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日期: 申请编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书 (试行)
项目名称
申请事项 申请单位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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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编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申请书封面中的 “申请日期”、“申请编号”,由负责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实施部门)受理人填写;本申请书的其他内容,由申请单位的人员填写。
二、本申请书可以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也可以用打印机打印四号字文本,但“负责人签字”必须由本人用钢笔、签字笔签署姓名。
三、本申请书“申请单位”是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规定的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所在单位”是指“申请单位”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四、本申请书封面中,“项目名称”栏,填写需要政府或者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名称;“申请事项”栏,分别填写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和安全设施设计、投入生产(使用)等3个阶段的安全许可事项,即分别填写设立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申请单位”栏,填写申请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的企业名称。
五、本申请书“申请单位”和“建设项目所在单位”栏目中的“名称”和“地址”,分别填写申请单位和建设项目所在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的企业名称和企业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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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单位,仅填写“申请单位”栏的内容。
六、本申请书“申请单位”和“建设项目所在单位”栏中的“经济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填写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七、本申请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单位”栏,仅在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审查时填写。其中,“单位名称”和“通讯地址”栏,分别填写承担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和住所;“经济类型”栏,填写内容同“六”。
八、本申请书“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单位”栏,在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填写。其中,“单位名称”和“通讯地址”栏,分别填写承担该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和住所;“经济类型”栏,填写内容同“六”;“资质级别”和“资质证书编号”栏,分别填写承担该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单位取得的“安全评价资质证书”上的级别和编号。
九、本申请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单位”栏,仅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填写。其中,“单位名称”和“通讯地址”栏,分别填写承担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和住所;“经济类型”栏,填写内容同“六”;“资质级别”、“经营范围”和“资质证书编号”栏,分别填写承担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单位取得的“设计资质证书”上的级别、设计范围和编号。
十、本申请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单位”栏,仅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填写。其中,“单位名称”和“通讯地址”栏,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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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承担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的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和住所;“经济类型”栏,填写内容同“六”;“资质级别”、“经营范围”和“资质证书编号”栏,分别填写承担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的单位取得的“施工资质证书”上的级别、施工范围和编号。
十一、本申请书“项目类型”栏,按照下列分类进行多项选择性填写: ⒈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⒉新建危险化学品储存项目; ⒊改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⒋改建危险化学品储存项目; ⒌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⒍扩建危险化学品储存项目。
十二、本申请书“建设地址”栏,填写建设项目在其所在地行政区划中的位置。
十三、本申请书“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文号”栏,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填写该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后实施部门向申请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的文件编号;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填写该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后实施部门向申请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的文件编号。
十四、本申请书“总投资”和“安全投资”栏,在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审查时,分别填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中估算的总投资金额和安全设施投资金额;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分别填写建设项目设计“投资概算”中的总投资金额和安全设施投资金额;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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