要理顺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从保护公民权利出发,一方面行政权不能侵害公民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规定公民的自由权与平等权达30多项,这些权利不能被简单的行政命令限定在纸上,而必须得到保障。公民请戏与不请戏都是公民的权利,即使在公民请戏过程中有些不妥的行为,也只能通过引导、教育等方法予以纠正,而不能够通过简单的行政命令予以禁止。

9.刘某等人有权干预杨某的人大代表资格吗

案例 1988年11月,某省会城市进行市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在该市某区的一个选区内,某高校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全校教职员工推荐代表候选人。第一轮投票选举结果,该院教务处副处长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