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中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5万吨/年湿法磷酸净化项目变更环评报告 4变更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4.1项目变更概况
由于项目湖北鄂中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80万吨/年选矿成产线位于厂址最东侧,原设计的磷酸生产线与选矿生产线距离太远,矿浆管道架设存在困难,会增加成本投入,且存在安全隐患。为便于生产,减少建设资金投入,减小安全隐患在项目施工方案设计阶段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生产线和储罐平面布局进行了调整;为便于公司后期发展,为公司上市做好前期铺垫,同时对公司名称进行了变更;项目调整前后其生产工艺、生产规模、污染防治措施均不发生变化。
一、公司名称变更
由于注册资本的变更和便于公司未来发展,公司名称由原“湖北鄂中化工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北鄂中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平面布局变更
公司为便于管理和减少安全隐患,对两条生产线平面布局进行调整。调整前设计两条生产装置平行建在厂区内西北角,调整后10万吨/年湿法磷酸(42%)装置调整到厂区以东,5万吨/年工业磷酸(85%)装置调整到厂区西南角。调整前后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均不发生变化。
三、磷酸储罐容积变更
原设计建储罐容积偏大,将设计的两个3400m3容积的磷酸储罐调整为两个2200m3的磷酸储罐,同时将储罐位置全部调整到厂内的罐区集中区。
项目调整前后其投资额度、生产工艺、生产规模、污染防治措施均不会发生变化。 变更前后工程参数、规模、数量情况见下表:
表4.1-1 变更后敏感点与装置距离变化情况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敏感目标 浰河村五组 吉庆村 职工家属区 浰河 要素 大气、噪声 大气、噪声 大气、噪声 地表水 相对厂址位置 E W EN S 距离本项目装置最近距离 581 410 478 910 11
距厂界最近距离 40 312 68 140 保护等级对应环境质量标准 大气2类,噪声2类 大气2类,噪声2类 大气2类,噪声2类 地表水Ⅲ类 湖北鄂中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5万吨/年湿法磷酸净化项目变更环评报告 变更后主体工程和环保措施技术可行性分析:
根据湖北鄂中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设计方案,结合目前厂区内磷酸一铵和硫酸生产装置的布局,变更后本项目装置与厂区内现有生产装置更便于衔接,减少了管道输送距离,减少安全隐患,亦可减少资金的投入。
(1)湿法磷酸装置废气的防治措施
反应槽、消化槽以及浓缩工段的含氟废气经高效文丘里洗涤器除氟后,进入第一洗涤塔洗涤,出塔尾气与过滤机尾气一并送入第二洗涤塔,文丘里+两级旋风洗涤塔处理效率可达 99%以上,本项目洗涤后尾气排放量 25000m3/h,主要污染物为F, 进塔浓度650mg/m3,由45m高排气筒排放, 最终排放浓度7mg/m3、0.175kg/h,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79-1996)二级标准要求。
(2)精制磷酸装置废气的防治措施
生产废气主要为浓缩蒸发——冷凝装置真空泵排气,污染物主要为氟化物。磷酸精制两次浓缩蒸发共配有 4台真空泵(2用 2备) ,单台排气量为 3000m3/h,总排气量为 6000m3/h,各真空泵尾气经排气管收集通过 45m 高排气筒有组织集中排放。其中尾气经两级冷凝后的未凝气采用文丘里、两级洗涤处理后外排,两级冷凝效率可达 60%以上, 氟化物产生量为 0.337t/a, 按照去除效率 60%计算,排放量为 0.135t/a,排放速率为0.018kg/h,排放浓度为3.125mg/m3。氟化物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 1996)中的二级标准。
(3)排气筒设定要求
根据《排气筒设计规范》(GB50051-2002)中的要求,本项目排气筒在材质、 高度及防腐措施等方面进行了优化, 满足 《排气筒设计规范》 (GB50051-2002)中的要求。
(4)废水治理措施
拟建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工艺废水、初期雨水和渣场废水经处理后都返回工艺系统,实现了工艺污水的封闭循环。
4.2项目变更后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分析
由于项目变更后生产工艺、规模、生产设备均不发生变化,仅对公司名称、平面布局和产品储罐容积进行调整,所以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不会发生变化。
(1)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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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鄂中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5万吨/年湿法磷酸净化项目变更环评报告 湿法磷酸含氟废气:反应槽和消化槽及浓缩工段的含氟废气经过处理后通过45m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量25000m3/h,氟化物排放量为1.26t/a。
精制磷酸含氟废气:磷酸两次浓缩蒸发共配有4台真空泵(2备2用),尾气经两级冷凝后的未凝气采用文丘里、两级洗涤处理后经过45m排气筒高空排放,总排气量为6000m3/h,氟化物排放量为0.135t/a。
(2)废水
项目营运期的废水主要是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废水产生量为207576m3/a,该部分废水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由于工作人员从厂区内部进行调剂,不新增工作人员,生活废水依托现有工程处置。
(3)固体废物
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43.392万t/a,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不对外排放。
(4)噪声
因为生产设备不发生变化,则噪声源包括生产设备、空压机及各类机泵产生噪声等。噪声级范围为75-105dB(A)之间。
4.3项目变更后环境影响分析
由于项目建成前后污染物没有发生变化,所以变更后对周边的环境影响也不会产生变化,由于主要是平面布局的调整,则变更后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突出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变更后生产装置距敏感点的距离的变化
项目生产装置的变更主要是厂区内部调整,所以厂界与敏感点的距离不会发生变化,主要突出在生产装置与敏感点距离发生的变化。变更前后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4.3-1。
表4.3-1 变更前后项目主要敏感目标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敏感目标 浰河村五组 吉庆村 职工家属区 浰河 要素 大气、噪声 大气、噪声 大气、噪声 地表水 相对厂址位置 E W EN S 变更前距装置最近距离 581 410 478 910 变更后距装置最近距离 483 487 396 832 保护等级对应环境质量标准 大气2类,噪声2类 大气2类,噪声2类 大气2类,噪声2类 地表水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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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鄂中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5万吨/年湿法磷酸净化项目变更环评报告 由上表可以看出,生产装置卫生发生变更后,生产装置距离吉庆村最近距离增加了77m,距浰河村五组最近距离缩短了98m,距鄂中职工家属区最近距离缩短了82m,距浰河最近距离缩短了7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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