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2020版)
序号 DM-9-1 DM-9-2 DM-10 DM-10-1 DM-10-2 DM-10-3 DM-11 DM-11-1 DM-11-2 DM-11-3 DM-11-4 DM-11-5 DM-11-6 DM-12 定向信息披露要点 主动债务管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等(如有)。 第十章 定向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机制、负责部门等。 定向信息披露安排——信息披露的依据、发行及存续期信息披露的披露时间、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文件、定期报告、重大事项、本息兑付等事项,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披露安排。披露时间应当不晚于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披露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约定通过综合服务平台向投资人定向披露。 第十一章 持有人会议规则 持有人会议机制——持有人会议的目的、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效力范围。企业应当说明持有人会议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及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召集人、召开情形、召集职责、召集人不履行义务后的代位召集机制、主动和提议召集机制。 持有人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公告披露机制、议案制定、发送与补充机制、议案内容要求、突发情形召集程序。 持有人会议的参会机制——参会机构、参会资格要求、律师见证要求。 持有人会议的表决机制——表决权确认与关联方回避机制、特别议案内容、特别议案与一般议案的会议有效性与表决有效性机制、议案审议程序、决议与答复的披露机制。 其他释义、保密义务、相关机构义务与兜底条款。 第十二章 受托管理人机制 页码 备注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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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DM-12-1 DM-12-2 DM-12-3 DM-13 DM-13-1 DM-13-2 DM-13-3 DM-14 DM-14-1 DM-14-2 DM-14-3 DM-14-4 DM-14-5 DM-14-6 定向信息披露要点 页码 备注 受托管理人基本情况——受托管理人聘任情况、机构 及联系人员信息等。 受托管理业务利益冲突情况及防范管理措施——受托管理人利益冲突情况声明、受托管理人利益冲突风险 防控措施等。 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受托管理协议 第十三章 投资人保护条款(如有) 投资人保护条款类型——交叉保护条款、事先承诺条款、事先约束条款、控制权变更条款、偿债保障承诺 条款、资产抵质押条款等,可根据情况自主选择添加。 条款触发情形——应披露具体触发事项、相关金额标 准等。 触发后处置程序——确认与披露程序、宽限期、救济 与豁免机制。 第十四章 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违约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支付违约、解 散、进入破产程序等。 违约责任——发行人发生还本付息违约和投资人发生缴纳认购款项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发布违约公 告、约定违约金条款、违约金计算标准等。 偿付风险——发行人按约定或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 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发行人责任和义务——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落实投 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并配合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发行人应披露应急预案制定机制、预计包含的内容。 发行人一旦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将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 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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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DM-14-7 DM-15 DM-15-1 DM-16 DM-16-1 DM-16-2 备注 定向信息披露要点 处置措施(如有)——发行人如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可与持有人协商处置措施。具体措施有: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1。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3.其他处置措施。(具体措施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如选择了相关措施,应详细披露每项措施具体流程,详细明确流程中可能涉及的信息披露、持有人会议、协议签署等安排以及相应环节的时间安排) 第十五章 发行有关机构 定向披露下列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和有关经办人员的姓名2: ——企业 ——主承销商及其他承销机构 ——受托管理人 ——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近两年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信用评级机构(如有) ——信用增进机构(如有) ——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其他与发行有关机构 企业与相关机构的关系——披露企业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若无上述关系,企业应做相关说明。 第十六章 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注册通知书、定向披露文件、募投项目相关批复文件、受托业务相关文件等。 查询地址——企业、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3、综合服务平台。 页码 备注 2.1.3 BDM表(补充定向募集说明书)
序号 定向信息披露要点 封面 页码 备注 1成熟层企业根据意愿可自主选择添加,其他发行人应添加。 2成熟层企业注册阶段的主承销商及其他承销机构、受托管理人留白。 3成熟层企业注册阶段的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查询地址留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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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BDM-0 BDM-0-1 定向信息披露要点 页码 备注 应当标有“xxx公司xxx(债券全称)定向募集说明书”字样,封面还应当载明本期发行金额、担保情况、企业及主承销商的名称、受托管理人的名称、信用评 级机构名称及信用评级结果(如有)、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 声明与承诺、目录 各方均了解本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 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代表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 董事会(或具有同等职责的部门)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定向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指引和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 忠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维护持有人利益。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和本定向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 受定向投资人监督,不因定向投资人和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变化影响上述义务的履行。 截至定向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 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涉密企业应声明:“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所定向披露的全部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因 定向披露信息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如有) 定向投资人声明:定向投资人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本定向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和及时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自愿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定向投资人,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定向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受托管 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