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文本最终合(2013年12月23日)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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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 ................................................. 3 第一章 总 则 ........................................ 3 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 6 第三章 城市性质与规模 ............................... 8 第四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 9 第五章 中心城区城市用地布局规划 .................... 24 第六章 中心城区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 29 第七章 中心城区住房建设规划 ........................ 31 第八章 中心城区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 31 第九章 中心城区产业用地布局规划 .................... 41 第十章 中心城区历史文化和传统风貌保护规划 .......... 44 第十一章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 49 第十二章 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 ...................... 53 第十三章 中心城区旧城改造与更新规划 ................ 55 第十四章 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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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 ........................ 61 第十六章 城市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 67 第十七章 中心城区公共安全与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 71 第十八章 中心城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规划 .............. 76 第十九章 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 ...................... 77第二十章 城市远景规划构想 ........................... 78第二十一章 规划实施策略与机制 ....................... 81附表: ..............................................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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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1996年国务院批准的《昆明城市总体规划》在指导昆明城市各项建设协调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21世纪,昆明城镇化发展进入关键阶段,机遇与挑战并存。为统筹城乡发展、优化空间结构,协调滇池环境保护以及行政区划调整等问题,根据2006年11月《关于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有关问题的函》(建规函[2006]315号)和《关于调整完善昆明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有关意见的函》(建办规函[2013]189号),特编制《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11年-2020年)》。

第2条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升城市建设质量和水平,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更加注重优化布局、完善功能;更加注重四化同步、统筹城乡;更加注重集约高效、绿色低碳;更加注重传承文化、延续文脉,努力走出一条昆明特色、科学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第3条 规划修编的重点

1、依据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对昆明的定位要求,结合昆明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进一步优化与完善城市性质和职能。

2、依据昆明发展实际情况,结合昆明的资源环境承载力支撑条件,科学合理制定城市规模,引导人口的有序迁移和适度聚集。

3、突出滇池水环境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内容,强化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社会、生态与经济的良性循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4、调整优化现有城市用地与空间布局。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空间管制体系,寻求适合昆明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空间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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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强化城市交通规划,构建现代交通系统。建立高效通畅的城市对外交通枢纽,优化城市内部路网结构,形成发达完善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

6、重视城市特色风貌的展现与历史文化的保护,建设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人文城市。

7、强调重大基础设施的支撑与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的有效配置,确保城市的和谐发展。

第4条 规划的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0、《关于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有关问题的函》(建规函[2006]315号)

11、《关于调整完善昆明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有关意见的函》(建办规函[2013]189号)

1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04)

13、《关于规范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上报成果的规定》(暂行)(建规[2013]127号)

14、《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纲要(2005—2020)》 15、《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 16、《长江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2006—2030)》 17、《长江流域防洪规划(2008—2025)》 18、《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 19、《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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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20)》 21、《滇中城市群规划(2009—2030)》

22、《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3、《昆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24、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5条 规划区范围 1、市 域

市域面积21011平方公里。含昆明市的盘龙区、五华区、西山区、官渡区、东川区、呈贡县(区)、嵩明县、宜良县、晋宁县、富民县、禄劝县、寻甸县、石林县、安宁市。

2、城市规划区

包括以滇池流域为核心的昆明市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区和呈贡区全部行政辖区范围以及滇池流域所涉及到的晋宁县六个乡镇(昆阳镇、晋城镇、宝峰镇、新街乡、上蒜乡、六街乡)嵩明县两个乡镇(滇源镇、阿子营乡)的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4060平方公里。

3、中心城区

含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的全部行政辖区范围;西山区的主城二环路以内地区和福海、前卫、马街、碧鸡四个街道办事处;呈贡区的乌龙、洛羊、龙城、斗南、吴家营、雨花、大渔、马金铺八个街道办事处。总面积为1722平方公里(含滇池草海水域10.7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由主城区、呈贡新区和空港经济区构成,其中: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滇池旅游度假区的城市连片建设区为主城区范围;呈贡区的乌龙、洛羊、龙城、斗南、吴家营、雨花、大渔七个街道办事处为呈贡新区范围;昆明国际机场所在地的大板桥镇为空港经济区范围。

第6条 规划期限为2011年-2020年

规划近期至2015年,远期至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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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7条 城市发展总目标

将昆明建设成为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门户城市和重要的区域性国际交通枢纽、信息枢纽,使昆明成为融历史人文和自然风光于一体的高原湖滨特色生态宜居城市;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休闲旅游度假业,强化科技创新、商贸物流、金融、信息、文化和综合服务功能,充分发挥面向东南亚和南亚、服务中国广阔腹地的西南地区重要中心城市作用;形成城乡统筹、产城融合、节约集约的多层次城乡发展空间格局。

第8条 城市空间发展策略

1、加快建设外接东南亚、南亚,内连中国西南及东中部腹地的综合交通体系、能源管网、物流通道和通信设施,构筑与对外对内双向开放发展相适应的网络化、多中心、组团式城镇体系空间结构。

2、优化城市空间发展格局。逐步改变目前单中心城市的空间格局,形成有机联系的组团空间结构。主城有机疏解,强化呈贡新区和空港经济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加快现代产业和城市人口的聚集。

3、塑造特色鲜明的优良人居环境。发挥昆明气候四季如春、历史文化丰富多彩、高原湖泊景色壮美等独特优势,建设自然与人文相互融合、现代与历史相互协调的高原湖滨生态城市。

4、注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塑造体现昆明历史文化的城市特色风貌和建筑风格。在实施旧城改造过程中,应深入挖掘、保护历史文化遗存,逐步恢复老城传统空间格局。

第9条 经济发展策略

1、在对外经贸合作和对外文化交流等方面发挥改革开放的先导作用,积极参与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深化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加强与东南亚、南亚合作。

2、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做优一产、做强二产、做活三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至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力争达到5000亿元以上,年均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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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10%;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85000元以上。全社会研发经费总额占生产总值比重2.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比重25%以上。

3、建设中国西部地区重要的外向型特色优势产业基地。依托国际大通道,优化产业布局,改造升级传统工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把昆明打造成为中国重要的出口加工贸易基地、生物资源开发创新产业基地、光电子产业基地、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有色金属和稀贵金属新材料产业基地和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谨慎发展重化工业。

第10条

社会发展策略

1、不断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市域总人口控制在850万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不断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积极发展其他各类教育,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

2、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推动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快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至2020年,市域城镇化率达到73%左右。

3、积极促进社会公平。健全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努力让全市人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健全城乡医疗服务设施体系,切实解决昆明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实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

4、大力推进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文化资源和区位优势,搭建国际文化引进来和中华文化走出去平台;推进各层次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文物保护单位、大型遗址的保护管理,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和激励机制;加大群众性体育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全民健身运动。

5、切实保障城市安全。构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完善的防灾减灾和应急保障的设施系统,建立有效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预警和防范机制。

第11条

生态环境保护策略

1、制定严格的空间管制措施。划定禁止建设和限制建设地区,有效保护森林、河流、湖泊、湿地等生态敏感地区,积极进行绿化隔离地区、生态廊道、城市公共绿地等生态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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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施生态功能区分级控制,确保生态安全。加强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和滇池流域综合治理,建立稳定的区域生态网络。到2020年,滇池入湖河道和湖泊水质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水质逐步改善;占国土面积10%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得到有效保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的比例大于30%;创建生态示范区和生态乡镇,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3、严格执行环境排放标准。控制大气、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污染,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与管理。优化能源结构,节约使用能源。

4、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到2020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二氧化硫、COD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总量指标范围内,争取列入国家低碳发展示范城市。城市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点覆盖率达到80%以上,综合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率达50%以上。建设集约、清洁、安全发展的经济体系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三章 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12条

城市性质

中国面向东南亚、南亚开放的门户城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我国重要的旅游、商贸城市,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云南省省会。

第13条

城市职能

1、区域性国际交通枢纽;

2、区域性科技创新、商贸、物流、金融、信息、文化中心; 3、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

4、中国西部重要的区域性进出口加工中心和新型加工业基地; 5、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中国民族文化的重要展示中心; 6、云南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7、高原湖滨生态宜居城市。 第14条

人口规模

1、市域总人口:2020年控制在850万人。基础设施配套按1000万人校核。 2、中心城区人口:2020年城市人口达到43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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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条 城市用地规模

城镇建设用地要贯彻紧凑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方针,切实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

1、市域中小城市(镇)规模:中心城区外的二级城市将逐步向中小城市规模发展,合理承担城镇人口和产业。规划人均建设用地规模原则上以110平方米左右为宜。

2、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30平方公里左右,人均规划建设用地规模100平方米。其中主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为330平方公里,呈贡新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为85平方公里,空港经济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为15平方公里。

第四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16条

区域协调

加强昆明与省内其它地区,特别是与滇中地区城市的协调,提升滇中城市经济圈的辐射带动能力。构建以昆明为核心,曲靖、玉溪和楚雄等中心城市为支撑,核心城市功能扩散地域为圈层,主要交通线为纽带的滇中城市群,成为西部地区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全省加快发展的引擎和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点。昆明应积极推进区域协调和滇中一体化发展,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与公共服务合作共赢,资源要素配置与市场体系建设共同推进。

在空间发展方面,昆明应积极推进滇中“核心圈层放射”的空间结构的形成,构建以昆明城市为核心,联系昆明半小时经济圈和一小时经济圈的双环交通。内环加强安宁、嵩明、宜良、澄江、晋宁等昆明都市区范围主要城市相互间的联系,外环加强区域内昆明-曲靖、昆明-玉溪、昆明-楚雄及其它城市间联系,促进武定县和禄劝县的合作发展,强化沿放射状对外联系通道的城镇布局,实现资源、产业互补,优化滇中城市群城镇空间结构。

在对外交通方面,建立以昆明为核心的区域高速公路和铁路运输体系,以昆明国际机场为枢纽的区域航空运输体系,形成陆空一体、国际国内便捷联系的区域交通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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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方面,以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为重点,加强滇中地区的生态环境保育,以滇池、抚仙湖、阳宗海等高原湖泊环境保护和治理为重点,严格控制城镇空间向生态敏感地带发展。对生态破坏严重和敏感地区进行重点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产业发展,改善城乡资源利用结构,加强节能减排,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改善整体生态环境质量。

第17条

市域空间管制规划

1、禁止建设区 (1)划定原则

禁建区指存在非常严格的生态制约条件,禁止城市建设进入,应予以严格避让的地区。该区禁止新的城市建设活动和有损生态环境的各种活动,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保护。

(2)划定范围

禁止建设区主要包括国家、省级公益林,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的特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滇池一级保护区,以及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区域重要的生态廊道控制区、植被茂盛、生态状况良好的山林绿化区域。

滇池一级保护区按照《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确定;城镇水源保护区包括盘龙区松华坝水库,官渡区宝象河水库,五华区自卫村水库,禄劝县云龙水库、桂花箐水库,安宁市车木河水库,富民县拖担水库,石林县黑龙潭水库,嵩明县大石头水库,宜良县小鱼洞水源保护区、九龙池水库水源保护区,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晋宁县柴河水库、大河水库、双龙水库、洛武河水库,东川区大菜园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包括云南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寻甸黑颈鹤省级自然保护区、竹山总山神天然林县级自然保护区、汤池老爷山天然林县级自然保护区、九乡麦田河天然林县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包括滇池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九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石林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

(3)管制要求

禁止建设区内人口与居民点建设不得增长,严格保护生态环境。 鼓励:生态保护和绿化项目。

允许:适当发展无设施建设的生态观光项目,重大市政基础设施、水利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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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项目。

禁止:有城镇功能的用地开发,一切有损生态的工程和项目。 2、限制建设区 (1)划定原则

限制建设区作为城市的生态缓冲区,应对建设行为和建设强度进行限制。限制建设区内小城镇建设必须进行环境评价,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在地质灾害活动和潜在活动区内进行必要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做好地质灾害评估,事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区内允许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有限度的农业旅游观光。保证农业生产的基本需求,切实保护耕地、园地、菜地等农业空间,大力发展都市型农业、景观林业和经济林业,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2)划定范围

限制建设区主要包括风景名胜区二级区、三级区,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森林公园,历史文化遗产相关保护区,主要湿地及水域,基本农田,滇池重要面山区域,主要泄洪通道以及地质灾害活动和潜在活动区以及城市生态隔离带等生态廊道。

限制建设区主要分布在适建区周围的丘陵地带。包括滇池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九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石林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风景名胜区二级区、三级区;云南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寻甸黑颈鹤省级自然保护区、竹山总山神天然林县级自然保护区、汤池老爷山天然林县级自然保护区、九乡麦田河天然林县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森林公园包括棋盘山国家森林公园、圭山国家森林公园、小白龙国家森林公园和钟灵山国家森林公园;滇池重要面山区域包括西山、棋盘山、长虫山、呼马山、梁王山等山体植被覆盖较好的区域。

(3)管制要求

限制建设区内限制高强度开发;必须符合相关的环境保护规划的建设要求。 鼓励:农业、绿化和生态项目。

允许:属现状城镇改造的小规模零散项目、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有限度的旅游设施。

禁止:连片建设的大规模项目、不符合产业政策和污染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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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适宜建设区 (1)划定原则

适宜建设区是地基承载力良好,现状已有一定开发基础,用地生态敏感度较低,地势平缓、完整,受地形约束较小,地质灾害风险较小,适宜城市发展的区域。

(2)划定范围

适宜建设区为禁建区、限建区以外用地,主要集中分布在滇池流域内的滇池北岸、东岸和南岸地区,拱王山系与梁王山系之间的宽缓丘陵地带,空港经济区的东部带状丘陵地带,以及各区县主要坝区及周围的低缓丘陵地区。

(3)管制要求

适宜建设区内开发强度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定;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设要求。

鼓励:符合城市规划的各类用地。 禁止: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 第18条

城乡统筹策略

着力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障碍,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努力构建城乡统筹、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乡发展格局,走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道路。昆明中心城区应进一步优化和强化,包括安宁、嵩明、宜良、富民、晋宁等都市区内的中小城市将成为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集约发展城市化地区;在都市区外,将实行有重点的城市化发展战略,县城镇与重点中心镇将成为集聚中心,以集中化为主要特征。按照发展中心村、保护特色村、整治空心村的要求,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科学引导农村住宅和居民点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第19条

城镇化策略

近期昆明主城区将以调整和疏解为主,同时加快呈贡新区和空港经济区的建设,使之尽快成为新的增长极。推进安宁、嵩明、宜良、富民和晋宁等城市产业和人口聚集,并承担起相应职能分工。都市区以外地域的重点中心城镇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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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特色产业聚集。市域内北部和东南部的县城和中心镇作为各自地域内的中心。

远期昆明将规划形成一核多中心的城镇空间格局,中心城区(包括主城区、呈贡新区、空港经济区)功能不断提升和完善,都市区基本形成。市域开始向城乡一体化方向发展,各级中心城镇吸引能力大幅提高。

第20条

城镇化水平

2020年市域城镇常住总人口约达到620万,实际城镇化水平为73%。 第21条

市域城镇体系空间发展策略

规划以核心—网络发展模式作为市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的总体框架。 1、强化核心,发挥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有效疏解主城区功能,加快呈贡新区和空港经济区的发展,构筑网络化空间发展骨架;

2、构建都市区,强化安宁、嵩明、宜良、富民等城市的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和人口聚集功能,整体推进昆明的发展;

3、扶持落后地区,在昆明北部山区依托倘甸、转龙等重点城镇加强公共服务职能,发展特色产业,推动市域相对均衡发展。

第22条

市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

规划市域城镇空间形成“一核五轴,三层多心” 的布局结构。 1、一核---中心城区

重点提升主城区功能,推进呈贡新区和空港经济区建设,形成昆明中心城区,作为区域发展核心。

2、五轴---两主轴、三次轴 (1)两主轴

依托楚雄—昆明—红河交通轴,连接安宁、中心城区、宜良、石林等地区,形成市域东西向发展主轴。

依托曲靖—昆明—玉溪交通轴,连接嵩明、中心城区、晋宁等地区,形成市域南北向发展主轴。

(2)三次轴

沿禄劝—富民—安宁—晋宁方向,依托108国道、西北绕城公路和安晋公路等交通轴,在昆明市域西部形成次级发展轴,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产业发展,加强昆明与楚雄的区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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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东川—寻甸—嵩明—宜良方向,依托龙东格公路、嵩待高速公路,改扩建嵩明至宜良、宜良至华宁、澄江道路为高等级公路,在昆明市域东部形成次级发展轴,加强昆明与曲靖、玉溪等区域的合作。

沿寻甸—禄劝方向,在嵩待高速公路与108国道武定至昆明高速公路之间,建设一条高等级公路,沿寻甸县城—倘甸—转龙—禄劝县城的走向,在昆明市域北部形成次级发展轴,促进以轿子雪山为龙头的旅游产业及市域北部特色产业的开发,并强化滇中北部区域的合作。

3、三层多心

在市域形成“中心城区—都市区—市域”三个发展层次。 (1)中心城区是区域发展的核心。

(2)都市区由中心城区和安宁、嵩明、宜良、晋宁、海口和富民等第二级城市构成,构建交通联系紧密,经济社会发展一体的高度城市化地区。都市区内各城市间必须保留山体、森林、农田、河流等绿色开敞空间,建设生态隔离带,并预留好未来发展需要的大型交通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建设空间。

(3)在市域其它地区,处于发展轴上的县城和重要城镇构成第三级城市(镇),适度规模聚集,培育特色产业和地区性公共服务中心,带动广大乡村地区的发展。

第23条

市域城镇体系等级结构

规划形成“中心城区—二级城市—三级城市(镇)—重点镇—一般镇”五级配置的市域城镇等级结构。

第24条

市域城镇体系职能结构

1、中心城区:承载昆明城市的核心职能,重点发展现代综合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型加工业。

(1)主城区:控制建设规模,提高建设质量,通过置换产业和疏散人口,改善道路交通条件,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强化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风貌,整体提升城市环境。以商贸、金融、旅游服务、文化、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综合型城区。

(2)呈贡新区:行政和国际商贸区;重点发展现代新型制造业、科研文教园聚集区和旅游产业;建设以花卉产业为特色的生物产业基地、城市物流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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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

(3)空港经济区:以新机场为依托,以临空经济为特色,大力发展航空物流业、空港配套服务业、临空高科技产业、国际商务会展业、生态康体休闲业、现代都市型农业,建成生态化、现代化、国际化的昆明东部产业新区。建成面向东南亚、南亚,连通欧亚大陆的国际航空客流、物流中心,云南省重要的高端产业发展区,临空产业基地。

2、都市区:包括安宁、宜良、嵩明、海口、晋宁、富民等二级城市,是昆明基本职能的主要空间载体,并接纳从中心城区扩散出的产业与人口。人均建设用地规模按110平方米/人进行控制。

(1)安宁:全省的石油炼化、钢铁冶金、盐磷化工基地,昆明西部的交通物流枢纽,生态园林城市。

(2)宜良:昆明东部重要的交通节点和新型工业化基地,重点发展休闲旅游服务的山水田园城市。

(3)嵩明:昆明东北部的交通节点和新型工业化基地,重点发展临空型产业的田园生态城市。

(4)海口:以磷矿深加工、精密机械和仪器工业为重点的新型工业基地,具有湖滨山水特色的城市。

(5)晋宁:昆明南部交通节点,以电力装备制造、生物制药、新材料、环保产业和轨道交通产业等为重点的新型工业化基地,突出历史文化和湖滨山水特色的生态城市。

(6)富民:昆明西北部特色农副产品加工基地,重点发展休闲养身的田园生态城市。

3、市域其它城镇:包括三级城市(镇)、重点镇、一般镇,主要承担具有地域优势的特色职能和地区性发展中心。

(1)石林: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滇东南重要旅游交通节点,突出民族文化和旅游服务的园林生态城市。

(2)寻甸:市域北部重点发展农副产品、煤磷化工的新型工业化基地,具有民族特色的园林生态城市。

(3)东川:振兴中的老工业基地,以矿产资源和生物资源加工为导向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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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工业化基地,市域北部重要的交通节点和特色旅游城市。

(4)禄劝:昆明通往四川的重要通道,以发展化工、建材、食品等为主的新型工业化基地,以彝、苗族文化为底蕴的人文生态城市。

(5)倘甸产业园区和轿子山旅游开发区:昆明北部重要的增长极,集新型工业、旅游业、公共服务为一体的山地特色风貌城市。

第25条

产业空间布局

1、第一产业

促进高原特色农业的发展,鼓励大力发展规模农业、都市农业、生态农业和外向型农业。利用规模农业提高效益,依靠都市农业引导消费,借助生态农业美化环境,通过外向型农业扩大出口。

近郊绕城公路沿线乡镇,主要布局依托高新技术的种苗农业、绿色蔬菜、设施性休闲观光农业。中远郊以高等级公路为辐射轴线,以重点农业生产大县为基础。地面高程大于60米的丘陵山地,以生态林、水土保持林为主。并根据发展条件,在城市外交通区位便捷的地区布局大型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业信息中心网站。

2、第二产业

昆明应避免在市域生态脆弱,环境承载力不足的地区(特别是滇池流域地区)发展环境负荷(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其他污染物等)较重的工业。这些地区原有的环境负荷较重的工业要按照国家标准严格其耗能和排污,并鼓励产业向精、深加工转化。

进一步推进新型工业化,统筹兼顾,分类指导,优化工业布局,引导工业集群发展。推进园区企业化运作模式,建成产业特色突出、聚集效应强、示范性好、成长快、带动性强的现代工业聚集地。县区要依托县城和中心镇加快工业集聚区建设,鼓励工业企业向园区、工业集聚区集中。

推进工业发展重心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经济区以及安宁、东川、海口、杨林、宜良等重点规划发展的工业园区集中。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相对集中规划和发展特色产业集聚区,形成特色突出、布局合理、配套完善的工业发展新格局。

3、第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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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文本

发挥昆明区域中心城市的作用,强化第三产业综合服务功能,坚持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并重、传统服务业与现代服务业并举,提高服务业的产业化、社会化、集约化水平,增强昆明在全省商贸、旅游、文化、金融、物流、信息的中心地位,为建成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性商贸、物流和信息中心打下基础。

第26条

市域综合交通体系

1、市域高速公路骨架

以两环和若干快速放射高速公路为骨架联系中心城区、都市区、市域。 “两环”由内环和外环组成,其中:

内环:由南连接线、西北绕城线、昆曲高速及东连接线构成; 外环:由东南绕城线、昆曲高速、西北绕城线和安晋高速构成。 “十四出口”由昆曲、昆武、昆楚、昆楚二通道、昆易、晋红、昆玉、晋江、呈澄、昆石、昆嵩、长广、机场高速及北出口高速组成。

2、城乡公交一体化

昆明市域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形成连接城乡、布局合理、经营规范、安全便捷、服务优质、方便群众出行的公共客运网络,包括城市公交和乡村公交。同时,在都市区各主要发展组团之间开行快速常规公交,并与其它公交方式形成高效的换乘枢纽。近中期利用国铁扩能改造后的富余运力开行市郊列车系统,中远期适时启动嵩明至安宁、主城区至昆阳等都市快线轨道的建设。

3、加快农村公路客运和城乡公路客运发展,注重城乡公路客运换乘枢纽建设,为农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公路客运服务。

第27条

市域给水工程规划

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对市域主要水厂所在河流及其支流实施严格的水源保护措施,加强流域水源涵养地的保护工作,加大周边绿地及植被的建设力度,建设长江上游的绿色生态屏障。

有效利用市域范围内水资源,同时规划建设一批次级河流、支流水利工程。合理开发利用区域外引水工程和水资源,建设滇中引水工程、清水海引水工程、牛栏江引水工程,有效缓解市域范围内水资源紧缺的问题。

因地制宜确定各级城镇用水标准,加大城镇给水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供水水质和供水普及率,规划至2020年城镇自来水普及率接近100%,生活饮用水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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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文本

全面达标,供水保证率达到90%。

加强农业、工业与生活节水力度,推广污水处理回用,提高雨水回用力度,加大雨水回用设施的建设,提高居住小区和单位内中水处理和回用效率。制定合理的用水价格体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第28条

市域排水工程规划

加强城镇建成区排水管网建设,逐步形成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全面建设并大力改造城镇污水管网系统,提高污水收集率。完善和加强各级城镇排水处理设施,形成技术先进,运行成本低,管理水平高的排污系统。到2020年,中心城区污水收集率及处理率达到90%,其余城镇污水收集率及处理率达到85%。

完善城镇建成区的雨水排放及利用系统、综合整治排水河道,建立满足城市排涝需要的雨水系统。

推广各种雨洪利用措施,通过广泛采用透水铺装、绿地渗蓄、修建蓄水池等措施,减少雨水径流,有效利用雨洪。

加大污水回用力度,加快污水资源化推向市场的步伐。 第29条

市域电力工程规划

全面实施城乡电网改造,合理规划变电站及电力设施用地,充分预留高压线走廊和电缆通道;在改造电网、改革电力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使全市供配电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1、依托500KV主网架的不断完善,220KV变电所逐步按终端变运行,逐步具备220KV电网解环条件。

2、110KV网架满足N-1可靠性要求,变电所按终端运行,分区分片供电。 3、35KV、10KV配电网实现以110KV变电所为中心,分片供电的模式,完善和强化现有电网,35KV配电网采用双“T”、双回辐射或双回环网结线;10KV配电网实现以“2-1”环网结线方式为主,满足“N-1”供电可靠性要求。

第30条

市域环卫工程规划

合理布局环卫设施,提高行业管理标准化、科学化、制度化;实现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到2020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资源化率达到40%,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0%,水面垃圾应及时清掏。

实行处理、处置设施的区域共建共用,生活垃圾采用焚烧、卫生填埋、堆肥等相结合的方式处理。医疗垃圾处理无害化,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单独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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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文本

商业区、市场、客运交通枢纽、体育文化场馆、游乐场所、广场、大型社会停车场、公园及风景名胜区等人流集散场所附近应设置公共厕所。其它城市用地也应按需求设置相应等级和数量的公共厕所。

第31条

市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到2015年,城市环境质量和生态景观不断优化,基本形成各类环境功能分区明确的城市空间格局,建成区域性自然生态屏障和城市生态调控地带,生态敏感地区环境良好,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共同进步,初步奠定生态城市格局。

2020年以后,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得到全面控制,环境质量优良,景观和谐优美,全面建成环境良性循环的生态宜居城市。

第32条

市域综合防灾规划

1、防洪减灾规划

昆明中心城区按不低于 100 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县城根据规划人口规模及重要性、洪水危害程度、分区设防条件等,按 50-100 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建制镇按20年一遇供水标准设防。

2、抗震减灾规划

根据“就近、可通达、易实施、平震结合”的原则,结合城市用地布局,将城市绿地、公园、学校操场、广场作为避难场所。临时避难场所的有效人均用地标准为1.5~2.0平方米,中心避难场所人均用地标准为2.0~3.0平方米。避难场所应建设必要的市政、治安和医疗救助等配套设施。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进行抗震救灾,将部分地下空间作为抗震救援物资储备场所。

3、地质灾害减灾规划

以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为基础,兼顾地理、地质单元和县级行政区的完整性,进行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分区的划分,将昆明市划分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3个级别,10个防治亚区。

4、消防减灾规划

消防减灾规划中消防站的布局,一般应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消防站的辖区面积按下列原则确定:

(1)市区普通消防站辖区面积不应大于7平方公里;近郊区普通消防站辖区面积不应大于15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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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文本

(2)在工业集中的市县区(安宁、嵩明、宜良、晋宁、寻甸、东川等)应规划建设特勤消防站,特勤消防站兼有辖区消防任务,其辖区面积同普通消防站。

第33条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昆明市域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目标

围绕昆明市域城镇体系发展要求及各区县发展的战略目标,突出政府主导作用,统筹规划和安排各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努力构建服务城乡、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

2、昆明市域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结构

构建与“中心城区—二级城市—三级城市(镇)—重点镇—一般镇”的市域城镇体系结构相适应,与昆明市域各区县发展要求相匹配,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福利四大类公共服务设施。

3、市域教育设施规划 (1)规划原则

着力提高教育公平程度,为公民接受教育和参与竞争提供良好的环境,实现人口素质的提升和发展机会的平等。

(2)配置标准

高中向县城集中,初中向乡镇政府所在地集中,小学向村委会所在地集中,职业教育设施、高等教育设施、特殊教育设施向中心城区、二级城市、三级城市(镇)及教育园区、教育基地集中。

按人口规模0.8-1万人设置1所幼儿园,按1-2万人设置1所完全小学,按3-4万人设置1所完全中学。

4、市域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1)规划原则

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公共医疗资源和医疗服务,推进城乡公共医疗服务均等化。

(2)配置标准

构建与城乡医疗卫生需求相适应,以“中心城区—二级城市—三级城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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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文本

—重点镇—一般镇(乡)”五级结构为核心的医疗服务设施体系,满足城乡医疗服务设施需求。

二级城市按每千人4-6张病床配置;三级城镇(市)按每千人1.8-2.2张病床配置;中医院按每千人0.25张病床配置,最低配置控制在50张;各乡镇按每千人0.6-1.2张病床配置,乡镇总人口在2万人以下,按每千人1.2张配置,2-5万人按每千人1张配置。

5、市域文化体育设施规划 (1)规划原则

实现主要城乡居民点文化体育设施全覆盖,达到国家建设相应标准要求。 (2)配置标准

城市按照性质和规模配置相应的文化体育设施体系,重点镇、一般镇(乡)根据人口规模设置相应的文化体育设施。

6、市域社会福利设施规划 (1)规划原则

城市和重点镇应布局机构养老设施和儿童福利设施;一般镇(乡)应设置居家养老设施。

(2)配置标准

城市和重点镇机构养老床位近期达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不低于10张,逐步达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40张的规划目标,远期达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50张的规划目标。各社区应配置相应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基本实现“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 的城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第34条

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1、规划目标

加强对各个历史时期历史文化的挖掘与保护,构建以主城区为中心,以滇池流域为重点,结合各市(区、县)文物保护单位点和民族民俗非物质文化保护区,纳入古驿道、滇越铁路、滇缅公路等文化线路保护,建立完善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坚持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相结合,推动历史文化与旅游发展相结合,打造历史文化旅游品牌,增强昆明历史文化旅游的竞争力和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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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文本

2、保护结构与内容

市域的整体保护结构为“一区、三线、四片、多点”。

(1)一区:环滇池地区作为整个市域的历史文化保护核心,该区域重点保护“四山、六河、一湖、一城、一个特色村镇体系、七片文化遗产聚集区”。

四山:长虫山、碧鸡山、金马山、白鹤山。

六河:盘龙江、宝象河、马料河、海源河、白沙河、金汁河。 一湖:滇池。

一城:昆明历史城区。

特色村镇体系:龙潭营村、大板桥村、安江村、上蒜村、大五岳村、昆阳老街、大东冲村、乌龙村、石寨村、龙泉古镇(含小窑村、瓦窑村、龙头村、麦地村、司家营村)、海晏村、河泊村、长坡村、化城村、晋城古镇、海口镇、官渡古镇等。

七片文化遗产聚集区:西山文化遗产聚集区、金殿-黑龙潭文化遗产聚集区、官渡文化遗产聚集区、呈贡文化遗产聚集区、海口文化遗产聚集区、昆阳文化遗产聚集区、晋城文化遗产聚集区。

(2)三线:保护古驿道、滇越铁路、滇缅公路重要历史文化线路在昆明市域内的段落;

(3)四片:保护石林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九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阳宗海省级风景名胜区、安宁温泉风景名胜区;

(4)多点:市域范围内、环滇池地区之外的历史村镇等重要保护节点,其中,历史村落包括乐居村、小渡口村、丹桂村、禄脿村、糯黑村、维则村、大哨村、河湾村、界牌村、木希村、清水潭村、汪家箐村等;历史城镇包括石林鹿阜镇、宜良匡远镇、安宁八街镇、嵩明杨林镇、东川汤丹镇等。

3、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要求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昆明市文物保护条例》、《昆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和《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历史文化名城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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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文本

(2)加强对全市现存历史遗址、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等的调查,制定各级保护规划,加强修缮与保护。

(3)健全地方性历史文化保护管理。

(4)建立专家咨询、公众参与和听证程序,并加大宣传力度。 4、历史村镇的保护要求

(1)对于保存较完整、内涵较丰富、特色鲜明、体现当地民族传统风貌特征的历史村镇,应加强保护,并积极将特色突出的村镇申报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2)将历史村镇的保护纳入村镇规划中,建筑风貌、高度、色彩等方面应与历史村镇相协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历史村镇环境。

(3)积极建设文化设施,适度开发旅游项目,应避免建设性破坏。 5、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要求

对非物质文化资源进行分类整理,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保护体系,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展示。

第35条

市域旅游发展规划

1、旅游业发展定位

将昆明建设成为集观光旅游、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商务旅游、会展旅游、都市休闲旅游和康体旅游等为一体的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和国际旅游集散中心,逐步建设成为世界知名旅游城市。

2、旅游功能区空间布局规划

构建昆明“一心、一带、两环、三片和五线”的旅游发展空间格局。 (1)一心

昆明中心城区。具有都市休闲、商务会展、娱乐购物、文化体验等功能。培育城市休闲产业,巩固昆明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地位。

(2)一带

石林-安宁黄金旅游带。连接安宁市、中心城区、宜良县、石林县,形成类型丰富、功能完善的旅游产业集聚带。

(3)两环

北部五县区旅游环线和环滇池旅游环线。北部五县区旅游环线以轿子雪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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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文本

为核心,突出高原山地生态景观特色;环滇池旅游环线以滇池为核心,突出高原湖泊生态景观和历史文化特色。

(4)三区

滇池旅游片区、轿子雪山旅游片区和石林喀斯特地貌旅游片区。 (5)五线

重点打造五条精品旅游线路:石林-安宁黄金旅游线路、环滇池文化观光旅游线路、昆明-轿子山生态旅游线路、昆明-东川特色地貌旅游线路、昆明-禄劝乡村旅游线路。

第五章 中心城区城市用地布局规划

第36条

城市发展方向

城市形成“南延、北拓”的空间发展方向。

南延:引导城市空间向东南方向的呈贡地区拓展,有机疏散主城区的城市功能。

北拓:引导城市空间向东北方向的大板桥地区拓展,作为区域重要的对外交通枢纽和临空型产业发展的空间。

第37条

城市空间结构

依托城市发展轴,在主要交通节点引导建设空间,中心城区形成“一城三区(主城区、呈贡新区、空港经济区),多组团、生态穿插、有机联系”的城市空间结构。

第38条

主城区功能布局

1、主城区功能布局优化调整原则

(1)主城区以功能疏解为主,合理调整各类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降低城市人口密度,以保证城市健康协调发展。

(2)改造与完善主城区道路交通系统,落实公交优先的城市交通发展策略,提高城市运行效率。

(3)结合旧区更新改造,强化城市设计,按照“降低建筑密度、提高绿地率”的原则增加城市绿色公共空间,塑造良好的景观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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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文本

(4)强化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展现,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5)完善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配套,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6)完善旅游服务设施,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充分展现旅游城市特色。 2、主城区用地功能调整

重点发展旅游、金融、商贸、会展、研发、咨询、信息等现代服务业。控制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水平,通过疏解功能和置换产业,合理改造更新城中村,改善道路交通条件,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旅游服务设施,强化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风貌,整体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建设成为特色鲜明、文化底蕴丰厚、综合服务完备的城市核心区。

3、主城区二环路以内地区功能优化调整

(1)合理控制居住用地规模,调整行政办公用地比例与布局,提高全市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城市绿地比例,合理平衡各类功能用地比重。

(2)提升城市的综合商业服务功能,增加城市公共开敞空间;强化正义路城市传统中轴线,形成以文明街片区、金马碧鸡坊、东西寺塔步行街区、翠湖圆通山片区为核心的传统风貌区,使二环路以内地区成为城市的历史文化、商务办公、商业金融、旅游购物、休闲娱乐等功能集中的区域。

(3)积极建设城市公园绿地、增加城市绿化面积,逐步恢复城市河道水系景观,点、线、面相结合,构成环形带状加楔形绿地的多元化城市绿地系统,创造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同时,城市建设向立体化方向发展,积极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

(4)坚持公交优先战略,推进BRT公交系统建设,加快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设施建设;完善城市主次干道网络,提高通行能力;充分发掘支路、街巷空间系统的交通潜力;建立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开辟城市绿色慢行空间,全面提升主城核心区的交通效率。

4、主城区二环路以外地区功能优化调整 (1)北部城区

北部城区范围南接北二环,北到五老山和松华坝水库,东接世博园和穿金路,西到长虫山地区。强化该区域公共设施的建设,增加就业岗位。合理引导居住用地布局,以健康、宜居、便利的居住模式吸引、疏解主城核心区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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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文本

缓解主城核心区压力。一类工业用地予以保留;有污染的二类和三类工业用地逐步转移外迁,优化北部城区生态环境。

(2)西部城区

西部城区范围北至老青山,东至长虫山、昆沙公路及二环路,南至草海,西至西山的地区,包括黑林铺、马街、普吉、碧鸡、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地区,是以高新技术产业、旅游度假、生活居住功能为主的综合功能地区。

西部城区应在严格保护好滇池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积极协调草海片区与高海公路沿线地区建设,丰富昆明旅游城市内涵。提高高新技术开发区综合开发建设水平与产业结构层次,搬迁疏散马街、眠山二三类工业项目,强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面山生态恢复和绿化。

(3)南部城区

南部城区范围北至南二环路,南到滇池,东抵昆洛公路,西达草海,包含关上片区、滇池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巫家坝片区等地区。是主城区体育休闲、旅游度假、生活居住、行政办公等功能集中的地区。

南部城区应增加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比重,合理引导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结合巫家坝机场的搬迁,改造机场片区,与国贸中心、宝海公园等统一规划成为南部城市副中心,突出专业会展、文化体验和生态旅游三大主题功能,打造环滇旅游发展带和都市休闲目的地。草海片区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突出生态休闲功能,以草海生态公园、大观公园的建设为主,保护好湖光山色和景观视廊,与滇池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共同形成大型生态风景游览区、民族文化展览区和旅游度假休闲娱乐区。在滇池北岸建设环湖观光黄金岸线及截污工程,主要河道入湖段建设人工湿地,形成滇池北岸生态保护区。

(4)东部城区

东部城区范围北达世博园,南到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接东绕城高速公路、西临东二环快速路、昆洛公路的地区。该区域以现代工业、旅游功能为主,加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优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地布局,成为新型工业发展聚集区。

第39条

新区功能布局

1、新区发展目标

呈贡新区和空港经济区将作为城市空间结构中主要发展轴线上的重要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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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文本

点,呈贡新区是承担疏解主城区人口和功能,集聚新的产业,带动区域发展的规模化城市地区。应充分依托现有的公共设施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成为相对独立、功能完善、环境优美、交通便捷、公共服务设施发达的现代化城区。空港经济区依托昆明新国际机场,以发展临空经济为核心,建成中国面向东南亚、南亚,连接欧亚的航空客运枢纽和航空物流中心。

2、新区发展策略

(1)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合理确定新区的发展模式和开发强度,积极引导各新区进行分工与协作,合理高效配置资源,统筹区域发展。

(2)根据城市发展的环境资源条件、产业布局、发展方向和发展时序,合理确定新区的布局、职能和空间规划,突出新区的特点。

(3)在新区发展中,积极发挥基础设施的引导作用,强化新区建设与产业发展相融合,采取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土地开发与交通设施相互协调,推动新区有序建设。

(4)高品质、高标准建设新区的教育、卫生、体育、文化、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新区吸引力,促进新区发展。

(5)新区建设要以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积极推广节能节水措施,率先在建筑节能、中水利用、污染治理等方面起到示范作用。

3、呈贡新区功能布局要点

以公共交通枢纽及国际行政商务区为城市中心,以南北向60米道路、中干道、东西向60米道路、呈黄公路和城市快速环路形成“井字加环”的基本骨架,沿东北、西南两条经济发展轴,形成轴带结合、梯度推进的组团集合布局结构。

4、空港经济区功能布局要点

规划应协调好机场与外部地区的交通联系,实现不同交通系统的高效转换。保护机场净空、电磁环境、周边生态环境,推进绿色机场建设目标。沿机场东南侧320国道区域适当布局航空物流业等临空型产业以及机场建设拆迁安置用地。

第40条

中心城建设控制规划

1、高强度开发地区

指城市重要公共空间节点地区,塑造城市标志性建筑,是城市对外展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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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文本

窗口和城市最具有活力的地区。主要分布在:轨道交通站点周围半径300米范围地区;围绕大型城市公共中心,包括主城中央商务区(范围为北至人民路,西至华山东路——象眼街——端仕街——祥云街一线,东至白塔路,南至金碧路、拓东路),呈贡新区吴家营市级副中心,未来巫家坝机场搬迁后建设以会展、商务为主的市级副中心等区域,划为高强度开发地区。此类地区以高层和超高层建筑为主,应注意处理好交通、停车、开敞空间等问题。用地依照总体规划确定的功能,以商业金融、商务办公、服务、商住等功能为主。

2、中高强度开发地区

该地区以塑造城市现代化形象为主,鼓励用地复合利用,形成多样化的城市环境和景观。主要分布在围绕高强度开发地区的周边区域,包括主城区二环路以内的用地,放射状城市干道两侧用地、规划轨道交通沿线的用地;区级中心周围,包括主城北部区级中心、西部区级中心。此类地区是以高层建筑为主的公共设施、商住混合区。

3、中等强度开发地区

中心城范围内的主要建设用地,除城市特定区域之外的一般地区,重点控制建设规模,强调环境建设,协调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塑造和谐的城市整体意向。此类地区是以小高层、多层为主的居住、公共服务设施、文化娱乐等功能区。

4、低强度开发地区

靠近山体、重要水域的地区及其它环境要求较高区域,作为低强度开发地区。此类地区是以低层、多层为主的居住、旅游、休闲、文教、产业研发等功能区。

5、开发强度控制特别区

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适当疏解该地区人口,延续城市肌理和环境特色。结合保护规划确定开发强度,应保持该区域的活力、改善人居环境、体现历史文化特色。

机场净空影响区、翠湖景观风貌区、正义路传统轴线周围约300米范围、草海片区等特定区域,其开发强度须专项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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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文本

第六章 中心城区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41条

规划原则

1、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与经济发展、城市性质与特色相适应,确保昆明城市发挥区域中心的服务和带动作用。

2、完善和提升城市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建立和健全各类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级配体系,形成级配完整、设施完备、规模合理、服务高效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优化城市居住环境,解决城市民生问题。

3、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原则,注重老龄人口和弱势群体的特殊需求,体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公平、高效的公共产品属性,满足“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要求。

第42条

公共中心体系

形成“一主、两副、两区、多点”的公共中心体系。

在主城区一环路以内布局市级公共服务主中心。在呈贡新区吴家营和主城南部巫家坝地区,布局两个市级公共服务副中心。

在主城区居住人口密集的北部和西部地区,分别布局区级公共服务中心。 以服务人口规模为依据,以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为主,形成若干居住区级和居住小区级公共服务单元,强化用地的集约性和服务的均好性。

第43条

行政办公设施

行政办公用地的布局要本着集约高效的原则合理控制建设规模,新建和改建的行政办公设施应集中布局。

1、省级行政办公用地主要集中在主城南部滇池路与广福路交汇地区。 2、市级行政办公用地布局在呈贡新区的吴家营中心片区。原主城区内的市级行政办公用地作相应调整置换。

第44条

文化设施

发挥昆明作为面向西南的区域性文化中心作用,搭建国际文化交流平台;不断完善省市级文化设施建设,大力发展面向大众的文化设施,逐步形成层次分明、功能不同、定位准确、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文化设施体系。

1、省级文化中心规划布局在主城东南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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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级文化中心规划布局在呈贡新区,在主城区布局多个区级文化中心,一环路以内加强文化设施的建设。

第45条

教育科研设施

坚持城乡统筹原则,扩大教育资源总量,合理配置各级各类教育设施。提高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和辐射范围。与昆明城市空间布局调整相结合,加快教育设施布局结构调整,形成与人口分布相协调的教育设施布局。

完善社区学前教育设施;调整优化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提高高中优质教育资源的供给能力,进行布局调整和资源整合;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将职业教育设施用地向安宁、嵩明职教基地集中发展;高等教育设施用地向呈贡新区雨花片区集中;为发展国际教育提供空间。

第46条 体育设施

按照市级、区级和社区级三级配置,以综合运动场馆建设为重点,完善社区群众性体育设施。进一步强化国家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完善现有的省、市、区级体育场馆,并坚持向社会开放。对各类基地及场馆加强管理,保障场馆正常功能的发挥。做好各类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工作,实现资源共享。

第47条 医疗卫生设施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为全市居民提供公平、优质和负担合理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建立以三级医院为主体,二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骨干的城市医疗体系,完善大中型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的建设,积极推进基层和农村医疗设施的建设,提高社区医疗服务水平,建立配置合理的医疗卫生网络。

主城区二环以内不再新建二、三级医院,重点完善和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在主城区二环外和呈贡新区新建、扩建二、三级医院,并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第48条 老年设施建设

逐步建立起以社区居家养老设施、机构养老设施、老年活动设施为基本分类,以市(区)级、居住区级、小区级为基本分级的“金字塔型层级制”的老年人设施体系结构,形成设施的类型结构、分级结构、规模结构与城市空间结构、城市管理结构相适应的规划布局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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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文本

第七章 中心城区住房建设规划

第49条

住房建设目标

以“住有所居”为原则,健全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建立完备的普通商品房供应体系,加大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满足各类购房需求,使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50条

住房建设结构指引

保证充足的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量;以扩大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覆盖面为主,保证合理的保障性住房供应量。

第51条

住房建设布局指引

根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备程度、产业经济和房地产市场的发育程度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中心城区住宅用地划分为住宅成熟区域、住宅完善区域、住宅发展区、住宅拓展区域和住宅储备区。

普通商品住房重点建在住宅完善区域及住宅发展区域,保障性住房重点建在住宅发展区域和住宅拓展区域。

第52条

住房建设策略

完善城镇保障性住房制度,保障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对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调控。

第八章 中心城区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第53条

昆明交通发展的总体目标

1、昆明对外交通系统

以国家及区域交通发展规划为指导,以全面提升城市对外交通设施建设与服务水平,提高城市对外交通效率为目标,建设航空、油气管线、铁路、公路互为补充,内外交通衔接高效合理的现代化对外交通系统,构建面向国内及东南亚、南亚地区的区域综合交通枢纽。

2、昆明城市交通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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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滇中城市群城际轨道交通建设,积极构筑以快速轨道线与高快速道路为核心的城市“双快”交通体系。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体、轨道交通+BRT为骨干,功能完备、公平高效、安全经济、环境友善的多模式一体化客货运交通体系,通过建立安全可靠、高效快捷的交通运输网,促进并合理引导城市空间的拓展与完善。

第54条

昆明城市交通发展的主要任务

优化城市交通出行结构,加强各种交通方式的衔接,协调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关系,建立包含15分钟中心城快速交通圈、45分钟都市区快速交通圈、60分钟市域快速交通圈在内的三大快速交通体系,建设和整合对外交通、城市路网、公共交通、静态交通、货运物流、交通管理与保障六大系统,形成一体化的现代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第55条

昆明近期城市交通发展的重点

加快建设区域性交通基础设施,持续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着力构建和梳理城市路网,实施有效的交通综合管理。

第56条 1、机 场 昆明新机场是国家“十一五”期间唯一批准新建的国际机场,2020年规划旅客吞吐量达到3800万人次;2040年规划形成四条跑道,年旅客吞吐量达到6500万人次,成为“中国面向东南亚、南亚、西亚,连接欧洲、亚洲、非洲、大洋洲的国家门户枢纽机场”。

2、铁 路 (1)线网布局规划主要形成“一环、七射”的布局结构。

“一环”:包括中轴线、南环线及昆明南至昆明东站客车联络线。中轴线自读书铺站至昆明东站,南环线自读书铺站经昆阳站、昆明南站至昆明东站。

“七射”:包括成昆线、沪昆线、沪昆客运专线、南昆线、昆玉线、云桂线、渝昆线。

(2)场站布局规划主要由“一个编组站、两个客运站、若干货运站”构成。昆明东为枢纽编组站;昆明和昆明南为客运站。

(3)货运设施主要集中在:桃花村、金马村、王家营西、王家营、读书铺

对外交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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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站)、白塔村、中谊村和宝峰站。其中,王家营西集装箱中心站为全国十八个集装箱中心站之一,依托其发展呈贡物流基地;桃花村为城市西部物流中心。

3、高速公路 (1)由“两环、十四出口”高速公路系统构成。“两环”由内环和外环组成,其中:

内环:由南连接线、西北绕城线、昆曲高速及东连接线构成; 外环:由东南绕城线、昆曲高速、西北绕城线和安晋高速构成。 “十四出口”由昆曲、昆武、昆楚、昆楚二通道、昆易、晋红、昆玉、晋江、呈澄、昆石、昆嵩、长广、机场高速及北出口高速组成。

(2)公路枢纽客运站场布局规划

主城区的公路客运枢纽体系由“七大客运站”构成,保留西客运站,新建、扩建“六大客运站”,空间分布上分别位于主城区的东、西、南、北、中、西北六个方向;呈贡新区在南、北两端布置2个一级公路客运站。

(3)公路枢纽货运站场布局规划

货运站布局应发挥综合运输优势,形成以现代物流中心为核心的货物组织运输网络。最终形成二级货运站场体系,并结合城市生产生活需要在核心区外围设置若干配送中心。

第57条

城市路网体系

1、中心城区路网系统规划目标

近期形成城市基本骨干路网,路网结构明显改善,道路设施标准提高、容量显著提升,次支路系统基本完善,路网结构趋于合理。

远期构建与经济发展和交通需求相适应、与城市空间形态和用地布局相协调、与对外交通良好衔接、等级结构合理、畅通高效的路网系统,为城市可持续发展、各类城市交通运输的良好运营创造条件。

构建适宜的道路网布局模式。主城区以“环形放射式+方格网式”为主,积极提倡“高密度、小间距”的路网布局;呈贡新区形成“环路+方格网”的路网布局,以方格网为主,适当设置环路。

2、快速路系统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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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城市快速路系统可以概括为“两环、十一射、九联络”的环形放射式线网。

“两环”指二环快速路、三环快速路。

“十一射”指春城路-彩云路-东外环、昆玉高速城区段、昆石高速城区段、贵昆路、机场高速城区段、昆曲高速城区段、龙泉路、昆武高速城区段、昆畹路、昆安高速城区段和前新路。

“九联络”指昌宏路南段、广福路东段、呈黄路、空港65号路、东西大道东段、空港96号路、呈贡北联络线、呈贡南联络线、马澄高速城区段。

3、城市主干道系统 (1)主城区

主城区主干道系统由全市性主干道和地区性主干道组成。全市性主干道系统由“三横、四纵、一环、三走廊、八通道” 构成。

三 横:人民路、东风路、金碧路;

四 纵:西昌路、青年路、北京路、白塔路——春城路; 一 环:环城路;

三走廊:二环路地面层、三环路、广福路;

八通道:昆沙路、学府路——春雨路、碧鸡路(地面层)、滇池路、新昆洛路、贵昆路、穿金路、龙泉路。

(2)呈贡新区

呈贡新区主干道系统由一级主干道和二级主干道组成。一级主干道由“四横四纵”(其中新昆洛路与内环形成重要的一纵)构成。

(3)空港经济区

空港经济区主干道系统着重强化南北向的道路连接,以平行于新贵昆公路的南北向空港大道为骨干,形成带状主干道路系统。

4、城市支次路建设

持续开展主城区次支路交通整治和建设,提高交通微循环疏解能力,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的规划长度比例基本达到1:2:3:6。

次干路两侧可设置公共建筑,并可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车场、公共交通站点和出租汽车服务站。次干道要充分保障人行道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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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路主要以生活性服务功能为主,承担交通产生吸引点(OD)的出入连接。支路应自成系统,以利于步行、自行车交通形成连续的系统,并满足公共交通线路行驶的要求。支路不得与快速路直接相接,与主干道相交采用右进右出。

第58条

城市公共交通系统

1、公共交通发展目标

构建层次分明、功能合理、协调发展、运营高效的一体化公共交通系统。逐步建立以轨道交通和BRT为骨干、常规公共汽车为主体、出租车及其它公交方式为补充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2、轨道交通 昆明中心城区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是由七条线组成的放射状线网,是未来昆明城市轨道交通网络的骨干线路。1号线连接主城与呈贡, 2号线服务主城南北轴线,3号线服务主城东西轴线,4号线为主城西北—东南线路(同时也是连接主城与呈贡的第二轨道线路),5号线为主城东北——西南线路,6号线为连接主城与昆明新机场的机场专线,7号线主要服务主城西市区和南市区。

3、BRT快速公交系统

公共汽车交通系统的发展将分阶段进行。在近、中期以公交专用道为基础,通过改造和提升,形成以快速BRT为骨干的现代公共汽车交通系统。BRT在中远期将转换为轨道交通系统的有益补充。

4、常规公交系统 常规公交系统由骨干辅助线、区域客流收集支线组成,作为轨道和BRT系统的有益补充。

5、出租车系统 出租车作为公交运输的有益补充,2020年发展规模控制1万辆。 6、公共交通场站设施 (1)轨道交通车场规划

规划设置跑马山1个综合检修基地;大梨园、严家山、石咀、昙华、大板桥和小石牛6个车辆段;五腊村、白龙潭东、北教场、东张村、放马桥、大漾田和西白沙河7个停车场。

(2)常规公交车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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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停车、保养场规划

主城区规划配建2个修理厂、6个保养中心、24个停车场,呈贡新区规划配建5个公交停车保养场和1个公交综合修理厂,空港经济区设置2个停车保养场。

②站点规划

建设城市公交枢纽设施系统,实现城市内外客运衔接和公交内部客运转换,规划建设各类公交换乘枢纽共36个。结合公交线网的规划,昆明主城区规划形成11个大型对外客运场站和25个公共交通内部换乘枢纽。停靠站主要设置在公共交通线路沿途所经过的各主要客流集散点上,沿街布置。停靠站的站距根据线路的分级和地区合理选择,平均站距宜在500-600m。市中心区站距宜选择下限值,城市边缘地区和郊区的站距选择上限值。

第59条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

1、规划目标

通过对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网络构建、特色打造、换乘引导、设施完善 ,构建结构清晰、系统连贯、主次分明、特色突出、设施先进、慢行交通与公共交通衔接便利的城市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促进绿色交通出行,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打造城市特色空间。

2、步行、自行车交通重点区域

规划将白塔桃源片区、草海地区、五里多片区、云纺片区、新工人文化宫地区、马街片区、北辰片区、小西门片区、旅游度假区、大商汇、昆明金融集聚区、文明街历史文化街区、翠湖片区、火车南站片区、泛亚科技新城区级中心、巫家坝片区、官渡古镇片区、新螺蛳湾片区、北部新城片区、西市区区级中心、一二一片区、东白沙河片区和轨道站点500M半径范围等地区作为城市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重点区域。

3、步行交通系统 (1)特色步行廊道 ①城市滨水步行廊道

建设环滇池休闲步行廊道,结合主城区内的河道整治,构建四条主要的连通滇池、延伸至城市中心的休闲步行廊道,形成相互呼应的城市滨水连续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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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文本

系统,以强化城市的滨江、滨湖景观特色。

②城市风貌步行带:结合主城区对外交通路网架构,结合主要射线道路的建设,建立风貌步行带。

(2)城市步行通道

城市步行通道以步行交通、交通换乘和向城市支路疏散为基本功能。城市的步行通道主要依托城市主次干道展开,其结构与城市道路网相一致。

4、自行车交通系统 (1)特色自行车廊道 ①城市休闲自行车道

依托大运量公共交通和BRT的建设,结合城市道路区位条件、两侧用地的功能与使用情况,打造具有展示城市形象、入口门户形象、公交与自行车优先示范等功能,同时具有良好骑行空间与休闲功能的自行车道。

②城市滨江自行车特色廊道

结合主城区内的入滇河道整治,构建一条主要的连通滇池、穿越城市中心至城郊山体的休闲自行车廊道,形成相互呼应的城市滨水连续自行车系统,以强化城市的滨江景观特色。

③城市滨湖自行车特色廊道

结合草海地区的开发建设和环湖路的建设,构建环滇池的休闲自行车特色廊道。

(2)依托城市主次干道的自行车廊道

按照重点地区分布,选取重点地区间联系的城市主干道作为全市自行车系统重点建设廊道,结合城市结构与空间形态,形成主城区“环+放射”的自行车线网主骨架。对于自行车系统重点建设廊道,应全线提高自行车道的建设标准,强化过街设施的建设,突出廊道的连续性和系统性。

(3)自行车停车点

自行车停车点布局以重点区域为基础,根据不同区位的自行车使用功能特征,并针对大型公共服务设施、轨道站点、主要BRT站点等确定停车点停车及换乘规模,实现自行车与城市公共交通的有效衔接。

(4)公共自行车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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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自行车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参与昆明自行车租赁行业的发展,持续完善现有租赁点,根据租赁点的服务半径及邻近公交及停车设施布局情况,建议结合规划轨道站点、城市公园、商业中心和大型文化中心、高校园区以及大型居住社区,新建配套完善的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制定合理的租赁收费制度,鼓励市民使用公共自行车出行,同时提供相应的旅游服务与咨询等功能。

第60条

城市静态交通系统

1、规划目标

建立以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社会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场为补充的停车系统结构。形成布局合理、比例适当、使用方便的停车系统,制定静态交通引导政策,进一步合理引导调控机动交通出行。加强停车管理,积极推广停车诱导技术应用,促进内部停车场(库)向社会开放,不断提高城市静态交通资源使用效率。

2、公共停车系统

昆明停车区域划分为战略控制区、一般控制区和其它区域。

(1)路外公共停车设施在战略控制区规模控制为50000个;在一般控制区规模控制为35000个;在其他区域规模控制为30000个。

(2)严格控制路内公共停车泊位数量,路内停车泊位占总泊位数量的比例分别控制为:战略控制区3%以内,一般控制区及其他区域控制在5%以内。

(3)设置出租车专用泊位,使出租车“动态揽客”转变为静态候客。 第61条

城市旅游交通系统

1、规划目标

在规划期内建设集水陆空一体化的现代化立体旅游交通运输网络,构建便捷的“二小时旅游交通网”,形成各种交通方式有机协调、交通设施结构合理、旅游交通线路设计科学的旅游交通格局,彻底解除交通滞后给旅游业造成的制约,促进昆明市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2、环城游憩带旅游景观走廊

规划形成“一横一环二纵”的旅游路网格局。“一横”为石安黄金热线旅游带;“一环”为环湖古滇文化旅游带;“二纵”为东北高原草场旅游带和西北高山森林旅游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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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条 城市物流设施

1、规划目标

以发展区域物流为主体,兼顾国际物流,完善本地物流,将物流产业作为昆明市未来十年重点发展的产业。初步建成立足昆明、服务云南、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云南物流枢纽,形成以昆明为龙头、从国际物流—昆明物流—云南物流—西部区域物流的双向物流链。

2、物流节点布局

基于产业布局板块,以对外交通为依托,发展多式联运,提高货物运输效能,城市外围区形成二级货运站场体系,并结合城市生产生活需要在核心区外围设置若干配送中心。

一级货运站:呈贡新区综合货运站、国际航空新区空港综合货运站、安宁桃花村综合货运站和昆阳综合货运站等。

二级货运站:官渡金马货运站、黄土坡货运站(经开区)、团结乡原材料货运站、北市区货运站、长坡货运站、海口货运站和马金铺货运站等。

3、物流通道网络规划

规划形成一类货运通道(对外出入型)和二类货运通道(内部联系型)两级货运通道;形成由主骨架+次骨架+发散型配送支路三部分组成的配送道路体系。

4、货运交通管理

为了提高货物运输效率,实行客货运交通分离,减少货运交通对环境的影响,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实施货运交通总量控制和区域性交通管制措施,对主城区设置了外圈控制区域、中圈控制区域、内圈控制区域三个控制货运车辆通行的区域。对于呈贡新区,设置由呈黄快速路、环湖路、呈贡南外环、东外环组成的货运交通管制控制区。

第63条

交通管理系统

1、昆明市交通管理目标: 近期目标:

在交通供给相对不足的情况下,通过交通管理充分挖潜,合理引导和控制交通需求,改善城市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提高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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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文本

缓解城市交通拥挤堵塞的局面。

远期目标:

通过政策、法规体系的完善,交通参与者现代交通意识的提高,实现良好的交通管理执行环境;通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机制的健全,保障交通设施与道路建设同步、规范、齐全、合理;以现代科技应用为保证,建立先进的管理、控制、指挥系统,支持交通设施安全、高效运行,并具备处理各类灾害和突发事件的交通应急保障的能力,最终促使城市交通供需体系协调发展,实现交通管理与城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2、交通管理策略

(1)构建政策调控、经济调控的交通需求管理系统,分时、分区控制不同车种,引导城市土地利用,引导交通方式结构,以调控城市交通总量;

(2)完善道路交通语言系统,实现合理的交通运行与组织,引导交通流的顺畅运行,保障交通设施的使用效率;

(3)坚持区域差别对待,扩大供给和抑制需求双管齐下,采取科技化手段,引导城市动态交通的停车行为;多部门配合管理停车设施,减少对道路交通的影响;

(4)实施环境容量的控制方案,一方面减少尾气排放,另一方面综合治理,降低废气排放和噪音影响,实现交通、环境和能源的协调发展;

(5)以交通事故的预防为切入点,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建立高效的分析、预防、处理机制,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实现交通的畅通与便捷;

(6)以交通指挥中心为信息平台,交通信息化和高新技术应用为核心,完善智能交通系统的社会服务体系,从而提高整个交通系统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

(7)加强城市交通调查,实施交通需求管理,引导机动车有序发展和合理使用;

(8)加强智能化的交通指挥中心建设,推广先进、实用、有效的交通控制方法;

(9)加强交通工程技术,优化交叉口渠化设计,合理组织交通,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保障城市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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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文本

第九章 中心城区产业用地布局规划

第64条

工业发展策略

1、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全面提升工业的发展水平,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的发展步伐,进一步优化传统优势产业,提高和促进现有支柱产业的竞争力,形成科学合理的工业发展结构,促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

2、依托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位和市场优势,结合自身资源条件,以市场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项目为纽带,广泛开展与周边国家的合作,构筑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结构互补、面向两亚的区域性进出口加工业。

3、中心城区内要鼓励发展电子信息、光机电、生物医药、烟草及配套、机械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适度发展服装、食品、印刷、包装等都市型工业,限制、转移和淘汰无资源条件的,高耗能、高耗水、重污染的,国家淘汰和限制类的产业。

4、严格保护生态红线,合理引导工业集群发展,提高工业集中度。推进新型化和都市型工业向城市工业园区集中,逐步将低附加值、劳动密集型和能耗高、污染大的工业向中心城区外和流域外的产业聚集区转移和调整,形成中心城区内“一、二类工业集中发展,三类工业向外转移”的工业发展策略。对于不同的城市工业区,要根据不同的产业发展门类与环境要求,制订不同的项目进入门槛。

第65条

中心城区工业用地布局规划

1、禁止在滇池流域内布局三类工业项目。禁止在临近滇池水体保护范围一侧和城镇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布局任何性质的工业项目。

2、工业布局应遵循集中化发展的原则,以具有一定规模和设施完善的工业园区建设为重点,加快工业向园区集中发展的步伐。

3、整合和调整现有主城区内工业用地,开展“退二进三”工作,逐步将该区域内现有工业搬迁至城市工业园区内集中发展。

4、中心城区工业用地布局规划

形成五大产业带(片),分别是:东南部的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北部的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北部的空港经济区,南部的马金铺高新技术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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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文本

基地和北部的茨坝产业带。

(1)东南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

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产业、装备制造业、光电子产业、生物产业、绿色食品、包装印刷、新材料和环保产业,以及符合出口加工区产业导向的产业以及物流产业。禁止发展有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和危险性项目。

(2)西北部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重点发展电子信息及软件业、生物制药、新材料、烟草配套等产业。禁止发展有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和危险性项目。

(3)东北部空港经济区

重点发展依托航空运输的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时效性强的临空产业,包括航空物流业、航机维修业及制造业、临空加工产业、高新轻制造业、生物科技及现代农业、创意及教育培训、生态型旅游休闲业、商贸会展及综合服务业等。原则禁止与临空型无关的产业进入。工业用地的布局要进行严格控制,不得形成用地包围机场的局面,不得影响机场的安全运行。

(4)南部马金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技术、电力装备制造、生物科技与生物制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禁止发展有水污染、低附加值的项目。

(5)北部茨坝工业带

重点发展烟草及相关配套、科技研发等都市型产业。禁止发展有水污染、大气污染、危险性和对居住产生较大影响的项目。临近水源地区禁止建设有废水排放的项目。

第66条

旅游业发展策略

1、紧紧围绕“居住在昆明、休闲在昆明、养生在昆明、体验在昆明”的主题,创新发展理念,转变旅游增长方式,实施精品战略,推动昆明旅游业由“观光型”向“观光、康体、休闲度假”复合型方式转变,把昆明建设成为中国通向东南亚、南亚的国际旅游集散中心和国际旅游城市。

2、中心城区旅游开发以休闲度假为主,融合会议会展、娱乐购物、文化体验等都市旅游产品,形成昆明市域旅游的中央游憩区,并将中心城区建设为来昆旅游者的集散中心和游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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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着力塑造“最佳休闲宜居城市”形象,打造中国最具代表性的国际生态旅游休闲度假区;改造老景区,发掘新景区,通过差异化、特色化、主题化建设,大力提升城市观光游吸引力;发展休闲体育、健康怡养等度假项目。

4、遵循适度集中的原则,实现相关设施的共享和整体规模效益的提升。用地适宜布局在靠近滇池、临近山脚、水库及大型郊野公园周边等景观条件较好的地区;少量布局于城市组团隔离绿带内;禁止布局在生态林地、水源保护区(含地下水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核心区、水土涵养区、历史风貌保护区及其它严格禁止建设和对城市生态安全、景观风貌保护有重大影响的区域内。

5、旅游度假开发要严格项目审批,加强开发过程监管,禁止将用地转变为普通商品住宅开发。

第67条

旅游业用地布局规划

形成一条水景旅游度假集聚带和两个山景旅游度假集聚区。在主城区内布局相关的旅游服务设施用地。

1、环滇池水景旅游度假集聚带

沿滇池北岸和东岸,以滇池水景为特色,重点在草海片区、滇池旅游度假区、三个半岛片区、呈贡新区和大渔片区布局适度集中的旅游度假用地,形成环滇池水景旅游度假集聚带。科学规划湖滨旅游观光路线和休闲区域,打造“山水相映,城湖交融”的城市空间特色形态,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凸显高原湖滨生态城市特色。开发必须以滇池生态保护为前提,禁止发展对滇池水体有破坏和污染的旅游项目,禁止占用环湖湿地和环湖生态绿地,必须满足《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实现对沿滇池区域的高品质开发和最严格保护。

2.世博片区山景旅游度假集聚区

在世博片区及其周边野鸭湖等地区布局旅游度假用地,形成世博山景旅游度假集聚区,并适当发展体育休闲等都市型旅游度假项目。该片区的开发必须以切实保护好现状林地为前提,尽量利用植被较差的地区进行建设。

3、西山山景旅游度假聚集区

在城市西部高海路沿线及团结镇等区域布局旅游度假用地,形成西山山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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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度假聚集区。该片区的开发须符合《昆明滇池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相关规定,切实保护好西山风景名胜资源。

4、在城市中央商务区、副中心区及轻轨沿线区域,布局商务酒店等旅游服务设施用地,完善旅游服务结构。

5、旅游接待中心

建设昆明旅游接待中心与各景区的旅游服务分中心,形成城市旅游服务网络。

第68条

商贸服务业用地布局规划

在中心城区形成“三心、四带、多点”的商贸服务业用地布局: 1、三心:主城区作为商贸服务业主中心,提升传统城市商业,凸显现代消费、现代服务、国际商务与金融交易等服务功能;巫家坝片区及呈贡核心区作为商贸服务业副中心,突出总部商务、会议会展、国际商贸等服务功能。

2、两带:沿北京路形成以零售商业、金融业、商务办公、餐饮业及旅馆业为主导的南北向商贸服务业发展带;沿人民路形成以商务办公、金融业、餐饮业、旅馆业及康体娱乐为主导的东西向商贸服务业发展带。

3、多点:在中心城区内均衡布局若干面向城市居民服务的综合商业中心。

第十章 中心城区历史文化和传统风貌保护规划

第69条

历史文化和传统风貌保护的原则

1、保护文化遗产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2、注重对各个时期历史文化的挖掘与保护,体现历史文化的延续性。 3、依法和科学保护,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4、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坚持合理保护、永续利用相结合,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高城市特色与品位。

5、保护历史文化遗存的同时,坚持对历史文化遗存所赖以生存的历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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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保护。

6、对不同的历史文化遗产采取分层次保护的方法,有效保护其历史文化价值。

第70条

保护城市传统自然山水空间

1、保护历史上昆明建城所依托的自然山水:长虫山、金马山、碧鸡山和滇池。

2、滇池地区按四片重点保护。东片:以“两镇”、“三山”为重点,两镇为官渡古镇和晋城古镇,“三山”指晋宁石寨山遗址及古墓群、晋宁观音山观音洞壁画和呈贡龙潭山遗址。西片:西山森林公园、海埂民族村和大观楼公园、观音寺、白鱼口景区。南片:郑和公园、海口石城公园和滇池出口处的川字闸。北片:金殿、黑龙潭、筇竹寺三个风景名胜区及昙华寺。

3、保护呈贡新区的梁王山系及洛龙河、捞鱼河水系,延续呈贡“龙山花坞”的历史景观特色。

4、保护滇池睡美人景观。 第71条

保护城市传统格局和特色风貌

1、保护老城内“三山一水”(五华山、圆通山、云大山,翠湖)的景观格局。结合昆明的城市性质,在老城旧区的改造和更新过程中应深入挖掘、保护珍贵历史文化遗存,积极恢复翠湖、圆通山周边传统风貌保护区。对翠湖周围及圆通山之间的地段要进行统一规划,划定保护范围。对圆通山和翠湖之间的空间视线走廊加以保护。

2、保护老城传统中轴线:包括五华山在内,沿线有五华山脚的马市口广场、文庙、忠爱坊、金马碧鸡坊、东西寺塔。划定中轴线保护范围和景观协调区,对景观协调区的建筑加以高度限制。

3、保护具有历史价值的盘龙江、大观河和金汁河等城市水系。 4、保护和恢复昆明重要的历史风貌。 (1)保护和整合老城重要的历史风貌,其保护重点为:莲花池、废弃米轨、金汁河。

(2)保护呈贡新区重要的历史遗迹,其保护重点为:“驼峰航线”及历史遗迹和“沐氏家族”墓穴历史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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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空间视廊的保护 (1)保护老城内自然景观间视廊:

主要包括圆通山看翠湖视廊,五华山看圆通山视廊、五华山看翠湖视廊。控制自然景观廊道内建筑高度、建筑体量。

(2)保护老城内传统街巷与周边山体之间的视廊:人民中路西段向西看眠山视廊、人民中路东段向东看羊翻山视廊、北门街向西北看荷叶山视廊、圆通街向东看昙华寺与呼马山视廊,保护视廊的传统街巷走向,保护视廊的贯通性,控制道路转折处建筑高度,控制传统街巷两侧建筑高度。

6、传统风貌地区高度控制 对历史城区内的建筑高度应遵循重点控制、严格限制的原则。 第72条

保护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

1、历史文化街区和重要历史地段的保护范围 (1)历史文化街区 ①文明街历史文化街区:

核心保护范围:包括胜利堂、聂耳故居等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与传统风格建筑密集的区域。

建设控制地带:北至华山南路、人民中路,南至景星街沿街传统建筑南侧,西至云瑞西路、五一路、市府东街沿街传统建筑西侧(含景星公园),东至正义路。

②南强街历史文化街区

核心保护范围:北至基督教青年教会北墙,西至同仁街,东至护国路,南至端仁巷、金碧路。

建设控制地带:北至宝善街,南至南强街,西至祥云街,东至护国路。 (2)重要历史地段 ①官渡古镇历史地段

核心保护范围: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划定的区域。

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为核心保护区外,北至老宝象河以北50米处,南至新大街南端,西至南小路道路中心线,东至官渡街道办事处前规划道路中心线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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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文本

②祥云片区历史地段

核心保护范围:分为四片,西片位于南屏街北侧端仕街西侧,包括南屏街63—75号近代金融建筑及其周边地区;中片位于宝善街北侧祥云街两侧,包括祥云街西侧若干历史建筑及东侧传统风貌建筑;南屏电影院片;东片包括护国桥保护范围及其南侧云南矿业银行旧址。

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东至青年路,西至正义路,南至宝善街,北至南屏街以北。

③云南大学校本部历史地段

核心保护范围:分为两片,西片为云大物理楼、云大生物楼及其周边地区;东片与云南贡院保护范围相同。

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为南至翠湖北路,东至北门街,西至云南大学生物楼西侧,北至儒林道。

④震庄宾馆历史地段

核心保护范围:南至东风路,东至北京街,西至盘龙江堤线,北至新建宾馆北侧小路。

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南至新建宾馆北侧小路,东至北京街,西至盘龙江堤线,北至人民路。

⑤翠湖周边历史地段

核心保护范围:为除翠湖公园以外的南至人民中路,东至华山西路,西至钱局街,北至翠湖北路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分为三片,分别位于翠湖公园西侧、东北侧及南侧。 ⑥大观公园及周边历史地段 核心保护范围:以大观公园为主体。

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南至日新西路,东至滇池路,西至高海高速,北至碧鸡路范围。

⑦龙泉宝云历史地段

核心保护范围:以龙头村、棕皮营村、麦地村的文物和历史建筑及其周边环境为核心的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范围:根据文物和推荐历史建筑聚集区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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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保护要求 (1)核心保护范围内除确需建造的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对现有建筑进行改建时,应当保持或者恢复历史风貌。

(2)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活动时禁止大拆大建,应当坚持渐进式更新模式。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在建筑高度、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应与历史风貌相协调。

第73条

保护文物古迹

1、保护现存的文物古迹。其中包括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项(2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6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00项,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347项,共计522项(523处)。根据文物资源的现状布局和特色,分类进行评估、保护和展示。

2、继续划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确定建设控制区,做出相应的管理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由各级政府公布保护范围。

第74条

保护历史建筑

1、保护昆明优秀的近现代建筑 (1)将优秀近现代建筑纳入历史建筑挂牌保护。

(2)开展优秀近现代建筑全面普查工作,确定保护名单,报市政府审定,并向社会公布。对于已经确定的优秀近现代建筑,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范围。

2、保护与重大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相关的历史建筑 3、保护昆明工业遗产

(1)积极开展工业遗产普查、鉴定、保护、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 (2)进行工业遗产的认定、登录与抢救性整理工作,制定工业遗产保护法规,建立专家咨询、公众参与和听证程序,加强工业遗产的维护与保护。

第75条

历史文化名城及其特色的保护和利用

1、昆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注重城市特色、城市文化多样性的保护和发扬,采用多模式的保护方法,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结合、保护与发扬相结合的原则。

2、推进历史文化与旅游产业发展相结合,深入挖掘古滇文化、抗战文化以及民族文化等,打造历史旅游资源品牌,推出一批历史文化旅游产品,增强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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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历史文化旅游的竞争力和吸引力。

3、近期要初步建立保护实施体系,全面启动重点保护项目,完成各类样板保护模式,强化区外周边环境协调;中远期形成历史街区完整保护体系,恢复改造整理区内传统建筑空间,更新区内功能,协调区内周边环境。

第76条

保护措施

1、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维修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和《昆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2、尚未核定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应分为历史建筑和建议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和其它建筑等进行分类保护与整治。

3、城市紫线应当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必要情况下可在保护范围外单独划定风貌协调区,紫线范围严格按照紫线管理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4、保护历史文化街区、重要历史地段内现存的古树名木。

5、保护并恢复街巷的传统铺装和水道体系,逐步恢复传统道路、街巷的名称。按照传统做法布置地面铺装和环境小品,提高历史文化街区的环境质量。

6、完善给水、排水、供电、垃圾处理与收集等市政设施,必须安排在室外的电信电力等设施应加以隐蔽,与历史风貌相协调。

7、加强对历史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遗址的消防保护力度,强化和完善消防设施配置和消防监督管理。

第十一章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第77条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原则

1、优先构建城市生态安全格局,维护城市生态环境;

2、坚持绿地分布均匀性原则,健全新区的公园绿地系统,结合旧城改造和更新,提升旧城绿地建设品质;

3、因地制宜,坚持园林绿化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结合,突出地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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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条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目标

以建设森林式、园林化、环保型、可持续发展的高原湖滨生态宜居城市为总目标,在规划期内实现科学合理的绿地系统架构和清晰的绿地网络,促进生态环境进入良性发展。到2020年,完善各种绿地系统、提高已建设绿地的质量,建成绿化体系完善、地方特色浓郁的国家级生态园林城市。实现城市绿地率达到40%;绿化覆盖率达到46%以上;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2平方米以上。

第79条

绿地系统结构

利用昆明“三面环山,一面临水”的自然风貌特色,塑造中心城区外围的绿色生态空间,构成 “生态基质—绿色廊道—绿地斑块”的绿地系统结构,为合理的城市发展框架提供生态依据。

1、生态基质

规划形成“依山傍水,一湖三山”的良好生态基质,构筑中心城区宏观的绿色生态背景(包括河流水系、滨水地区、山地土丘、生物栖息地等)。

2、绿色廊道

中心城区绿色廊道由以河流绿带为主体的水道和以道路绿化为主体的绿道组成,形成网状的绿色走廊。

水道重点建设盘龙江、宝象河、中央景观河等重要入滇池河流的滨河绿化景观系统。

绿道以建设包括中心城区的环城路、主要干道以及联系各功能组团的快速道路、过境公路、铁路等的绿化系统为主,布置绿化分隔带、行道树和路侧绿带。

3、绿地斑块

中心城区绿地斑块系统包括城郊风景公园、市级公园、片区级公园及若干居住区级公园、街头绿地广场、小游园,共同构成“珠落玉盘”的格局。

第80条

绿地系统规划

1、公园绿地 (1)市级公园

规划新建9个全市性公园:眠山公园、五甲塘公园、荷叶山公园、东白沙河公园、滇越铁路公园、瀑布公园、呈贡中央公园、洛龙河公园、石龙坝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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