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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深刻地洞察变革的意蕴,更丰富地拥有力量的源泉。

《半月谈》2009年第19期【半月评论】:力戒“口惠民生

“民生”这几年已经成了社会生活中分外响亮的“主题词”。政府出台“民生政策”之密集,媒体推出“民生话题”之深入,百姓关注“民生热点”之强烈,可谓前所未有。

如何使每一级政府的惠民之举,托起每一个百姓的幸福生活?显然,我们还有许多的结待解。走进基层,常常遇到一些令人忧虑的现象—— 民生是个“筐”。看一看各地在抵抗金融危机中,接连推出的刺激内需的大手笔,看一看基层在跟进产业转移中,争相展示的招商引资的新路数,其中究竟有多少真正是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惠民工程,有多少是紧密呼应民众迫切需求的民生项目?生活保障、教育医疗、社会建设等投资究竟占了多少比重?一些地方向上汇报、对外宣传时,为了标榜自己的“高度重视”,竟然把“高速公路”、城市广场等基础设施投资都算作了民生工程。笔者记得当年采访过的南昌一位老市长讲过:现在的城市建设,一谈民生就是大广场、大戏院、大运动场,其实,平头百姓一年能进去几次?而背街小巷的路道,市民上班,上学,买菜,一天就得走几个来回,又有多少官员放在心上? 民生是个“秀”。“有粉搽在脸上”,这是许多官员的共通心态。就谈新农村建设,不少地方忙于撤并村庄,洗脚上楼,简单地将城市样式照搬进来,靠近路边的建筑,还要涂脂抹粉,配上白墙红顶。老百姓的谋生之道、生产方式还没有改变,就急于要在一个早上颠覆农民既有的居住文明和生活方式。于此,官员们有了迎接上级领导检查时差的“盆景”,有了自己表功炫耀的“面子”,甚至还有了其中房地产开发的“实惠”,老百姓却尝到了难言的苦果。 多少惠农工程,因为作秀,最后成了浪费工程、瞎折腾工程。 民生是个“痛”。一些地方政府或盲目追求跨越发展,或急于拉动投资需求,或企图摆脱财政困境,提出加速城市化,让更多的百姓以承包土地换一纸户籍,尽快过上城市生活,享受公共服务,沐浴现代文明。但是,他们并没有换位思考:农民到城里买不起房怎么办?找不到工作怎么办?子女就学遇到困难怎么办?农村融入城市,应当是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分享城市化发展成果的难得的机会,如何使这一机会变为现实?

还有最近接连发生的凤翔、浏阳和武冈等地重金属污染、中毒事件,致使当地老百姓水不敢喝,粮食蔬菜不敢吃,村庄陷入恐慌之中。想当初,村民们一再向政府反映问题,不断将污染企业抵制,当地政府官员,哪一个不是信誓旦旦拍着胸脯,对这些关乎子孙后代的民生需求做过坚定的承诺?

民生是什么?不是口号,不是标榜,它是百姓的切身利益,是人民的幸福生活。 民生建设是什么?不是政绩工程,不是权宜之计,它是一种执政理念,一种发展方式,一种社会文明。

有人说:保民生还是要看发展,没有财力保障民生都是空谈。有道理,但未必尽然。财力固然重要,但比财力更重要的是理念,是一个地方坚守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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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基点。行政架构越来越庞大,政府大楼越来越气派,官员出行越来越高标,为什么就不能压缩下来用之于民生?一些地方在应对群体性事件方面付出的经济和行政成本不断攀高,很大程度上恰恰是根源于漠视民生诉求、激化社会矛盾。为什么不能从改善民生入手,去赢得更丰厚的和谐红利和更可持续的内需拉动?中央三令五申刺激增长的投资要向民生倾斜,向社会保障、百姓就业等倾斜,可是,在不少地方还是言者谆谆,听者藐藐。

有人说:保民生还是要重考核,没有硬性指标民生很难落实。有道理,也未必尽然。考核不可或缺,但比考核更重要的是情怀,是共产党人执政的价值取向。现在列入政府部门考核的指标不断加码,“一票否决”的项目也过多过滥,逼得基层干部不堪重负,疲于应付,衍生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种种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扭曲现象。显然,考核硬化还不是治本良方。

民生深处是民权。我以为,保民生最关键的,还是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本位,坚持老百姓当家做主。尤其是针对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基层政府出台的重大决策、财政预算和惠民工程,务须让百姓有信息知情权、利益表达权和决策监督权。民生工程,最后竟成了领导的政绩工程,地方的形象工程,能不跑偏、变形吗?我们总是抱着良好的意愿,想着去代替百姓,去包办民生,总是一味以政府的取向去代表百姓的需求,甚至以部门利益、集团利益去代表百姓的利益,能保证得到民众的充分认可吗?

当然,更具意义的是民众权利意识的觉醒,公民素质的提升,是主体力量的成长,民主路径的拓展。只有在民众与政府的良性互动中,在权利与权力的法治契合中,政府的民生关怀才有更为深广的内容,社会的民生进步才有更加坚实的基础。

各级政府要将“民生”真正落到实处,还是要更多一些民众情怀,更多一些民生导向,更多一些民主保障。

半月谈2009年第20期半月评论:中国媒体——社会责任的守望者

这是一个信息的时代,人民的知情权因科技的进步而成倍放大。

这是一个民主的时代,人民的参与权与表达权因民主的发展备受关注。

这是一个法治的时代,人民的监督权在法治的轨道上日益发挥规范公权、镜鉴政府的作用。

媒体具有强大的社会动员能力,同时在保障人民享有和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然而,一段时间以来,人们还没来得及为权利的到来欢呼,蓦然回首,却发现自己常常在真假难辨的信息中迷失了自我,在娱乐化、低俗化的新闻中痛苦挣扎。

一则“香蕉致癌”的传言,在部分媒体以讹传讹的推波助澜下,致使海南的蕉农损失惨重,消费者也陷于恐慌之中;一则“纸馅包子”的虚假新闻,更是在社会上掀起了巨大波澜。一条假新闻,对媒体人而言,也许只需敲几下键盘,却会在一瞬间造成无法估量、无法弥补的恶果。

在市场经济和现存的媒体经营管理体制下, 媒体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本无可厚非,但这绝不能成为媒体忽视自身社会责任建设的理由。我们不能让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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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利益腐蚀媒体的“话语权”,那是自掘坟墓!

美国著名报人普利策曾说过,一个愤世嫉俗、唯利是图、蛊惑民心的媒体,最终会制造出像自己一样卑劣的民众。

那么,中国媒体该担当怎样的社会责任?

前不久,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世界媒体峰会开幕式上为媒体的未来指明了方向:媒体要切实承担社会责任,促进新闻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客观传播。

一个睿智且负责任的媒体,总会体察民意、顺应潮流,总会善于把握社会脉搏、研判时局走势,总会提出关键命题、做出核心引领。

有社会责任感的媒体,必然反映公众心声,代表公众良知,引领社会风尚,维护社会秩序,滋润社会关系,推动社会进步。

对社会责任的担当,是媒体的生存之道,也是媒体长远发展之道。

媒体应是公众的代言人和社会良知的守护者。作为社会公器,它反映民意,传达民众声音,为公众提供话语平台。作为\一种社会舆论的载体\,媒体绝非属于自己,而是属于国家和人民。媒体的生存依赖公众的支持。因此,不管媒体发展到哪个层次,其核心都应是民本取向,是民生情怀,是民权代言。媒体同时也是社会\良心\所在,它应该向公众传递民主、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理念。 媒体应是舆论的引导者。信息的狂轰滥炸、信息意义的消解、文化的娱乐性包装,时常让受众掉入柯勒律治(英国著名作家、思想家)所说的“到处是水却没有一滴水可以喝”的汪洋大海,人们不知该游向何方。新闻媒体不仅应以其特有的视角和特定的方式对社会进行报道、解释和分析, 还应以其正确价值观影响和引导社会及公众。应该正确传递各方声音,起到公众与政府互动的桥梁作用;应该传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起到文化的启蒙者和传承者的功效;应该继承、扬弃、整合和创造文化形态,潜移默化地影响和塑造社会大众的精神操守,提升民族文化的层次和品位。

媒体的舆论引导是媒体的社会责任,更是媒体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的重要体现。我们需要智慧的、合情理的舆论引导,更要合法和合乎真民意的舆论引导。 媒体也是社会进步的助推器。媒体对孙志刚事件的报道,促成了我国收容制度的废除;对黑砖窑事件的揭露,促使全国范围内掀起整治非法用工风暴……这一切充分显示了舆论监督的功效。媒体监督也推动了政府的制度建设不断向良性发展。与此同时,媒体监督还是反腐的利剑。抽天价烟的房产局长从网民予以曝光到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只用了短短11天,政府官员公款出国游、被停职的过错官员低调复出等问题经媒体披露后,最终在公众的关注下得以查处。 社会的发展需要媒体的参与和建构。媒体是号,为社会的发展凝聚力量;媒体是剑,为社会的发展保驾护航;媒体是手术刀,割除社会毒瘤、医治社会痼疾。新媒体时代,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个人成为具有媒体性质的发布者,这就需要更多具有公民意识和公民精神的人参与到媒体建设中来,共同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我们坚决反对以反“媒体审判”之名,行抵制舆论监督之实的行为。从法律上保障媒体行使舆论监督的正当权力,无疑将对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民主法治进程,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当然媒体自身更要做好自律。让我们共同努力,建设更加美好的媒体未来和国家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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