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144 - 全册江苏省2004年市政工程计价表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下载本文

第三章 临 时 工 程

说明

一、本定额适用于隧道硐内施工所用的通风、供水、压风、照明、动力管线以及轻便轨道线路的临时性工程。

二、本定额按年摊销量计算,“一年内”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超过一年按“每增一季”定额增加,不足一季(三个月)按一季计算(不分月)。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粘胶布通风筒及铁风筒按每一洞口施工长度减30m计算。 二、风、水钢管按洞长加100m计算。

三、照明线路按硐长计算,如施工组织设计规定需要安双排照明时,应按实际双线部分增加。

四、动力线路按硐长加50m计算。

五、轻便轨道以施工组织设计所布置的起、止点为准,定额为单线,如实际为双线应加倍计算,对所设置的道岔,每处按相应轨道折合30m计算。

六、硐长=主硐+支硐。(均以硐口断面为起止点,不含明槽)。

第四章 岩石隧道内衬

说明

一、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边墙,拱部均考虑了施工操作平台,竖井采用的脚手架,已考虑在定额内,不另计算。喷射混凝土定额中未考虑喷射操作平台费用,如施工中需搭设操作平台时,执行喷射平台定额。

二、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边墙、拱部衬砌,已综合了先拱后墙、先墙后拱的衬砌比例,因素不同时,不另计算。边墙如为弧形时,其弧形段每10立方米衬砌体积按相应定额增加人工1.3工日。

三、定额中的模板是以钢拱架、钢模板计算的,如实际施工的拱架及模板不同时,按各市规定执行。

四、定额中的钢筋是以机制手绑、机制电焊综合考虑的(包括钢筋除锈),实际施工不同时,不作调整。

五、料石砌拱部,不分拱跨大小和拱体厚度均执行本定额。

六、隧道内衬施工中,凡处理地震、涌水、流砂、坍塌等特殊情况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必须做好签证和隐蔽验收手续,所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另行计算。

七、本定额中,采用混凝土输送泵浇筑混凝土或商品混凝土时,按各市的规定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隧道内衬现浇混凝土和石料衬砌的工程量,按施工图所示尺寸加允许超挖量(拱部为15cm,边墙为10cm)以立方米计算,混凝土部分不扣除0.3m3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二、隧道衬砌边墙与拱部连接时,以拱部起拱点的连线为分界线,以下为边墙,以上为拱部。边墙底部的扩大部分工程量(含附壁水沟),应并入相应厚度边墙体积内计算。拱部两端支座,先拱后墙的扩大部分工程量,应并入拱部体积内计算。

三、喷射混凝土数量及厚度按设计图计算,不另增加超挖、填平补齐的数量。 四、混凝土初喷5cm为基本层,每增5cm按增加定额计算,不足5cm按5cm计算,若作临时支护可按一个基本层计算。

五、喷射混凝土定额已包括混合料200m运输,超过200m时,材料运费另计。运输吨位按初喷5cm拱部26t/100m2,边墙23t/100m2;每增厚5cm拱部16t/100m2,边墙14t/100m2。

六、锚杆按Φ22计算,若实际不同时,定额人工、机械应按下列系数调整,锚杆按净重计算不加损耗。 锚杆直径 调整系数 Φ28 0.62 Φ25 0.78 Φ22 1 Φ20 1.21 Φ18 1.49 Φ16 1.89 七、钢筋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吨计算。现浇混凝土中固定钢筋位置的支撑钢筋、双层钢筋用的架立筋(铁马),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均按钢筋计算,并入钢筋工程量内。钢筋的搭接用量:设计图纸已注明的钢筋接头,按图纸规定计算;设计图纸未注明的通长钢筋接头,Φ25以内的,每8米计算1个接头,Φ25以上的。每6米计算1个接头,搭接长度按规范计算。

八、模板工程量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九、喷射平台工程量,按实际搭设平台的最外立杆(或最外平杆)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第五章 隧 道 沉 井

说明

一、本章预算定额包括沉井制作、沉井下沉、封底、钢封门安拆等共13节45个子目。 二、本章预算定额适用于软土隧道工程中采用沉井方法施工的盾构工作井及暗埋段连续沉井。

三、沉井定额按矩形和圆形综合取定,无论采用何种形状的沉井,定额不作调整。 四、定额中列有几种沉井下沉方法,套用何种沉井下沉定额由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挖土下沉不包括土方外运费,水力出土不包括砌筑集水坑及排泥水处理。

五、水力机械出土下沉及钻吸法吸泥下沉等子目均包括井内、外管路及附属设备的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沉井工程的井点布置及工程量,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套用《通用项目》册相应定额。

二、基坑开挖的底部尺寸,按沉井外壁每侧加宽2.0米计算,套用《通用项目》册中的基坑挖土定额。

三、沉井基坑砂垫层及刃脚基础垫层工程量,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四、刃脚的计算高度,从刃脚踏面至井壁外凸口计算,如沉井井壁没有外凸口时,则从刃脚踏面至底板顶面为准。底板下的地梁并入底板计算。框架梁的工程量包括切入井壁部分的体积。井壁、隔墙或底板混凝土中,不扣除单孔面积0.3m以内的孔洞所占的体积。

五、沉井制作的脚手架安、拆,不论分几次下沉,其工程量均按井壁中心线周长与隔墙长度之和乘以井高计算。

六、沉井下沉的土方工程量,按沉井外壁所围的面积乘以下沉深度(预制时刃脚底面至下沉后设计刃脚底面的高度),并分别乘以土方回淤系数计算。回淤系数:排水下沉深度大于10m为1.05;不排水下沉深度大于15m为1.02。

七、沉井触变泥浆的工程量,按刃脚外凸口的水平面积乘以高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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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沉井砂石料填心、混凝土封底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纸或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九、钢封门安、拆工程量,按施工图用量计算。钢封门制作费另计,拆除后应回收70%的主材原值。

第六章 盾构法掘进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盾构掘进、衬砌拼装、压浆;管片制作、防水涂料、柔性接缝环、施工管线路拆除以及负环管片拆除等共33节139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采用国产盾构掘进机,在地面沉降达到中等程度(盾构在砖砌建筑物下穿越时允许发生结构裂缝)的软土地区隧道施工。

三、盾构及车架安装是指现场吊装及试运行,适用于Φ7000mm以内的隧道施工,拆除是指拆卸装车。Φ7000mm以上盾构及车架安拆按实计算。盾构及车架场外运输费按实计算。

四、盾构掘进机选型,应根据地质报告,隧道复土层厚度、地表沉降量要求及掘进机技术性能条件,由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五、盾构掘进在穿越不同区域土层时,根据地质报告确定的盾构正掘面含砂性土的比例,按下表系数调整该区域的人工、机械费(不含盾构的折旧及大修理费)。 盾构正掘面土质 一般软粘土 粘土夹层砂 砂性土(干式出土盾构掘进) 砂性土(水力出土盾构掘进) 隧道横截面含砂性土比例 ≤25% 25%~50% >50% >50% 调整系数 1.0 1.2 1.5 1.3 六、盾构掘进在穿越密集建筑群、古文物建筑或堤防、重要管线时,对地表升降有特殊要求者,按下表系数调整该区域的掘进人工、机械费(不含盾构的折旧及大修理费)。

允许地表升降量(mm) 盾构直径(mm) ±250 Φ≥7000 1.0 ±200 1.1 ±150 1.2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