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心得 下载本文

到法院任职书记员,在领导的培养帮助、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我逐步适应了书记 员的工作,

完成了角色的转变,我认识到书记员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书记员工作水平的高低,

直接影响到案件审判质量。做好书记员工作,不仅需要具有较为扎实的法律专业 知识,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清晰的逻辑思维能力,还须具有严谨、敬业的工作作风。 我把我在工作中总结出来的一些心得体会写出来给大家分享下: 一、明确书记员工作职责

作为一名合格的书记员,首先应明确书记员工作职责。结合基层法院的工作特点 ,

书记员的工作内容包括庭前工作、开庭审理阶段的工作和庭后工作三大部分。 (一)庭前工作主要包括

1.阅读案卷材料,熟悉案情。要努力克服熟悉案情是审判员的工作,

与书记员无关等错误观念。提前阅卷、熟悉案情,了解案件主要事实、当事人主 要观点和争议的焦点, 为下一步工作做准备。

2.向当事人发送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 向代理人发送出庭通知书。

这些虽是简单的程序性工作,但需要书记员认真仔细核实送达手续是否齐全、程 序是否合法,

对缺漏的诉讼材料进行补正,并将送达情况、补正情况及时向审判人员汇报,以 免工作脱节。

(二)开庭审理阶段的工作

1.开庭前,书记员首先到审判法庭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两项: (1)当事人及其它诉讼参与人是否已到庭;

(2)检查法庭布置是否符合要求,法官、当事人、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的座 位牌是否摆放准确,

旁听席的桌、椅摆放是否整齐,法庭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2.审判长决定按时开庭的,书记员应做好如下工作:

要求出庭人员、旁听人员按照各自的位置坐好并安静后,宣布法庭纪律(或叫法 庭规则);

主持法官入庭仪式,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长、审判员入 庭后,

向审判长报告当事人、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应到庭人员的到庭情况,请审判 长开庭。

3.法庭审判活动中书记员的工作主要是庭审记录和合议庭记录。 其中包括法官的审判活动、当事人及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出入庭

及发言情况、审判长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的处理情况的记录及合议庭笔录。 (三) 庭后的工作

1.没有当庭宣判的案件,庭后合议时要做合议庭笔录,

交合议庭成员审阅后分别签名,有涂改的,要在涂改处加盖书记员印章; 2.协助审判人员制作裁判文书。裁判文书的制作不仅仅是审判人员的工作, 同时也是书记员的一个很好的锻炼机会,是书记员日后走向法官岗位必须具备的 技能。

3.打印、核对、印制裁判文书并加盖公章、骑缝印、核对无异章。

这些工作虽然简单,但要特别细心,做到裁判文书字迹清晰、正确,印章要工整 。

4.传唤当事人、通知代理人到庭听判,送达制作宣判笔录、送达回证; 5.裁判文书的送达:当事人到庭的,直接送达;

对外地当事人要办理委托宣判、送达手续;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办理公告送达手 续。

对这些常规性的工作,书记员要积极主动去做,

对委托送达的宣判笔录、送达回证及公告送达材料,要及时与受托法院联系,注 意收集刊登公告的报纸入卷;

6.案件审结后要及时装订,装订顺序原则上是按案卷材料形成的先后顺序和先原 告、后被告的顺序装订。

案件装订完,编写好页码后,要按要求认真填写目录及卷宗封面,避免漏填、错 填。

二、如何做好庭审记录

庭审记录是法庭审理活动的文字载体,庭审活动是审判活动最重要的环节, 庭审记录是否全面、准确,直接关系到案件质量的优劣,甚至关系到裁判结果。 庭审记录质量的高低,不仅体现书记员个人业务素质的高低,而且直接影响着案 件审理的公正性,

关系着法院的整体形象。一份好的庭审笔录,应该做到: 忠实庭审活动的原貌,完整记录庭审全过程;

准确、详实记录各方诉讼参与人的陈述、辩解、观点和意见;

格式规范、页面整洁、清晰流畅、无错别字。要达到以上要求,应做好下列工作 :

(一)熟悉案情

熟悉案情是书记员做好庭审记录的前提。书记员要提前阅读案卷材料, 对当事人的姓名、诉讼地位、相互关系、案件的基本事实和各方当事人的观点进

行全面了解,

并加强与审判人员的沟通,了解庭审重点和关键证据,以及需要特别注意的环节 等等,

作到心中有数,记录有的放矢,从而提高庭审记录质量和效率。 (二)掌握记录技巧,作到详略得当

书记员不是录音机,不可能也没必要把庭审中的所有发言都毫无遗漏的记录下来 。

要善于分析判断诉讼参与人讲话的内容和真实意图,

在尽量保持原貌的基础上对当事人的发言进行必要的归纳整理, 对当事人重复的或与案件无关的发言要进行剔除。

这就需要书记员熟悉案情,同时还须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对于实践中,书记员在庭审时漏记的内容,要善于利用宣读、出示证据等空闲时 间予以补记。

(三)要提高语言文字水平,学会归纳、概括等技能 由于受法律知识、个人素质等因素的制约, 许多当事人在庭审中多次重复同样的内容,

或陈述意见时混乱、零散,在记录时予以一定的归纳总结很有必要, 这就需要书记员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逻辑思维能力。 (四)要集中精力,进入状态

一些刚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书记员,在法庭辩论过程中,

当事人讲到精彩处,书记员就忘了自己的工作,成了热情的听众。 (五)要认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掌握法言法语

一些书记员不能掌握基本的法律术语,把“检材”记成“检裁”, 诉讼费的“预交”写成“欲交”,出现了不应有的失误。 (六)掌握法庭记录的规律性

庭审活动分为不同的阶段和环节,每一个阶段所要完成的诉讼目的是不同的。 书记员要分清各个诉讼阶段的任务,有针对性的进行记录,做到有的放矢。 如有的当事人不懂法庭审理程序,在陈述阶段就迫不及待的发表辩论理由, 这时书记员只记录该事实陈述,对该辩论理由可以不记录。 随着诉讼程序的推进,该辩解理由会在法庭辩论阶段再次出现。 三、书记员应当具备的意识

书记员是法院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书记员的工作贯穿于整个审判流程, 工作量大而繁杂,其工作质量又直接反映和影响着整个审判工作。这就要求书记 员必须具有良好的素质。 (一)要有积极进取的意识

由于受书记员岗位职能的限制,与审判人员相比较,

书记员从事的主要是一些繁锁的辅助性工作,对于长期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人员 ,容易产生厌烦、懈怠情绪。但是,在法院现有的审判管理体制下,

每一个法官都是从书记员岗位上成长起来的,做好书记员工作是做好审判工作的 基础。

因此,每一位书记员一定要正确认识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努力克服书记员工作无 所作为的错误观念,

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立足实际,积极主动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在书记员工作中有所作为,为以后的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要增强配合意识

书记员承担的是审判辅助性工作,必须具备配合意识。

1.书记员与法官之间的配合。在审判工作中,法官始终处于主导地位,

书记员负责记录工作并办理与审判有关的辅助性事务,这是由法院管理体制决定 的。

因此,书记员要有一种甘当“配角”精神,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为法官出谋划策,拾遗补缺,相互配合,共同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营造顺畅、 协调、高效的工作环境。

2.与法院其他部门的配合。书记员工作内容很广泛,要主动与立案庭、办公室等 庭室的联系配合,

掌握各部门的运行程序,相互配合才能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书记员之间的配合和合作。书记员之间配合非常重要,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大有 裨益。

(三)要有责任意识

1.对当事人负责。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要细心收取,及时通知当事人与诉讼有 关的权利和事宜,

保障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稍有马虎,就可能影响到当事人的利益, 甚至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2.对法院负责。书记员是法院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书记员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 法院在群众心目中的威信,

因此,要本着对人民法院负责的态度做好书记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