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宅建筑结构设计要求规范 下载本文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用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是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定应按有关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 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 3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4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5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6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 7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 8 《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 GB/T 50083 9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10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11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重庆市住宅建筑结构设计规程

DBJ50***

条文说明

(暂列在条文后便于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