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型金融监管体制中的跨国中央银行是一种特殊中央银行,发展中国家的跨国中央银行,是发展中国家为争取民族独立,发展民族经济,开展多种经济金融协作形式的成果,是同区域性货币联盟联系在一起的,也是南南金融合作和金融国际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三、合作型金融监管体制基本评价
合作型金融监管体制大部分是邻近国家的地区性联合,有利于经济金融合作。在这种框架下,成员国将金融管理权交给跨国中央银行,可以带来节约和有效的优点,具有互相合作、稳定金融、稳定经济的作用。这种模式存在的首要条件是成员国密切合作,具有共同利益。另外,在合作过程中,一国的金融管理政策也可能会失去独立性。 三、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面临的挑战
(一)金融全球化对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提出挑战
(二)在华外资金融机构经营对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提出挑战
(三)分业监管体制的效率对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提出挑战
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存在合理性:符合金融业经营模式与监管体制相适应的原则;符合从制度经济学角度分析的成本收益原则;符合环境因素及监管目标方面的变迁规律。但是,在金融全球化过程中,需要针对国内环境做出适应性调整,为实施集中监管体制奠定基础,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国际合作等。(二)我国金融监管的主要分工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均属国务院正部级事业单位。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下设九个大区分行外;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在各省的机构分别称为银监局、证监局和保监局。 二、对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的评价
(一)金融经营模式与监管体制基本匹配
(二)金融环境与金融监管目标基本适应
(三)金融监管效率与金融安全稳定基本适应
第五章
1.对商业银行市场准入监管的必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2.试述商业银行市场经营中所面对的主要风险及其监管 3.请对商业银行跨国业务的国际监管前景加以评价 4.商业银行市场推出监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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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银行市场准入监管的必要性 (一)预防性管理的需要
量的要求主要是指对注册商业银行最低资本金的要求,质的标准包括对申请进入的商业银行法人资格、经营管理方式和计划审核要求。 (二)金融规模经济的需要
商业银行经营特点决定了规模化发展才能成本最小化,监管当局需要对商业银行规模和机构数量进行控制。 (三)防止市场垄断的需要
对商业银行市场准入的监管,既要考虑新进市场的商业银行对现存银行经营活动及金融业的影响,又要考虑银行市场结构的合理性。同时,还应当考察地区金融服务状况、地区金融市场潜力以及未来银行业的发展趋势 (一)金融市场准入监管遵循的原则 77页 1. 合法性原则 2. 合理性原则 3. 可控性原则。
第六章
1.证券发行审核制度包括那些类型
2.关联交易对证券市场的影响表现在哪些方面 3.证券公司风险的特点有哪些
4.为什么要加强对证券公司市场退出的监管
第六章
注册制 :96页 核准制 :97页
1.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类型:.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是对证券发行实行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目的是防止不良证券进入市场,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保持证券市场运行的高效高质。证券发行审核制度分为两种:一是注册制;二是核准制。对证券公司的市场准入包括两种制度:注册制和登记制。
证券发行注册制 证券发行核准制
(二)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管101页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是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往往成为操纵利润、粉饰业绩的惯用手段。 (三)境外关联交易监管制度的启示 1、关联交易应纳入法制轨道。 2、重视关联交易对企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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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
4、建立信息披露豁免和分类监管制度。 一、上市公司市场退出的监管
通过法定程序将已经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退出证券市场,是各国上市公司退出制度的基本要义。
(一)上市公司市场退出的一般原因 1.失去持续经营能力。 2.股票失去流动性。
3.公司严重违法违规造成恶劣影响。 (二)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相关规定 (三)我国对上市公司市场退出的监管
1.我国现行法律对退市标准的规定 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终止公司债券上市 暂停上市 终止上市
二、证券公司市场退出的监管 (一)证券公司市场退出
1.狭义 :证券公司被取消证券业务资格,不再经营证券业务 。 2.广义:包括强制退出和商业退出两种情况。
强制退出:证券公司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或财务风险严重,被证券监管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法院宣告破产,从而丧失证券业务资格乃至公司法人资格。
商业退出:指证券公司在市场化条件下自行解散,或者因公司合并或分立而解散等情况。
二)加强证券公司的市场退出监管
证券公司的风险特点:社会性 、长期性、复杂性 、系统性 (三)证券公司市场退出监管的主要措施 1.证券公司停业整顿制度
并不必然导致证券公司的退出 2.责令关闭制度
司法互助协定:106页
第七章
1.保险机构市场准入监管中的资本金监管对正常经营活动有何意义(P121)
保险机构的资本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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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本金与资本公积金 1.对资本金监管
以投资主体为标准,资本金可以划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以及
外商资本金四种。 2. 对资本公积金监管
资本公积金是指所有者共有的,非收益转化而形成的资本。包括:(1)股本溢
价,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过其资本金的差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溢价主要表现为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2)公司法定财产重估增值,重估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金;(3)接受捐赠的财产;(4)资本汇兑收益。 对资本金监管措施
对资本金的检查分两步:对内控制度评审;实质性检查。对内控制度进行评审
主要调查了解实收资本内控制度。对资本金的实质性检查,主要运用审阅法、复核法、盘点法等方法进行。
4.简述保险机构市场退出的主要形式和程序
一、保险公司兼并
(一)公司组织形式上的限制
有的国家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相互之间及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可以兼并,相
互保险公司与其他形式的保险公司一般不能兼并。相互保险公司如若兼并,必须先改组为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东利益上的限制
有的国家规定,对于可能严重侵害股东和社员利益的兼并不予批准。美国法律
规定,保险公司接受兼并时必须进行保单持有人投票,同意被
兼并的票数过半,公司方可兼并。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保护被保险人利益,防止通过兼并
逃避债务。此外,各国保险监管部门还比较注意对敌意收购的监管。 (三)反垄断法的限制
公司兼并后如可能形成垄断,保险监管部门不予批准。 二、保险公司解散及其清算 (一)保险公司解散的条件:
1. 具备解散的事由; 2.经监管部门的批推 (二)对保险公司解散后的清算 三、保险公司撤销及清算 (一)保险公司撤销的原因 (二)对保险公司撤销后的清算 四、保险公司破产及清算监管
(一)保险公司破产程序:当事人申请,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法院宣告保险公司破产 。
(二)保险公司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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