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图文 下载本文

表四.评价适用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建设项目周围及关心点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的二级标准,标准限值见下表。 表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单位:μg/m3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年平均 总悬浮颗粒物(TSP) 24小时平均 1小时平均 年平均 颗粒物 (PM10) 24小时平均 1小时平均 浓度限值 200 300 900* 70 150 450* 35 75 60 150 500 40 80 200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年平均 颗粒物 (PM2.5) 24小时平均 年平均 二氧化硫(SO2) 24小时平均 1小时平均 年平均 二氧化氮(NO2) 24小时平均 1小时平均 *注:由于无相应的小时浓度标准,TSP 、PM10小时浓度采用日均浓度标准的3倍值作为参考。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位于姚安县境内(栋川镇、光禄镇、前场镇、弥兴镇、太平镇、官屯乡、适中乡、大河口乡、左门乡),项目区域涉及的地表水主要有中运河、蜻蛉河、鱼泡江、石者河、文龙河、涟河、紫贝乌河和弥兴大河。弥兴河、涟河、紫乌贝河属渔泡江支流;中运河、蜻蛉河由南向北注入金沙江支流龙川江;石者河和文龙河由西向东汇入勐岗河,最终汇入龙川江。根据《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渔泡江(源头~入金沙江口)水体功能农业用水、一般鱼类保护、饮用二级,水质类别为Ⅲ类水体;蜻蛉13

河(源头~入龙川江口)水体功能农业用水、工业用水,水质类别为IV类水体;勐岗河(源头~入龙川江口)水体功能农业用水、工业用水,水质类别为IV类水体。 项目涉及水体水质分别参照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IV类水质标准。标准值详见下表。 表4-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除pH外,均为mg/L 项目 Ⅲ类 Ⅳ类 pH 6-9 6-9 COD ≤20 ≤30 BOD5 ≤4 ≤6 氨氮 总磷 石油类 总氮 ≤1.0 ≤1.5 ≤0.2 ≤0.3 ≤0.05 ≤0.5 ≤1.0 ≤1.5 粪大肠菌群 ≤10000个/L ≤20000个/L 3、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临近城市干道35m范围内,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其他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标准值见下表。标准值见下表。 表4-4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划 2类 4a类 等效声级【dB(A)】 昼间 60 70 昼间 50 55 1、废气排放标准 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污 染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值见下表。 表4-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mg/m3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污染物 监控点 颗粒物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浓度 1.0 项目 物 排放标准 排 放 标 准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见下表。 表4-6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昼间 70 夜间 55 14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中幼林抚育过程中砍伐多余林或矮小的林木,经集中处理后外卖给木材公司。 本项目不设总量控制污染因子指标。 总 量 控 制 15

表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 一、建设内容 1、木材基地建设 木材基地建设总面积 62255.0 亩,涉及全县 8 个乡镇。其中:人工新造林 5835.0 亩,涉及 6 个乡镇;现有林改培 10460.0 亩,涉及 3 个乡镇;中幼林抚育 45960.0 亩,涉及 3 个乡镇。 (1)人工新造林 人工新造林 5835.0 亩。土地权属均为集体,地类分别为火烧迹地和宜林荒山荒地,面积分别为 2130.0 亩、3705.0 亩。木材基地人工新造林主导产品为云南松中径材、华山松中径材、云南松大径材、华山松大径材。 (2)现有林改培 现有林改培 10460.0 亩,涉及 3 个乡镇,土地权属均为集体;地类为纯林和混交林;林地类别均为商品林地。木材基地现有林改培主导产品为云南松中径材、华山松中径材、及桤木中径材、桤木大径材、栎类中径材及薪材。 (3)中幼林抚育 中幼林抚育 45960.0 亩,涉及 3 个乡镇,土地权属均为集体;地类为纯林和混交林;林地类别均为商品林地。木材基地中幼林抚育木材产品主要有中龄林抚育间伐后的云南松小径材和栎类小径材,在项目计算期内抚育 1 次来计算;另外,抚育地块(30 年内)到主伐年龄的木材产品有云南松中、大径材,栎类及其他阔叶树中径材。 2、通道绿化建设 (1)河道绿化 全县范围内河道绿化 211.7km。建设地点:中运河、蜻蛉河、鱼泡江、石者河、文龙河、涟河、紫贝乌河、弥兴大河。 (2)面山绿化 面山绿化造林总面积 6110.0 亩,涉及全县 3 个乡镇。其中:人工新造 4070.0 亩,涉及 3 个乡镇;现有林改培 21015.0 亩,涉及 3 个乡镇。 1)人工新造林:人工新造林 4070.0 亩,权属均为集体,地类为非林地、宜林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