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岗乡总体规划说明 下载本文

五、村镇体系结构规划(一)规模等级结构

在强化中心城镇建设的基础上,对现状的规模结构进行调整,注意中心村的恰当培育和发展,适当加强中心村的经济聚散力,带动基层村的滚动发展. 规划乡域村镇体系由三级构成:

一级:中心集镇——三十岗乡集镇区,2020年人口规模在1.3~1.5万。

二级:中心村——汪堰村、柴冲村、东瞿村、瞿嘴村、堰稍村、风景村、崔岗村。常住人口规模在1500人左右。

(二)职能结构

规划期末,乡域镇村职能由以下两类构成:

1、综合中心职能区:中心城镇(三十岗),是全乡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二、三产业发展为基础的生态型最适宜居住的城镇。

2、农副职能区:中心村包括一般村为高科技农副产品生产职能区。

考虑到三十岗乡实际,确定中心村建设目标:中心村农业经济发展活跃,加工工业有所起步。公路、电力、电讯、给水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并建有中心小学、医疗室、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等社会服务设施。村庄建设需经过一定的规划,道路通畅,住宅新颖,有一定面积的公共绿地,村庄面貌良好,居民生活环境得到显著改善,逐步形成新的生活观念和生活习惯。 中心村发展思路:中心村是乡村居民点中具有一定规模、发展条件较好的居民聚居地,可以说中心村承担着最低等级服务中心的地位,是乡村居民点与城镇之间进行联系与交流的纽带,因此中心村必须具备一定的建设规模和服务基础,具有吸引周边村庄人口的能量。规划确定的24个中心村基本上是发展条件较好、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庄,在空间分布上也比较均衡,基本能满足为周围居民点服务的要求。规划近期内中心村要建设成居住环境良好的生活服务中心。对于中心村的建设,政府必须给予大力支持,要认识到这是城镇化工程中重要的一个环节。政府应统一制定中心村建设相关的配套政策,建立中心村发展基金,给予最大限度的财政支持。督促中心村进行规划设计,为更深层次的发展打好基础。鼓励周围居民点人口流动迁移,同时要求中心村制定合理的优惠政策接受外来人口。

(三)村镇体系结构规划

针对目前村镇体系的基本特征和中心集镇发展滞后、乡村聚落分散化严重、村镇建设质量普遍低下等问题,村镇体系结构优化的基本思路是:以加快经济要素与人口的有效集聚,提高经济发展与人居环境质量为导向,突出发展中心集镇,壮大中心集镇的规模与实力,强化中心集镇的功能,形成乡域经济社会发展极,积极发展中心村,完善村镇体系等级结构,促进人口与资源空间配置的合理化,形成以集镇区为龙头,中心村为支点,功能明确布局合理的村镇体系结构。

规划以极核发展模式为基础,促进村镇体系的网络化、均衡化发展为原则,村镇体系最终形成“两核、一轴”的格局规划。即以集镇区和农业服务发展区为乡域两个发展核心,魏武大道

和大姚路为乡域主要村镇发展轴,共同构成“集镇—中心村—农业服务设施发展区”的村镇体

系空间结构。

六、村庄布点规划

村庄是城镇化和小康社会建设的需要,通过乡村居民点的点轴面集中节省了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投资成本,加速了乡村居民点现代化生活方式发展的进程。

依据乡域社会流空间分布特征,结合产业布局规划、现有综合基础设施、资源开发状况和村庄建设潜力,确定三十岗乡村庄布点规划的总体构思:依托乡域现有乡村居民点密集带,本着生态优先、点轴集中、就近合并、大取小舍、趋利避害7大原则,在撤并、新建等政策机制引导下,通过市场化运作,实现乡村居民点空间布局的优化整合。

(一)村庄分布现状及存在问题

全乡现有土地面积48871.95亩,现有人口14513人,辖9个行政村,107个村民组,共有户数4200户。目前我乡老村庄布局零乱,农民居住分散,村庄占地面积过大,空心村现状突出,房屋结构差,布局不合理,脏乱差现象较为严重,缺乏统一规划,水、电、路等社会公益基础设施配套浪费,为有效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加强城市水源地保护,按照“统一规划、成片改造、有机结合、配套建设”的原则,逐步将老村庄住户规划到中心村规划点中去。

(二)村庄布点原则

以老村庄改造与新农村建设为重点,以道路建设为依托,以给排水设施建设为基础,以大型科技农业项目、新农村建设和合肥市土地整理政策为契机,按照“统一规划、成片改造、有机结合、配套建设”的方针,结合三十岗乡城镇建设规划和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分步分期推动老村庄改造和新农村建设步伐,改变农村面貌,提高农村生活生产水平。

(三)村庄布点规划方案

以1~1.5公里的耕作半径和现有行政范围为参照,将全乡9个行政村,107个村民组,4200户农民根据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本着方便农民生产、利于生活的原则规划到集镇区和7个中心村规划点中去。

中心村规划点的选择在依据各村区域内自然郢的分布情况按以下方案实施: 村 现状自然村 合并自然村 规划位置 崔姚庙、王大郢、崔岗大郢、代小郢、下姚庙、王大郢、崔岗大郢、代小郢、以崔岗村为中心,向王大岗崔岗郢、王小郢、谭郢 村 瞿河坎、老房、瞿嘴大郢、刘圩、塘头、河坎、老房、瞿嘴大郢、刘圩、塘瞿嘴子大郢及北面地段 下崔岗郢、王小郢 郢北,大姚路西地段发展 嘴新塘、张郢、小陈岗、大陈岗、新庄、头、新塘、张郢、小陈岗、大陈岗、村 崔小、冲心、张老家、河东小郢 新庄、崔小、冲心、张老家、河东小郢 堰磨房、河西、上东、上西、塘稍、农场、磨房、河西、上东、上西、农场、塘稍与雷郢及雷郢北面 稍雷郢、庙岗、王小郢、中湾、上湾、黄雷郢、堰稍、庙岗、王小郢、中湾、村 泥、周小郢 上湾、黄泥、周小郢、谭郢(原崔岗村) 陈河沿、平房、桥头、古城大郢、沈圩、河沿、平房、桥头、古城大郢、沈合并到集镇区 龙胡大、夏大、陈龙、陆郢、汪郢、新圩、圩、胡大、夏大、陈龙、陆郢、汪村 孙湾 郢、新圩、孙湾 三费圩、袁小、增岗、袁大、贾小郢、三费圩、袁小、增岗、袁大、贾小郢、合并到集镇区 十十岗、火龙地、刘郢、褚郢、陈小、陶三十岗、火龙地、刘郢、褚郢、陈岗岗 村 汪河北、蔡北、蔡南、官塘、大田埠、小河北、蔡北、蔡南、官塘、大田埠、以卫冲到大田埠之间,汪堰田埠、卫冲、汪堰、吴郢 村 东东瞿大郢、夏郢、新庄子、团结、 瞿平房、谭岗 村 风岗后、岗西、新店、李圩、苗圃、牌坊 岗后、岗西、新店、李圩、苗圃、新店东边、魏武大道以南,景村 柴大刘、柴冲、新庄、俞大郢、余小郢、大刘、柴冲、新庄、俞大郢、余小以柴冲为中心,即崔柴路冲下柴冲、朱岗、冯大郢 村 对 比 现状 规划 村庄个数 9个行政村,107个村民组 7个中心村 面积 6900亩,1.64亩/户 1008亩,160平方米/户 郢、下柴冲、朱岗、冯大郢 与东岛路交叉口周边 牌坊 苗圃以北 东瞿大郢、夏郢、新庄子、团结、东瞿大郢北面、堰西化工平房、谭岗 厂以南 小田埠、卫冲、汪堰、吴郢 堰小学西侧 小、陶岗 (四)新村建设标准及社会服务设施配置

规划农民新村用地按每户宅基地面积160平方米,人均建设用地11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控制,每个中心村规划点必须按照“四个统一”的方式进行。中心村规划点内的基础设施如:道路、绿化、卫生、给排水、供电等由政府规划实施。 三十岗乡社会服务设施项目配置一览表 类 别 项 目 集镇区 中心村 高级中学、职业中学 教 育 设 施 初级中学 小 学 幼儿园 文化活动中心 文 体 科 技 设 施 影剧院 体育场 科技站 老年活动中心 中心医院 医 疗 保 健 设 施 防疫、保健站 敬老院 卫生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应设置的项目;△—根据条件可设置的项目。

(五)村庄布点的具体步骤和措施

1、政府从今年开始凡是申请要求新建、翻建、扩建的农户一律安排到中心村规划点中去建设,否则一律不予批准。

2、对在中心村规划点建设的农户,其用地标准及建筑面积按合政办[2003]38号文件精神和《合肥市个人自建住宅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办理。

3、凡是被安排到中心村规划点建设的农户必须按照“四个统一”的方式进行建设。即统一规划、统一用地、统一施工、统一式样。

4、对于符合条件不愿入住规划点的农户,也不予批准在原住宅建设,并跟踪监督,一旦发现在原住宅建设的按照违法建设给予严肃查处。

5、凡是被安置在中心村规划点建设的农户,按照农房申报程序,可以采取“土地置换”的办法,以土地复垦中所增加的土地面积中抵扣。而中心村规划点的土地由政府从农户手中租赁过来,付给农户土地租金,待新村建设后按户均占地面积进行调整,终止租金。对于迁入中心村规划点的农户,必须将老宅基地拆除复垦。

6、凡是通过审查符合条件被安排到规划点建设的农户,一律要与建设办签定建房协议,内容包括宅基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式样以及户与户之间的间距等相关要求。

七、保护规划

(一)环境保护规划

1.环境保护规划原则与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