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证明(盖单位公章的接收证明或劳动合同)、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集中封存的银行网点办理转移手续。 (2)挂在原单位名下集中封存的职工(即转入集中封存时未能提供身份证的职工)办理转出手续时,由接收单位的经办人员持填妥的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户转出表格、单位的接收证明(盖单位公章的接收证明或劳动合同)、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曾是原单位职工的证明(以下任意一项: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街道或者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3、办理流程:
(1)接收单位的经办人员提交上述材料给集中封存的银行网点。
(2)银行经办人员审核无误后,办理转出手续。办理集中封存的银行网点是建设银行仓边路支行(豪贤路184号)或者工商银行银山支行(仓边路93—95号)。 七、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业务 1、办理条件:
(1)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条件:①单位经济效益较差,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等于或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②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但按现有文件规定的比例缴存,对单位生存、发展有较大影响的或被政府定为困难企业等能有效证明单位经营困难的。③单位补缴以前年度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得降低为零。
(2)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条件:①单位严重亏损,职工月平均工资等于或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②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但按现有文件规定的比例缴存,对单位生存、发展有较大影响的或被市政府定为困难企业等能有效证明单位经营困难的。③单位补缴以前年度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 2、办理时间:
⑴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实行一年一审。
⑵单位应于每年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时提出缓缴或者降低下一个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比例的申请。 ⑶需继续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单位应于上次审批到期前再次提出申请。
3、办理流程:
(1)单位提出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形成会议决议,由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单位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2)有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的,经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审批同意后,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无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的,直接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4、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1)《广州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或《广州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2)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的关于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会议决议; (3)单位申请年度及上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报表;
(4)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未作审计的单位,需提交书面说明。 (5)单位申请年度及上年度的劳动情况表; (6)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八、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业务
1、办理条件:
(1)单位处于正常缴存状态,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2)单位发生变更或者终止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办理转移手续的。(3)职工所在单位已关闭、注销的,或者连续两年以上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进行工商年检的单位。
2、办理时间:
自发生上述情形之日起30日内。
3、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1)单位处于正常缴存状态,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广州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申请表》、单位出具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职工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2)单位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提供《广州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申请表》、政府或者上级主管等有关部门准予单位变更或者终止的批文(或者工商部门的注销登记证明)、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已关闭、注销且未办理集中封存的,或者连续两年以上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进行工商年检的单位,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经办人员负责办理转入手续。[表格可到银行(建行或工行)领取或者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4、办理流程:
单位在终止、关闭、注销前应先填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申请表》及银行要求的相关表格,加盖单位公章,待取得有关终止、关闭、注销证明之后,再持上述材料到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转入集中封存户手续。对于单位发生变更或者终止时,无法提供身份证的职工,暂不能转入“集中封存户”,仍挂在原单位名下转入集中封存的银行网点管理,原单位名称后增加“集中封存户”字样。 九、提取业务
自2008年12月1日起,根据《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穗公积金管委会[2008]6号)规定: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当所购房产所有权发生变化,提取人不再拥有该房产所有权时,因该项购房行为而产生的提取资格将自动丧失;因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每次提取时均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借款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等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因租房自住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每次提取时,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一)部分提取
提取时应在账户中留有余额,提取余额保留到十位整数。 1、非按揭购买一手楼申请提取
⑴ 申请条件: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一手楼自住。 ⑵ 申请时间: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提取申请。
⑶ 提取证明材料:首次提取时提供: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②购房合同(或者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者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③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家庭成员提取时,还需提供产权证明;④配偶提取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者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后每隔半年可提取一次,提取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⑷ 办理流程:提取人为一人时,携带提取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提取;提取人为多人时,按购房合同中产权人名字顺序办理。购房合同中第一顺序人先携带提取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然后,第二顺序人携带提取
证明材料以及第一顺序人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到开户银行办理提取手续,以此类推。购房合同中没有列出配偶名字的,配偶按第二顺序人的规定办理。
2、非按揭购买二手楼申请提取
(1)申请条件: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二手楼自住。 (2)申请时间: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提取申请。
(3)提取证明材料:首次提取时提供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②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③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家庭成员提取时,还需提供产权证明;④配偶提取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者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后每隔半年可提取一次,提取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4)办理流程:提取人为一人时,携带提取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提取;提取人为多人时,按购房合同中产权人名字顺序办理。购房合同中第一顺序人先携带提取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然后,第二顺序人携带提取证明材料以及第一顺序人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到开户银行办理提取手续,依此类推。购房合同中没有列出配偶名字的,配偶按第二顺序人的规定办理。
3、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申请提取
(1)申请条件:征地补偿购买增大自住住房面积的。 (2)申请时间: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提取申请。
(3)提取证明材料:首次提取时,提供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②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③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家庭成员提取时,还需提供产权证明;④配偶提取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者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后每隔半年可提取一次,提取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4)办理流程:提取人为一人时,携带提取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提取;提取人为多人时,按相关产权证明中产权人名字顺序办理。产权证明中第一顺序人先携带提取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然后,第二顺序人携带提取证明材料以及第一顺序人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到开户银行办理提取手续,依此类推。购房合同中没有列出配偶名字的,配偶按第二顺序人的规定办理。 4、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申请提取
(1)申请条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包括一手楼和二手楼)。 (2)申请时间: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
(3)提取证明材料:首次提取时提供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②借款合同、首期款发票或者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③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家庭成员提取时,还需提供产权证明;④配偶提取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者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后每隔半年可提取一次,提取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4)办理流程:提取人为一人时,携带提取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提取;提取人为多人时,按借款合同中名字顺序办理。借款合同中第一顺序人先携带提取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然后,第二顺序人携带提取证明材料以及第一顺序人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到开户银行办理提取手续,依此类推。购房合同中没有列出配偶名字的,配偶按第二顺序人的规定办理。
5、租房自住申请提取
(1)申请条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缴存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2)申请时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租赁期满 (3)提取额度规定:累计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超过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实际发生月份的房租总额。月提取额度按以下规定计算:
①住房公积金月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月租金;
②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的面积不计入可提取额度; ③住房公积金月提取额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30%。
(4)提取证明材料:首次提取时提供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②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者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者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后每隔半年可提取一次,提取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5)办理流程:持上述材料到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提取。 6、自建房申请提取
(1)申请时间:在建房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
(2)提取证明材料:提取时提供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②镇或者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者收据、镇或者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者房地产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③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家庭成员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④配偶提取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者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办理流程:持上述材料到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提取,只能提取一次。 7、翻建、加建自住住房申请提取
(1)申请时间:在翻建、加建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
(2)提取证明材料:提取时提供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②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者收据、镇或者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加建的批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③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家庭成员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④配偶提取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者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办理流程:持上述材料到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提取,只能提取一次。 8、大修住房申请提取
大修住房不同于装修。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的维修。 (1) 申请时间:在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有效期内提出申请。
(2) 提取证明材料:提取时提供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②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者收据、镇或者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③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家庭成员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④配偶提取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者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 办理流程:持上述材料到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提取,只能提取一次。
(二)销户提取
可以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并将账户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