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下载本文

学海无涯苦作舟!

第四十条 单位工程开工审批流程见附件1:单位工程开工审批流程图。

学海无涯苦作舟!

第三章 工程质量管理 第一节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第四十一条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岗位质量管理体系、长期合作施工单位管理体系、质量验收责任体系等。

第四十二条 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岗位体系,明确工程岗位质量管理责任,并将质量管理效果作为岗位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第四十三条 地区、项目设臵质量总监,负责专职协助工程负责人进行工程质量日常管理工作,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

第四十四条 公司通过工程招(议)标前对参投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与考察,严格施工单位的准入门槛,以及通过对在建施工单位的考评管理,淘汰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等措施,建立了一批实力强、管理水平高的长期合作施工单位。

第四十五条 公司实行工程质量验收责任体系,建立工程验收台帐,明确质量验收责任人,对工程质量形成的过程进行严格控制。

第四十六条 集团、地区根据项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年度工程质量管理目标与计划,有针对性地逐步解决工程交楼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通病问题。

第二节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及见证管理

第四十七条 工程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材料、设备(以下简称“材料”)进场时,施工单位必须申报《材料(设备)进场报验表》(见附件2),并提交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检验证明书等证明资料,经项目工程(监理)部/地区工程中心核验无误后方可进场。

第四十八条 质量证明文件应以原件为依据。采用文件复印件的,必

学海无涯苦作舟!

须经项目工程(监理)部验证原件的基础上,由生产厂商有关责任人的签字确认,并加盖有效公章;同时应有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订货责任人或工程责任人)的签字。

第四十九条 产品出厂质量检验证明,应由符合国标认定相应资格的产品质量检测单位出具,其有效期也应符合有关规定。

第五十条 出厂前需进行测试的大型设备(如柴油发动机组、冷水机组等),地区工程部门须派专业工程师参加,参加人员必须作好测试记录。

第五十一条 进场货品属于进口产品的,应有海关、商检证明的原件。其中内容包括不限于:生产地址、供货厂商(或其指定经销商)、产品说明书、质量证明、文件中译文本。

第五十二条 属公司规定的A、B类材料,还必须与设计管理部门签认的样板以及招标技术要求、确认的品牌进行核对。

第五十三条 第一批主要材料进场,地区工程中心必须派员参加验收,涉及建筑、景观、装饰效果的,设计管理部门需参加验收。第一批主要材料包括:

分类 专业〃工种 土建 细 目 钢材、水泥、商品砼、砌筑材料(砖、砌块)、墙体板材、屋面瓦、预制砼桩、防水材料(卷材、涂料)、防火及防腐材料、建筑玻璃、建筑构配件(烟道、变形缝)、建筑五金(结构锚固件)等。 轻质隔墙、建筑石材、复合板材、陶瓷板材、吊顶材料、装饰涂料、木质地板、门窗、装饰玻璃、橱柜、成套厨柜、成套洁具、成套灯具、开关及插座面板等。 各种给排水管材及配件、电缆桥架及母线槽、电线管及线槽、电缆电线、室外照明设施等。 室外照明设施、健身器材、成套娱乐设施、室外大门、园建材料、树木、花草等。 阀门、水泵、热水机组(锅炉设备)、成套水箱、消防水系统成套设备(消火栓箱、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等)、成套室外水系统(泳池或水池)设备等。 成套低压配电箱(盘)、电成套动力、照明控制箱(柜)及配电箱(柜)、室内开关箱、柴油发电机组等。 重要 材料 装修 机电 室外 给排水 建筑电气 主要设备 学海无涯苦作舟!

通风空调 冷水机组、冷却塔、通风机等。 电梯 智能建筑 其它 成套电梯设备:轿箱、主机、曳引装臵、滑道及支架、安全装臵等。 火灾报警设备、消防联动设备、安全防范设备(门禁系统、停车管理系统、保安监控系统等)等。 擦窗机等

第五十四条 为保证工程质量,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使用前应按国家、地方政府部门有关规定,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八)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第五十五条 见证员应由项目工程(监理)部的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工程师担任。

第五十六条 见证员应按照规定,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员和取样人签字。见证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第五十七条 试块、试件和材料需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五十八条 以下情况虽有试验报告,但其试验报告视为无效: (一)材料取样未经见证人见证;

(二)不在指定的有资质检测机构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