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1 煤矿通风标准化评分表
项目内容 项目 基本要求 1.全矿井、一翼或者一个水平通风系统改变时,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巷道贯通前应当制定贯通专项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井下爆炸物品库、充电硐室、采区变电所、实现采区变电所功能的中央变电所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2.井下没有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和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采煤工作面;对于允许布置的串联通风,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其中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开掘巷道的回风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他串联解读与释义 查资料和现场。《煤矿安全规程》第143条关于巷道贯通的规定,第168条关于采区变电所的规定 查现场和资料。《煤矿安全规程》第168条关于扩散通风的规定,第153条关于采空区通风及利用局扇通风的规定,第150条关于串联通风的规定,第148条关于矿井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回风的规定。 查现场和资料。《煤矿安全规程》名词解释规定采区专用回风巷专门用于回风,不得用于运料、安设电气设备的巷道。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区,专用回风巷内还不得行人。0013AQ 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系统管理 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3.不用于运输、安设电气设备,突出区不行人;专用回风巷道维修时制定专项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一、通风系统(1004.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回风井口的防爆门符合规定,每6个月检查维修1次;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制定年度全矿性反风技术方案,按规定审批,实施有总结报告,并达到反风效果 1.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投入使用后每5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矿井每年进行1次通风能力核定;每10天至少进行1次井下全面测风,井下各硐室和巷道的供风量满足计算所需风量 风量配置 3.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矿井外部漏风率每年至少测定1次,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5%,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15% 查资料和现场。 《煤矿安全规程》第158条、159条规定。 分) 查资料。通风机性能或者通风阻力未测定的不得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煤矿安全规程》第156条 规定 查资料和现场。未进行通风能力核定不得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煤矿安全规程》第140条规定 查资料。未测定扣5分,有效风量率每低、外部漏风率每高1个百分点扣1分《煤矿安全规程》第158条规定 查现场和资料。巷道断面1处(长度按5m计)不符或者阻力超规定扣2分;风速不符合要求1处扣5分;009AQ 1028-2006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煤矿安全规程》4.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实际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的2/3;其他通风巷道实际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的4/5;矿井通风系统的阻力符合AQ1028规定;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7
项目 项目内容 基本要求 解读与释义 第136条 规定 查现场。未安监测系统的不得分,5.矿井主要通风机安设监测系统,能够实时准确监测风机运行状态、风量、风压等参数 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009AQ 1028-2006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 1.掘进通风方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掘进巷道应安设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实现自动切换。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使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实行挂牌管理,不发生循环风;不出现无计划停风,有计划停风前制定专项通风安全技术装备措施 措施 2.局部通风机设备齐全,装有消音器(低噪声局部通风机和除尘风机除外),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查现场。不符合要求1处扣2分;/009AQ 1028-2006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 位有衬垫;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安设在进风巷道中,《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四条地点距回风口大于10m,且10m范围内巷道支护完好,无淋水、积水、淤泥和杂物;局部通风机离巷道底板高度不小于0.3m 1.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自动切换的交叉风筒接头的规格、安设标准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查现场和资料。不符合要求1处扣5分;009AQ 1028-2006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 查现场。使用非抗静电、非阻燃风筒不得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四条 查现场。不符合要求1处扣0.5分 查现场和资料。《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四条 二、局部通风(100分) 100 2.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实行编号管理。风筒接头严风筒敷设 密,无破口(末端20m除外),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反压边,硬质风筒接头加垫、螺钉紧固 3.风筒吊挂平、直、稳,软质风筒逢环必挂,硬质风筒每节至少吊挂2处;风筒不被摩擦、挤压 4.风筒拐弯处用弯头或者骨架风筒缓慢拐弯,不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采用过渡节,无花接 查现场。不符合要求1处扣1分 1.及时构筑通风设施(指永久密闭、风门、风窗和风桥),查现场。应建未建或者构筑不及时设施墙(桥)体采用不燃性材料构筑,其厚度不小于0.5m(防突风门、风窗墙体不小于0.8m),严密不漏风 不得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10分 三、通风设施(分)2.密闭、风门、风窗墙体周边按规定掏槽,墙体与煤岩接实,四周有不少于0.1m的裙边,周边及围岩不漏风;设施管理 墙面平整、无裂缝、重缝和空缝,并进行勾缝或者抹面或者喷浆,抹面的墙面1m内凸凹深度不大于10mm 3.设施5m范围内支护完好,无片帮、漏顶、杂物、积水和淤泥 4.设施统一编号,每道设施有规格统一的施工说明及检查维护记录牌 查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查现场。设施编号、施工说明内容、检查人、维护人和时间等项目可统一写在一块牌板上。 2查现场。不符合要求1处扣5分 8
项目 项目内容 基本要求 1.密闭位置距全风压巷道口不大于5m,设有规格统一的瓦斯检查牌板和警标,距巷道口大于2m的设置栅栏;密闭前无瓦斯积聚。所有导电体在密闭处断开(在用的管路采取绝缘措施处理除外) 2.密闭内有水时设有反水池或者反水管,采空区密闭设有观测孔、措施孔,且孔口设置阀门或者带有水封结构 1.每组风门不少于2道,其间距不小于5m(通车风门间距不小于1列车长度),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设具有反向功能的风门,其数量不少于2道;通车风门按规定设置和管理,并有保护风门及人员的安全措施 解读与释义 查现场。不符合要求1处扣5分 密闭 查现场。不符合要求1处扣5分 查现场。通车风门应当设在平巷中,不应设在斜巷中,如果必须设在斜巷中,应当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及矿车撞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风门风窗 2.风门能自动关闭,并连锁,使2道风门不能同时打开;门框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门扇平整不漏风;风窗有可调控装置,调节可靠 3.风门、风窗水沟处设有反水池或者挡风帘,轨道巷通车风门设有底槛,电缆、管路孔堵严,风筒穿过风门(风窗)墙体时,在墙上安装与胶质风筒直径匹配的硬质风筒 1.风桥两端接口严密,四周为实帮、实底,用混凝土浇灌填实;桥面规整不漏风 查现场。不符合要求1处扣5分 查现场。不符合要求1处扣5分 查现场。不符合要求1处扣5分 风桥 2.风桥通风断面不小于原巷道断面的4/5,呈流线型,坡度小于30°;风桥上、下不安设风门、调节风窗等 查现场。不符合要求1处扣5分 查资料。《煤矿安全规程》170条1.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煤层瓦斯含量、瓦斯压鉴定及措施 2.编制年度瓦斯治理技术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落实 1.矿长、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等下井时,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瓦斯检查工下井时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光学瓦斯检测仪 瓦斯检查 2.瓦斯检查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瓦斯检查工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有记录 3.瓦斯检查做到井下记录牌、瓦斯检查手册、瓦斯检查班报(台账)“三对口”;瓦斯检查日报及时上报矿长、总工程师签字,并有记录 现场管理 1.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的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瓦斯超限立即切断电源,并撤出人员,查明9
力等参数测定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及瓦斯涌出量测定 规定高瓦斯、突出矿井不再进行周期性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但每年煤矿要进行一次瓦斯涌出量测定。 查资料。在瓦斯治理技术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中应体现突出煤层和高瓦斯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治理专项措施。 查现场或者资料。不符合要求1处扣2分;《煤矿安全规程》180条规定 查资料和现场。不符合要求1处扣5分;《煤矿安全规程》180条规定 查资料和现场。不符合要求1处扣1分 查资料和现场。瓦斯超限1次扣5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四、瓦斯管理(100分) 项目 项目内容 基本要求 瓦斯超限原因,落实防治措施 2.临时停风地点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和警示标志;长期停风区在24h内封闭完毕。停风区内甲烷或者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立即处理时,在24h内予以封闭,并切断通往封闭区的管路、轨道和电缆等导电物体 3.瓦斯排放按规定编制专项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严格执行,且有记录;采煤工作面不使用局部通风机稀释瓦斯 解读与释义 《煤矿安全规程》173条规定 查资料和现场。未按规定执行1项扣10分;《煤矿安全规程》175条规定 查资料。不准用局扇稀释采面回风隅角及采空区的瓦斯。《煤矿安全规程》176条规定 查资料和现场。未编审设计不得1.编制矿井、水平、采区及井巷揭穿突出煤层的防突专项设计,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严格执行 分;执行不严格1处扣15分;《煤矿安全规程》193/194条规定;0016总局19号令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14条 五、突出防治(100突出管理 2.区域预测结果、区域防突措施、保护效果检验、保护范围考察结果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及区域验证结果经矿总工程师审批,按预测、检验结果,采取相应防突措施 3.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编制防突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实施中及时按现场实际作出补充修改,并严格执行 查现场和资料。无论是否在突出危险区,都必须进行区域验证,来确定是否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0016总局19号令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37、39、40、41条 查资料和现场。未编审设计及措施或者未执行不得分;执行不严格1处扣5分 查现场。不符合要求1处扣2分;0016总局19号令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102-106条 查现场和资料。《煤矿安全规程》第182条。 查现场和资料。不符合要求1处扣2分;0011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18条 查资料和现场。未按规定检测核实求扣2分;0011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16条 查资料和现场。管路损坏或者与带电物体接触不得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0010(附件5)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第(四) 分) 100 设备设施 压风自救装置、自救器、防突风门、避难硐室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 1.瓦斯抽采设施、抽采泵站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抽采系统 2.编制瓦斯抽采工程(包括钻场、钻孔、管路、抽采巷等)设计,并按设计施工 六、瓦斯抽采(检查与管理 1.对瓦斯抽采系统的瓦斯浓度、压力、流量等参数实时支管及抽采钻场每周至少1次,根据实际测定情况对抽采系统进行及时调节 2.井上下敷设的瓦斯管路,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并应当有防止砸坏管路的措施。每10天至少检查1次抽采管路系统,并有记录。抽采管路无破损、无漏气、无积水;抽采管路离地面高度不小于0.3m(采空区留管除外) 监测,定期人工检测比对,泵站每2h至少1次,主干、的1次扣5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分)3.抽采钻场及钻孔设置管理牌板,数据填写及时、准确,查资料和现场。不符合要求1处扣有记录和台账 0.5分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