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 巷 工 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g.喷射混凝土试块强度检验报告 ③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a.单位工程的预验收。单位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A10),附各种竣工资料,报监理部申请竣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竣工预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出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b.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由业主主持,设计、质量监督部门、监理、施工单位等有关部门参加。工程通过验收后,监理部应及时整理监理档案资料,向业主提交监理工作总结。
(14)质量控制的监理方法
煤矿井巷工程施工周期长,施工工艺复杂、工程变更多、隐蔽多、工序短、转换频繁、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施工以及地质构造复杂,检查验收空间有限,难度大,井巷工程的分部、分项不如路桥、建筑安装工程那么明显。井巷工程的分项按循环交替进行作业,其分部按进度平行作业,从而导致了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在同一检查期进行。针对井巷工程施工特点,要求施工单位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自检体系,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按《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程序进行质量检验评定。井巷工程质量控制方法采用以指定分项、分部工程检查验收为重点,工序转换检查验收采用平行检查、旁站、抽检等方法。
① 旁站:对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以及主要指定分项工程实施旁站监理。检查施工单位现场技术、质检等有关人员到岗情况,检查施工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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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料及混合料与批准的是否相符合,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按批准的方案、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② 检测:监理工程师对完成的井巷工程井筒、巷道工程质量进行实测、实量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修或者要求其返工。
③ 试验:对各种工程材料水泥、砂子、石子、锚杆、混凝土配合比及试块等级等,监理工程师执行见证取样制度,随机抽样试验。
④ 指令:施工单位与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往来,必须以文字为准,监理工程师对质量的控制或发现质量问题应以文字说明提请施工单位以示重视。
2)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
根据施工合同约定,业主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施工单位应做出季度、月份工程施工作业计划,并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业主,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偏差,应分析原因,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调整计划,以保证总工期的实现。在工程施工中由于工程量增加或由非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工期延长,施工单位可填报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A7),监理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签认批复。
3)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1)熟悉工程概预算,设置投资控制重点,建立投资控制及施工图预算台帐,进行概算、预算、结算对比分析。监理工程师要不间断地测算施工过程中各种费用的实际支出,若工程实际支出偏离了预算,或有偏离趋势应及早采取有效措施。
(2)施工单位每月将A5表“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及项关资料报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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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部审查,计量监理工程师依据定额及合同中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总监审核后以B3表“工程款支付证书”报送业主。
(3)严格控制合同外费用。凡涉及合同外费用索赔,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总监审批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B6)。
(4)工程最终结算:根据业主最终结算安排,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工程结算资料,监理部根据有关规定对结算资料进行审查,并经总监签字后,作为结算支付依据报业主。
4)施工阶段的其它事项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包括质量、进度、投资等)根据合同约定和监理要求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申请、请示及报告等,应填报(C1),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进行核实并确认是否同意施工单位的申请、请示及报告等。
3、计量与支付
监理工程师对照图纸,只对施工单位完成的永久工程合格工程量进行计量。
(1)不论施工单位出于任何原因而造成的超过允许范围的超挖和由于超挖所引起增加的工程量,均不予计量;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2)不论什么理由,喷射混凝土厚度超出图纸规定轮廓线的部分,均不予计量。(备注:经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确认的隐蔽工程或现场签证除外)
(3)喷射混凝土以立方米计量,喷射混凝土回弹率已包含在其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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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内,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4)施工中用水、排水、用电、照明、通风、支架、拱架及其它重复装卸、场地清理等均不作直接计量与支付而包括在相应项目的单价内。(备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4、工程索赔的处理
由于非施工单位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可向业主进行索赔,填写费用索赔申请表(A8),报监理部审批。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和实际情况进行调解,提出索赔处理意见并填写费用索赔审批表(B6),确认是否同意施工单位的索赔申请,同时报业主确认。若调解不成,由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仍调解不成,由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5、设计/工程变更的处理
(1)业主或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业主或设计单位通知监理部,经监理部审核后,通知施工单位执行。
(2)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填写工程变更单(C2)报监理部,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经设计单位、业主共同签认后施工单位执行。
(3) 如井筒、巷道煤、岩类别变化、支护方式变化等发生变更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及时通知监理和业主代表进行现场核实签证。
6、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在工程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问题时,施工单位应写出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应急措施及处理意见,报监理部,监理部组织有关方面进行质量事故原因分析,对存在的质量问题阐明态度并做出初步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