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混凝土旧路面拆除施工组织设计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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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强路面施工期的安全宣传,加强安全教育,对过往司机、人员及时提醒。

五、文明施工

1、路段保护所有清除的废土用加遮盖物的运输车运至指定弃土

场,沿线不得将任何废土倒至其路旁和其它不允许的地方,注意保证老路拆除后的路面正常通行。

2、废弃物场应规整几何样式,禁止随意堆砌,有必要进行合理绿化,护砌;保证不造成任何水土流失和杜绝污染自然环境事件的发生。

3、在车辆运输过程中应使用遮盖物,配备好洒水车,运输道路经常保持湿润,避免尘土飞扬造成村民生活环境受污染;构建施工环境、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谐一体化。

4、场容整洁

4.1.我司应始终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干净以及符合安全要求,并将由于我司施工而产生的垃圾废物从工地及其近旁清除并恰当的丢弃。废弃材料或者剩余的材料不应暴露在现场,不允许在现场进行垃圾焚化;

4.2.我司有责任根据当地的规定对垃圾进行处理;

4.3.工程结束后,我司应立刻将未用的材料退场,并将设备、材料、脚手架等从工地上运走,使工地与附近清洁、安全,可以随时使用;

4.4.如果我司未能使其工作区域达到上述的标准以及发包人的满意,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仍未能立刻采取清理和打扫行动,发包人将有权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替我司进行此项清理打扫工作,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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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开支由我司承担。发包人可以将其从工地上清除和物品存放在替我司选定的地方,责任与开支均由我司承担。我司将被追讨该项清理、清除以及存储费用;

4.5.我司应设立洗车区以保证离开现场的车辆不在邻近的道路上漏洒泥浆和垃圾。道路须随时保持洁净,达到政府部门和监理工程师满意的标准。

5、尘土控制

按照发包人的规定,在合同执行期间我司应保持所有的挖土、筑堤、运材通道、工场、废物丢弃点、借用区域以及其他所有区域没有尘土。允许采取适当的用于相应区域且获得行业公认的尘土控制方法,如洒水、化学处理、沥青处理等。对于尘土控制不另行付费。

6、文明施工

1)我司应自费采取应有的措施,营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满足“珠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若干规定”;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我司采取的文明施工措施,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有权监督,并向我司提出整改要求。如果由于我司未能对其负责的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此有关的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我司负责。

2)文物古迹保护

在工程现场发掘的所有的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均应属于国家财产。我司一旦发现这类物品时,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护现场,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该类物品,并且立即将此发现同知监理工程师,抄报业主,并执行关于处理此事的指令。如果由于这样的指令使我司工期受到拖延或增加费用,则经业主协调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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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工后现场清理

通过竣工验收,办理了移交证书后,我司应立即清除不用的设备,多余的材料、垃圾以及各种临时设施,保持现场整洁,恢复绿化。但我司有权在现场保留他为缺陷责任期内履行其义务需要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

4)料场和弃土场地

4.1)除别有规定,我司应承担并支付为本工程所需的砂、砾石、土或其它当地材料等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对取料后的料场作好环境处理。业主应协助我司办理料场租用手续及解决使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所发费用由我司负责。

4.2)我司应按环保要求对弃土场地作好处理,其费用已包括在承包价内。

5)现场管理人员到位管理细则

5.1)《现场管理人员到位管理细则》具体要求如下:

5.1.1)各项目总监对各项目各标段“我司各主要管理人员”造册登记,并上报我部,我部将统一制作工牌,实行挂牌上岗。

5.1.2)各项目总监办建立“我司各主要管理人员考勤表”,考勤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各专业工程师、安全负责人,考勤要求;所到人员须签字签到,如缺席者由检查人员在当日签到处签名;

5.1.3)业主的工程部与合约部将不定期地抽查考勤签到情况,当天的检查以我部检查的管理人员到位情况为准,另发现签到与实际不实的情况将对负责签到的监理进行处罚;

5.1.4)我司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未到位或擅自更换的,发现一次,接受业主的罚款,专业工程师及安全负责人未到位或擅自更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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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业主的罚款:

5.2业主在向我司发出整改通知起的14天内未见纠正的,视我司违约并按合同履行约金的条款处理;

5.3无故缺席会议处,接受业主的罚款罚款;

5.4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不足21天/月在现场的接受业主的罚款。 5.5专业工程师及安全负责人不足21天/月在现场的接受业主的罚款。

5.6多次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我司违约并按履行约保证金的相应条款处理;

5.7以上人员离开工地超过一天时间应向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请假,且除特殊原因(如每年一次的探亲假等),每星期不能连续请假超过3天,总天数不能超过当月天数减21天;以上的请假手续均在请假日前以书面进行,否则作无故缺席。

5.8项目经理与项目总工不能同时请假,且在请假期间应有相应的授权书。

六、环境保护措施

(一) 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

工地应落实门前三包环境保洁责任制,不得在门前外侧公用场地堆放材料、余泥、垃圾等。临时占用人行道及道路,必须严格执行申报审批的规定。在经批准占用的区域,必须严格按照批准占用的范围、占用期限及使用性质堆放建筑材料或机具设备。

(1)、污水的处理和排放。临建场地内应设沉淀池和冲洗地,并做到:所有的生活或其它污水必须分别处理后方可经排水渠排入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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