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17:农业产业提升促进工程
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工程:加强水利设施、基本农田、良种繁育和技术推广体系等建设,将四川、内蒙古、云南、陕西、广西等省区164个产粮大县建设成为国家级商品粮基地。
特色优势产业推进工程:实施名优品牌推进战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不断提高区域性优势产业、地方性特色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山地高效立体农业工程:在西南丘陵山地及青藏高原东南缘地区因地制宜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实行间种、套种、混种、复种、轮种,形成多作物、多层次、多时序的立体交叉种植结构。
现代种业工程:重点在甘肃、四川建设国家级制种基地,在种子生产优势区建设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畜禽水产品种资源场及良种场,建设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现代农业示范工程:发挥陕西关中、四川盆地、黔南低热河谷、宁蒙沿黄灌区、河西走廊、青海东部农业区等地区气候和资源优势,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科技优势,培育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强县,建成全国重要的优质特色农产品供应基地。
节水灌溉工程:加强高效农田节水技术的综合集成,建设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甘肃中东部、宁夏中部干旱带、阴山北麓等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示范基地,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0万亩,推广旱作节水技术,适当发展设施种植业,力争亩均节水达到80立方米以上。
“五小水利”工程:加快推进农村小塘坝、小水窖(池、柜)、小堰闸、小泵站和小渠道工程建设,启动实施西南五省区小型水利设施建设规划。 第三十二节 振兴牧业经济
加大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和牧区饮水安全工程,改善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提高牧民收入水平。稳步开展牧区水利试点,建设一批节水灌溉饲草示范基地。加快转变牧业发展方式,优化生产布局,推进传统放牧向舍饲、半舍饲和划区轮牧、季节性休牧相结合的方式转变。在内蒙古东部、新疆伊犁和阿勒泰等草原水土条件较好地区,积极推行划区轮牧,发展规模化、现代化草原畜牧业。在青藏高原东部、内蒙古中部、新疆天山南北坡、黄土高原等地区适度发展草原畜牧业,在贵州、云南稳步发展草地畜牧业。全面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加快推进草原承包到户和基本草原划定。加大沙化草地和黑土滩治理力度,加强鼠虫害生物防治。
专栏18:牧区重点工程
牧区水利:在水土条件较好牧区,因地制宜建设小型水利设施和饲草基地。 牧业支撑保障:加快畜牧良种和牧草良种基地建设,有效防治草原鼠虫害和毒害草,加强草原防火工程建设。
牧区畜牧业转型示范:启动实施内蒙古及周边牧区草原畜牧业提质增效示范工程、新疆牧区草原畜牧业转型示范工程、青藏高原牧区特色畜牧业发展示范工程,支持肉牛(羊)标准化养殖小区(场)等建设,提高生产能力和水平。 牧业产业化:加快发展新疆、青海、西藏、宁夏、四川、云南畜产品加工业,重点支持内蒙古、新疆、宁夏形成千万吨鲜奶、百万吨肉类和万吨羊绒生产加工能力。
游牧民定居:加快西藏、青海、四川、云南、甘肃、新疆、内蒙古等7省区的游牧民定居房、牲畜棚圈(暖棚)、饲草基地、贮草棚、青稞基地建设,争取到2015年未定居的游牧民全部实现定居。 第三十三节 提高林业发展水平
加大造林绿化力度,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加强森林经营,努力提高森林蓄积量和林地生产力。加快发展现代林业,努力构建林业产业体系,增加林业产值。继续实施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生物质能源林建设,积极发展林产工业和木材精深加工。依法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开发特色林下种养业,发展森林旅游。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国有林场改革,探索推进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健全造林、抚育、保护、管理投入补贴制度。在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林浆纸一体化产业。 专栏19:林业重点产业
木本粮油生产:以提高产量和优化品种结构为重点,在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新疆、甘肃等省区建设油茶、核桃、板栗、枣、柿子、油橄榄等木本粮油基地,加快山区综合开发步伐。
速生丰产用材林:重点在内蒙古东部、云南南部、秦巴山、武陵山等地建立高效木材生产基地,增强木竹等原材料供应能力。
林产化工业:在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等省(区、市)发展松香、松节油、紫胶、香精香料深加工,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
林下经济:充分利用林下空间资源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实现林草、林药、林畜、林禽等多种模式相结合。
林浆纸一体化:利用西南地区林竹资源,建设林浆纸一体化生产加工基地。 第三十四节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拓展农业广度和深度,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提高农业生产直接收入。鼓励发展庭院经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服务业,提高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积极发展非农产业,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在产区布局,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加强农民和农民工技能培训,加大“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实施力度。扶持发展劳务中介组织,着力打造劳务品牌,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快实施西部农民创业促进工程,扩大试点范围,建设四川南充、重庆合川等一批创业基地和创业园。探索农村集体和农户在当地资源开发项目中入股,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大力增加转移性收入。 第三十五节 建设农民幸福家园
加强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水路电气房和优美环境“六到农家”工程。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大力推进集中式供水及配套排水。加快通乡通村道路建设,同步推进村庄内外道路硬化,全面提高通达率、通畅率和管理养护水平。加快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加强农村电气化县建设,适当发展小水电、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解决不通电行政村用电问题。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加强农作物秸秆气化炉和省柴节煤炉(灶、炕)改造,带动改水、改厨、改厕、改圈。优化居民点布局,统筹村庄建设,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加强农村污水、垃圾处理,改善村容村貌,建设农村新型社区。 专栏20:“六到农家”工程
农村饮水安全:推进建设集中式供水设施,全面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 农村公路:加快乡村道路改造,新建农村公路45万公里。
农村供电:用3年左右时间对未改造的农村电网进行全面改造,供电区域基本实现“户户通电”,基本解决西藏、青海、四川、云南、新疆等省区远离电网、居住分散的约120万无电户、500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
农村沼气:继续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和气化站建设,使50%以上的适宜农户用上沼气。
农村安居:统一规划,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规模,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约500万户。
农村清洁:加强农村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开展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加强植树绿化,改善村容村貌。 第八章 城镇化与城乡统筹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加强城镇化管理,不断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 第三十六节 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
优化城市布局,拓展发展空间,完善城市功能,集约节约用地,推进城市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充分发挥重庆直辖市和其他省会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有序扩大人口规模,提高建成区人口密度,强化产业功能和服务功能,全面提升经济实力和现代化水平。在关中、川南、渝西、黔中、滇中、宁夏沿黄、北部湾等有条件的地区,培育壮大一批城市群,科学规划城市群内各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支持西安—咸阳、成都—德阳—绵阳、永川—合川—江津、贵阳—安顺、酒泉—嘉峪关、乌鲁木齐—昌吉—五家渠、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等城市一体化发展,推进贵安等新城新区规范建设。编制实施贵州毕节试验区发展规划。 专栏21:西部地区重点城市新区建设
两江新区:建成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先行区,我国内陆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长江上游地区的金融中心和创新中心,内陆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科学发展的示范窗口。
西咸新区: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核心区和现代田园城市,重点发展高新技术、先进装备制造业、临空产业、仓储物流业、生态文化旅游业和高端现代服务业。 天府新区:建设西部地区重要的科技创新中心,建成以先进制造业为主、高端服务业聚集、宜业宜商宜居的现代化新城区、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和全国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
兰州新区: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的先导区,黄河上游生态修复与未利用土地综合开发示范区,内陆欠发达地区统筹城乡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和新型城镇化的试验区,实施向西开放战略的重要平台。
贵安新区:建成以航空航天为代表的特色装备制造业基地、重要的资源深加工基地、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基地和旅游休闲目的地,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成黔中经济区最富活力的增长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