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下载本文

临沭县妇幼保健院

竞聘卫生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临沭县人社局《关于县计生服务中心2015年度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意见》及临沂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竞聘原则、应聘条件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完善具有竞争激励机制的专业技术职务竞聘体制,充分发挥和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医务人员的上进心,让他们积极地为患者看好病、服好务。

2、竞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有利于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的原则; (4)注重政策依据,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3、竞聘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政策,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守法律法规,忠诚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未经院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院方、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取消竞聘资格。 (2)具有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能独立工作;

(5)竞聘前三年内,连续病、事假或一年内累计病事假满三个月的或者连续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6个工作日的,取消竞聘资格。 二、 岗位设置及岗位聘任情况

岗位设置及专业技术岗位拟聘情况,按照县人社局本年度新增设岗批复进行设岗竞聘。 三、竞聘方法及步骤

1、公布竞聘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任职条件、聘期等事项;2015年度县人社局新增设岗批复:县计生服务中心2015年聘任卫生专业中级专业技术人员5名,任职条件、聘期等事项详见本方案相关条款。

2、个人报名:如实填写竞聘上岗申请表,逐级申报。 3、竞聘资格审查:

由参加竞聘人员所在科室主任, 结合本科室人员的工作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其参加竞聘,如同意,应在其竞聘申请

书上签署自己的意见并上报专业技术人员竞聘委员会研究。凡参加竞聘人员所在科室主任认为该人员不适合竞聘岗位工作的,取消其竞聘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竞聘委员会参考科主任在竞聘申请书上签署的意见,进行竞聘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条件、参加竞争人员进行公示;

4、采取量化考核、民主评议方式进行竞争,民主评议、量化考核程序如下:

(1) 对符合岗位条件的参加竞争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组织全体人员参加,参加评议的人员按德、能、勤、绩、廉五项内容给被评议的人员当场打分,满分100分,不满60分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此次竞聘资格;

(2)聘任条件以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度的先后排序,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在先者优先聘用。如在进院(站)前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进院(站)的时间视为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时间,以先后为序,在先者优先聘用;

(3)在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度相同的情况下,由专业技术人员竞聘委员会依据我院竞聘中级量化赋分标准(附件三)进行综合量化赋分,按由高分到低分为序,分数高者优先聘用,若分数相同而只能聘任一人时,以任现职年限长者优先聘用。若任现职年限相同,以院龄长者优先聘用。如院龄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聘用。如学历相同,以年度考核分数排序。如仍相同,由全院中级以上技术人员投

票决定竞聘排序。专业技术人员竞聘委员会依据以上民主评议、量化考核结果对竞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推荐意见,院委会集体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人员;

(4)对岗位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5)公示无异议的,报县人社局审批,批准后,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任任期为3年;

(6)对反映出的问题,由 专业技术人员竞聘委员会核实后,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四、其他相关问题的处理

本聘期内如因增加岗位和在岗人员的工作变动、离岗、退休等原因出现空岗,按有关文件规定,报县人社局批准后,由竞聘委员会再行组织竞聘上岗,聘期内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获得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聘任问题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办理。非单位派出在职脱产进修学习,不能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竞聘,待进修学习期满回原工作岗位后,由院委会研究决定。在编不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取消竞聘资格。 五、组织领导

1、专业技术人员竞聘工作,在院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2、成立专业技术人员竞聘委员会,全权负责竞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相关问题的处理解释工作。 附件一:专业技术人员竞聘委员会名单 附件二:专业技术人员竞聘申请书

附件三:临沭县妇幼保健院竞聘中级量化赋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