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144 - 全册江苏省2004年市政工程计价表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下载本文

4、主材费 5、管理费 6、利 润 二 三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 其它项目费用 规 费 1、工程定额测定费 四 2、安全生产监督费 计价表主材耗用量×单价 (1)×费率 (1)×费率 分部分项工程费×费率 或综合单价×工程量 按《计价表》或 费用计算规则 双方约定 按规定计取 按规定计取 (一+二+三)×费率 按规定计取 按各市规定计取 其中 3、建筑管理费 4、劳动保险费 五 税 金 (一+二+三+四)×费率 按各市规定计取 六

工程造价 一+二+三+四+五 序号 费用名称 计算公式 备注 一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人工计价表人工消耗量×35元/工按《计价表》 费 日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 其它项目费用 (一)×费率或按计价表 按《计价表》或 费用计算规则 双方约定 二 三 (三)市政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包工不包料)

规 费 1、工程定额测定费 四 其安全生产费监督费 (一+二+三)×费率 中 2、3、建筑管理费 按规定计取 五 六

税 金 工程造价 (一+二+三+四)×费率 一+二+三+四+五 按各市规定计取 市政工程总说明

一、《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共八册,包括:

第一册 通用项目 第二册 道路工程 第三册 桥涵工程 第四册 隧道工程 第五册 给水工程 第六册 排水工程

第七册 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 第八册 路灯工程 二、《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标准;是编制市政工程概算、招标工程标底、工程预算及竣工结算的依据。

三、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及大中修市政工程。不适用于市政工程的小修保养。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并适当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

本定额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七、关于材料消耗量: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立方米)表示。定额中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混凝土消耗量

按现场拌合考虑,采用预拌( 商品)混凝土的按下列办法计算: (1)、泵送混凝土:定额人工数量扣15%,定额混凝土搅拌机数量全扣,定额水平、垂直运输机械数量扣50%。预拌(商品)混凝土与自拌混凝土的价差及泵送费作独立费。 (2)、非泵送混凝土:定额人工数量扣15%,定额混凝土搅拌机数量全扣。预拌(商品)混凝土与自拌混凝土的价差作独立费。

3、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4、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等的回库维修费已计入其预算价格内。

5、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占材料费(其中不包括未计价材料和其它材料费本身)的百分数表示。 八、关于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1、本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用量包括了机械幅度差内容。 2、本定额未包括随工人班组配备并依班组产量计算的单位价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使用费,价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使用费列入《市政费用定额》其他直接费中的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项下。

3、定额中均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要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如场地限制造成二次搬运的,应参照有关材料运输的定额项目计算二次搬运费。

九、本定额的人工单价按26元计算。材料预算价格按2003年南京地区标准。机械台班价格按《2003机械台班定额》。

十、本定额施工用水、电是按现场有水、电考虑的。如现场无水、电时,施工企业外接水的费用及自备发电机发电的费用应另计独立费。施工用水电应由建设单位在现场自装水、电表交施工单位保管使用,施工单 位按表计量。工程结算时施工单位按预算价格支付建设方水电费。如无条件安装表计量水、电,则由建设方与施工方自行商定水、电费结算办法。

十一、在定额中道路上的桥涵与排水渠道的区别如下:

桥涵一般由桥台和涵板组成。排水渠道一般由底板、侧墙、顶板组成。

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二、本定额与我省其它工程预算定额的关系,凡本定额包含的项目,应按本定额项目执行。本定额缺项部分,可按其它定额工、料、机消耗量计算直接费,按市政定额标准取费。

十三、本定额中用括号“()”表示的消耗量,均未计入基价。

十四、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 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通用项目》册 说 明

一、第一册《通用项目》(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支撑工程、拆除工程、脚手架及其他工程、护坡挡土墙、临时项目。共八章。

二、本定额项目通用于《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其它专业册(专业册中指明不适用本定额的除外)。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 1.《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试行)(1988年); 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1995年); 3.《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4.《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1985年);

5.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 6.现行的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图纸; 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补充定额及有关资料。

四、本定额中的大型机械是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机械的种类、型号、功率等分别考虑的,执行中应根据企业的机械组合情况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别套定额。 五、定额子目表中的施工机械是按合理的机械进行配备,在执行中不得因机械型号不同而调整。

六、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均适用于各类市政工程(除有关专业册说明了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二、干、湿土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系数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三、人工夯实土堤、机械夯实土堤执行本章人工填土夯实平地、机械填土夯实平地子目。 四、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和机械乘系数1.25,搭拆垫板的材料按摊销费另行计算。 五、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土层厚度小于30cm时,其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乘以系数1.17。

六、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系数1.43,机械乘系数1.20。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挖土。

七、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人工乘系数2.5,机械乘系数1.50。

八、0.2m3抓斗挖土机挖土、淤泥、流砂按0.5m3抓铲挖掘机挖土、淤泥、流砂定额消耗量乘系数2.5计算。

九、自卸汽车运土,如系反铲挖掘机装车,则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系数1.10;拉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系数1.20。

十、石方爆破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防水和覆盖材料未在定额内。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要求,则增加的费用另计。

十一、本定额不包括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费用另行计算,弃土、石方的场地占用费按当地规定处理。

十二、本章定额中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汽车在施工现场降尘,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汽车降尘的,在结算中应扣除洒水汽车和水的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定额的土、石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碾压后的体积(实方)计算。土方体积换算见下表: 土方体积换算表 虚方体积 天密实体积 夯实后体积 松填体积 1.00 1.30 1.50 1.20 0.77 1.00 1.15 0.92 0.67 0.87 1.00 0.80 0.83 1.08 1.25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