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内容及要求 评价标准及分值(满分为100分) 得分 语音。声音洪亮,口齿清楚;发音规范,声调准确,40分。出现一处错误扣0.5分,扣到0分为止。 无错音、错字;无方言。 语速与节奏。语速恰当;节奏富于变化,停顿得当;20分。语速过快或过慢扣2分,有停顿不当、添字、漏字无添字、漏字现象。 等现象,出现一处扣0.5分,扣到0分为止。 20分。能充分表达文章的思想感情,≥18≤20;能准确地表达文章的思想感情,≥16<18;能注意表达文章的思想感情,≥12<16;表情达意不准确,<12。 20分。体态语运用恰当、自然、大方,≥18≤20;体态语运用恰当,≥16<18;能借助体态语表情达意,≥12<16;体态语不自然,矫揉造作,<12。 感情。能准确地表情达意。 体态语。恰当、自然、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