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图文 下载本文

三、工程索赔的分类(一)按索赔目的分类1.工期索赔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原因而导致施工进程延误,要求批准顺延合同工期的索赔。2.费用索赔当施工的客观条件改变导致承包人增加开支,要求对超出计划成本的附加开支给予经济补偿。(二)按索赔事件的性质1.工程延误索赔因发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或因发包人指令工程暂停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2.工程变更索赔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增加附加工程、修改设计、变更工程顺序等,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3.合同被迫终止的索赔由于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以及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合同非正常终止,无责任的受害方因其蒙受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提出索赔。4.工程加速索赔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引起承包人人、财、物的额外开支而提出的索赔。5.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由于自然灾害、特殊风险以及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通常不能合理预见的不利施工条件和外界障碍等引起的索赔。6.其他索赔如因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物价、工资上涨、政策法令变化等原因引起的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