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人要求调出的,由本人向科室和人事教育科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调出理由及去向,经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后,报市政府领导同意,可办理调出相关手续。
3.办公室工作人员,原则上须在办公室工作满三年后方能申请调离(组织选调除外)。
4.凡调离办公室的人员,须先办理移交手续,结算帐务,退还负责或使用的公共财物,才能办理调动手续。
(七)机关工勤人员调配
一般可采用向社会公开招聘或选聘方式。
1.招聘或选聘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团结同志,服从领导,工作勤恳,责任心强。具有拟聘职位相关知识和能力。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30岁以下。
2.招聘程序:领导或科室提出人选→办公室党组会议同意→市编办、市人事局审核→向市人才市场发布招聘信息→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办公室党组会议确定人选→公示→材料送人事局→聘用。
3.选聘程序:领导或科室提出人选→办公室党组会议同意→组织考核→办公室党组会议确定人选→市编办、市人事局审核→公示→聘用。
(八)直属管理单位人员调配
由用人单位根据编制人数、职数情况,提出拟调配人员书面材料,报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用人单位参照办公室人员调配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三、跟班学习或借调
1.办公室领导或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经分管领导同意,向人事教育科提出跟班学习或借调要求,如有人选应附推荐材料。
2.由人事教育科初审(包括给),报分管领导审阅,办公室有关领导面试后提出意见交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后办理跟班学习相关手续。
四、干部职工培训
(一)公务员初任培训和在职培训,按市组织、人事等部门统一安排进行。
(二)有计划地采取多种形式安排干部职工每人每年参加不少于一周时间的专门业务培训或更新知识培训。
(三)鼓励干部职工进行提高学历、专业技术(技能)、职称的学习,在学习时间上给予保证。
(四)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办公室坚持每月两个半天的学习制度,每个工作人员都要注意克服以干代学的思想倾向,学习时间不缺席、不无故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