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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席位、交易单元、网关业务指南》

目 录

第1章 前言....................................................... 1 1.1 本指南的范围 ................................................ 1 1.2 通用业务流程描述 ............................................ 1 第2章 席位-交易单元切换 ......................................... 2 2.1 席位-交易单元切换的业务含义 ................................ 2 2.2 席位-交易单元切换实施方案 .................................. 2 2.3 基金公司租用席位的处理 ...................................... 3 2.4 会员被注销后席位、交易单元的处理 ............................ 3 2.5 未交费席位的处理 ............................................ 3 第3章 席位业务指南 ............................................... 4 3.1 席位的定义及一般规定 ........................................ 4 3.2 席位新增 .................................................... 4 3.3 席位转让 .................................................... 5

3.3.1 席位出让 ............................................... 5 3.3.2 席位受让 ............................................... 7 第4章 交易单元业务指南 ........................................... 9 4.1 交易单元定义及一般规定 ...................................... 9 4.2 交易单元新增/开通 ........................................... 9 4.3 交易单元中止 ............................................... 10 4.4 交易单元过户 ............................................... 11

4.4.1 交易单元出让 .......................................... 12 4.4.2 交易单元受让 .......................................... 13 4.5 交易单元更名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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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交易单元配置模式举例 ....................................... 18

4.6.1 每个营业部配置独立交易单元的模式 ...................... 18 4.6.2 其他交易单元配置模式 .................................. 18 第5章 网关业务指南 .............................................. 19 5.1 网关定义及一般规定 ......................................... 19 5.2 网关开通 ................................................... 19 5.3 网关配置变更 ............................................... 22 5.4 网关转让 ................................................... 24

5.4.1 网关出让 .............................................. 24 5.4.2 网关受让 .............................................. 25 5.5 网关撤销 ................................................... 28 5.6 有关网关配置的特别说明 ..................................... 30

5.6.1 网关参考配置表 ........................................ 30 5.6.2 集中交易天地互备网关的配置 ............................ 30 5.6.3 灾备网关的配置 ........................................ 30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网上业务平台使用及CA电子证书申请说明》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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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前言

1.1 本指南的范围

本指南涉及以下业务项目: ◆ 席位-交易单元切换 ◆ 席位新增、席位转让

◆ 交易单元新增/开通、交易单元中止、交易单元更名、交易单元过户 ◆ 网关开通、网关配置变更、网关转让、网关撤销

1.2 通用业务流程描述

会员申请办理席位、交易单元、网关业务的基本程序如下:

1.登录本所“会员网上业务专区”(方法详见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网上业务平台使用及CA电子证书申请说明》)

2.通过“业务办理”菜单项,进入相应的业务申请页面 3.在线填写各项业务申请表

4.按页面提示准备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按规定的格式上载 5.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

申请成功提交后,可通过 “业务办理――业务办理查询”菜单查询各项业务的办理进度及各相关业务部门的审批意见。

非本所会员单位办理上述业务的操作流程与会员单位相同,但本所对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规定可咨询本所会员部对应片区业务管理人员。(联系电话可通过网上业务专区“业务指引――会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菜单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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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席位-交易单元切换

2.1 席位-交易单元切换的业务含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席位与交易单元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席位仅代表会员在本所拥有的权益,原席位具有的具体交易权限将一次性切换给交易单元,其编码及交易状态均保持不变。本所对原席位进行的交易管理、信息发布等业务处理将转换为对交易单元的相应业务处理。

2.2 席位-交易单元切换实施方案

本所于2007年1月1日统一将所有席位一次性切换为交易单元。 2007年1月1日~2007年3月31日为调整过渡期。会员应根据各自公司的需要对各自交易单元、流速权、网关的配置使用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交易单元、流速权、网关的配置详情可通过本所网上业务专区的相应栏目查询。查询及申请调整的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本指南相应章节。自2007年4月1日起,本所开始按《细则》规定对超出已交费席位数量以外的在用交易单元与流速权计收使用费。

2007年1月1日前已经发起的席位业务仍按原席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切换完成后按《细则》及本指南办理相关业务。

因有在办业务无法参加2007年1月1日统一切换的会员单位,可于2007年1月1日~2007年3月31日期间,登录本所网上业务专区申请自行切换。具体方法是通过“业务办理”菜单下的“席位-交易单元切换”栏目进入相应申请页面,填写并提交申请。本业务每家会员只能申请一次。

对2007年3月31日仍未提交切换申请的会员,本所根据其2007年3月31日的席位使用状况进行自动切换,并根据其拥有的已交费席位数量确定配置到网关的流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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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公司租用席位的处理

《细则》实施后,基金公司不再向会员租用席位,而是由会员向基金公司提供所需交易单元的使用权。此前基金公司向会员租用的席位统一切换为交易单元。

会员向基金公司提供的交易单元的使用费由会员负责缴纳,但席位享有的免费流速仍保留在会员处。本所向每家基金管理公司提供45笔/秒的免费流速,若基金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使用更多的流速,可以直接向本所提出增加流速的申请。

本所鼓励基金管理公司大幅减少交易单元的使用量,最低的要求是: 1.不与其他基金管理公司或其他机构共用交易单元; 2.托管在不同托管银行的基金不使用同一交易单元。 保险公司等其他租用本所会员席位的机构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2.4 会员被注销后席位、交易单元的处理

被注销的会员的席位,若因司法冻结无法转让的,席位及其权益仍须保留在原机构名下;但被注销的会员正在使用的交易单元经本所批准可进行过户,过户后交易单元的使用费由受让方缴纳。

2.5 未交费席位的处理

对未交费席位,会员可于2007年3月31日前通过补交席位初费转换为交费席位,享有与其他交费席位同样的权益;逾期未补交席位初费的,本所拟作注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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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席位业务指南

3.1 席位的定义及一般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席位与交易单元管理细则》规定,席位代表了会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的权益,会员须拥有席位方可在本所进行交易。此外,会员每拥有一个席位还可在本所享有:

(1)一个交易单元的免费使用权; (2)一份标准流速的免费使用权; (3)每年二万笔的免费流量;

(4)本所章程、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权益。

3.2 席位新增

“席位新增”业务用于会员申请增加新的席位。

用户登录网上业务专区首页后,点击“业务办理”→“席位业务”→“ *席位新增”即可进入本栏目主页面,如图2-1所示。用户填写新增席位数量并选择了新增席位的类别后,点击“下一步”按钮,即可进入席位新增编辑页面,如图2-2所示,用户点击申请文件的报送说明部分的“说明”链接即可查看对相关文件要求的说明信息,然后用户填写各要求的项目,并按照“说明”上传要求的文件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申请。

图2-1 *席位新增主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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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 *席位新增编辑页面

3.3 席位转让

席位转让业务分为席位出让、席位转让两个方面。

3.3.1 席位出让

“席位出让”功能用于席位出让方会员申请向其他会员转让席位。 仅当拟转让的席位处于未司法冻结状态、且受让方完成了席位-交易单元切换后,方可进行席位出让。

用户登录系统进入首页后,点击“业务办理”→“席位业务”→“ *席位出让”即可进入本栏目主页面,如图2-3所示。用户必须输入受让方会员编码,然后点击“增加席位编码”来添加需要转让的席位,然后用户点击“下一步”按钮即可进入业务详细信息页面。如图2-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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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3 *席位出让主页面

图2-4 *席位出让详细信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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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席位受让

“*席位受让”功能用于会员申请接受其它会员转让给自己的席位。 用户登录系统进入首页后,点击“业务办理”→“席位业务”→“ *席位受让”即可进入本栏目主页面,如图2-5所示,主页面会列出所有出让方的申请,“未提交”状态的申请为出让方已完成申请,但受让方未完成相关办理的席位转让申请。用户点击业务受理编号即可进入业务详细信息处理页面,如图2-6所示。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申请编辑页面,如图2-7所示,按照要求填写完毕相关项目并提交申请文件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申请。

图2-5 *席位受让主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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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6 *席位受让详细信息页面

图2-7 席位受让申请编辑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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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交易单元业务指南

4.1 交易单元定义及一般规定

交易单元指会员向本所申请设立的、参与证券交易与接受监管及服务的基本业务单位。

会员可以根据需要,向本所申请设立一个或多个交易单元;不同的会员不得使用同一交易单元。

本所通过交易单元对会员进行业务管理;根据会员的业务许可范围和申请,本所按照相关业务规则开通或限制交易单元各项交易权限。

4.2 交易单元新增/开通

“交易单元新增/开通”功能用于会员增加新的交易单元或者开通原有交易单元。

用户登录系统进入首页后,点击“业务办理” →“交易单元业务” →“交易单元新增/开通”即可进入本栏目页面,如图3-1所示。用户选择新增交易单元类别或选择要开通的原有交易单元后,点击“下一步”按钮,即可进入交易单元新增/开通编辑页面,如图3-2所示,用户点击申请文件的报送说明部分的“说明”链接即可查看对相关文件要求的说明信息,然后用户填写各要求的项目,并按照“说明”上传要求的文件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申请。

图3-1 交易单元新增/开通主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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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 交易单元新增/开通编辑页面

4.3 交易单元中止

“交易单元中止”功能用于会员申请将交易单元转为中止状态(暂时停用)。 仅当交易单元为交易状态,并且非用于资产理财计划、交易单元上托管股份为0、无同该交易单元关联的营业部时方可进行交易单元中止。

用户登录系统进入首页后,点击“业务办理”→“交易单元业务”→“交易单元中止”即可进入本栏目主页面,如图3-3所示。用户点击“下一步”按钮即可进入交易单元中止申请填写页面,如图3-4所示,用户首先请阅读交易单元中止承诺,然后填写最早可中止日期、交易单元中止原因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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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可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提交。

图3-3 交易单元中止主页面

图3-4 交易单元中止申请填写页面

4.4 交易单元过户

交易单元过户业务分为交易单元出让、受让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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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交易单元出让

“交易单元出让”功能用于出让方会员申请向其他会员出让交易单元。 仅当拟过户的交易单元中没有被用于资产理财计划的且受让方会员为切换后会员,方可进行交易单元出让。如果申请过户的交易单元中有关联的大宗交易用户,则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需要选择“大宗交易用户一起转让”。

用户登录系统进入首页后,点击“业务办理”→“交易单元业务”→“交易单元出让”即可进入本栏目主页面,如图3-5所示。用户必须输入受让方会员编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需要选择“大宗交易用户一起转让”,然后点击“增加交易单元编码”来添加需要过户的交易单元,然后用户点击“下一步”按钮即可进入业务详细信息页面,如图3-6所示。

图3-5 交易单元出让主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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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6 交易单元出让详细页面

4.4.2 交易单元受让

“交易单元受让”功能用于会员申请接受其他会员过户给自己的交易单元。 用户登录系统进入首页后,点击“业务办理”→“交易单元业务”→“交易单元受让”即可进入本栏目主页面,如图3-7所示。主页面会列出所有出让方的申请,“未提交”状态的申请为出让方已完成申请,但受让方未完成相关办理的交易单元过户申请。用户点击业务受理编号即可进入业务详细信息处理页面,如图3-8所示。

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申请编辑页面,如图3-9所示。按照要求填写完毕相关项目并提交申请文件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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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7 交易单元受让主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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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8 交易单元受让详细信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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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9 交易单元受让申请编辑面

4.5 交易单元更名

“交易单元更名”功能用于会员申请修改交易单元名称(可同时修改交易单元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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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登录系统进入首页后,点击“业务办理” →“交易单元业务”→“交易单元更名”即可进入本栏目主页面,如图3-10所示。请务必注意根据交易单元更名后的用途正确选择交易单元对应的交易单元类别。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申请编辑页面,如图3-11所示。按照要求填写完毕相关项目并提交申请文件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申请。

图3-10 交易单元更名主页面

图3-11 交易单元更名申请编辑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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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交易单元配置模式举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席位与交易单元管理细则》规定,本所可支持多种不同的交易单元配置使用模式。

4.6.1 每个营业部配置独立交易单元的模式

不论会员是否已实行集中交易,均可为其下属营业部配置独立的交易单元。因中证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托管账户仍将依交易单元而设,若会员下属营业部希望直接获得登记结算公司提供的分红派息等股份登记托管服务,应当选择为每个营业部使用独立交易单元的模式。

4.6.2 其他交易单元配置模式

会员也可根据各自公司需要,采用其他交易单元配置模式。例如:

? A股经纪业务交易单元(1~3个) ? B股经纪业务交易单元(1个) ? 自营业务交易单元(1个) ? 资产管理业务交易单元(1个) ? QFII专用交易单元(1个) ? 代办股份转让专用交易单元(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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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网关业务指南

5.1 网关定义及一般规定

“网关”指放置在会员处、用于连接会员与本所交易系统的软硬件设施,俗称通信端口或小站。会员可同时使用多个网关进行报盘,但不允许使用他人的网关报盘。

会员可根据需要将下属交易单元配置到网关上。多个交易单元可以同时配置在一个网关上,一个交易单元也可以配置在多个网关上。

本所通过网关对会员的报盘流速(即“跑道宽度”)进行总量控制。当实际报盘速率达到网关的流速限制值时,节流功能开启,超过限制值的报盘将被推延至下一时段传送。

会员可根据需要申请对网关的报盘流速进行设定。本所规定每份标准流速为15笔/秒。配置到网关上的流速必须是标准流速的整倍数。目前单个网关支持的最大流速为300笔/秒。本所每年将对标准流速值进行检测和必要的调整,确保会员拥有的总体流速与市场发展需要相适应。

5.2 网关开通

“网关开通”功能用于会员申请开通新的网关。

用户登录系统进入首页后,点击“业务办理” →“网关业务”→“网关开通”即可进入本栏目主页面,如图4-1所示。点击“目前端口配置情况查询” 可查询该会员目前在使用的通信网关(小站)配制情况。点击“增加网关编码”按钮,填写需要开通的网关编码(至少增加一个,且必须为半角字母和数字组成的最长8位的字符,不区分大小写)。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申请编辑页面,如图4-2所示。按照要求填写完毕相关项目并提交申请文件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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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 网关开通主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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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 网关开通申请编辑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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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网关配置变更

“网关配置变更”功能用于会员申请修改已开通的网关配置。

用户登录系统进入首页后,点击“业务办理” →“网关业务”→“网关配置变更”即可进入本栏目主页面,如图4-3所示。点击“目前端口配置情况查询” 可查询该会员目前在使用的通信网关(小站)配制情况。点击“增加网关编码”按钮,选取需要变更配置的网关编码(至少增加一个)。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申请编辑页面,如图4-4所示。按照要求填写完毕相关项目并提交申请文件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申请。

图4-3 网关配置变更主页面 22

图4-4 网关配置变更申请编辑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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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网关转让

网关转让业务分为网关出让、网关受让两个方面。

5.4.1 网关出让

“网关出让”功能用于出让方会员申请向其他会员转让通信网关(小站)。 用户登录系统进入首页后,点击“业务办理”→“ 网关业务”→“ 网关出让”即可进入本栏目主页面,如图4-5所示。点击“目前端口配置情况查询” 可查询该会员目前在使用的通信网关(小站)配制情况。用户必须输入受让方会员编码,然后点击“增加网关编码”来添加需要转让的网关(至少增加一个),然后用户点击“下一步”按钮即可进入业务详细信息页面,如图4-6所示。

图4-5 网关出让主页面 24

图4-6 网关出让详细信息页面

5.4.2 网关受让

“网关受让”功能用于会员申请接受其他会员转让给自己的通信网关(小站)。 用户登录系统进入首页后,点击“业务办理”→“ 网关业务”→“ 网关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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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即可进入本栏目主页面,如图4-7所示。主页面会列出所有出让方的申请,“未提交”状态的申请为出让方已完成申请,但受让方未完成相关办理的网关转让申请。用户点击业务受理编号即可进入业务详细信息页面,如图4-8所示。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申请编辑页面,如图4-9所示。按照要求填写完毕相关项目并提交申请文件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申请。

图4-7 网关受让主页面

图4-8 网关受让详细信息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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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9 网关受让申请编辑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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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网关撤销

“网关撤销”功能用于会员申请撤销已开通的通信网关(小站)。 用户登录系统进入首页后,点击“业务办理” →“网关业务”→“ 网关撤销”即可进入本栏目主页面,如图4-10所示。点击“目前端口配置情况查询” 可查询该会员目前在使用的通信网关(小站)配制情况。点击“增加网关编码”按钮,选取需要撤销的网关编码(至少增加一个)。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申请编辑页面,如图4-11所示。按照要求填写完毕相关项目并提交申请文件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申请。

图4-10 网关撤销主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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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1 网关撤销申请编辑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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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有关网关配置的特别说明 5.6.1 网关参考配置表

新规则实施后,通信网关在技术上无需进行程序和接口变更;但为了安全、高效地发挥网关的技术性能,会员应对网关流速、硬件标准、通信线路及通过该网关报盘的营业部数量进行合理配置。下表为深圳证券通信公司提供的网关参考配置表:

建议通过该网网关配置流速 关报盘的最大地面线路 宽带卫星 营业部数量 15笔/秒 5 64K DDN 64K DDN 64K DDN 8K 16K 32K 中在一个网关上报120笔/秒以内 20 240笔/秒以内 30 300笔/秒以内 50 128K DDN ≥ 64K ≥128K ≥256K 128K ≥128K 内存≥ 1G 整体效率。 CPU ≥ 2G 盘,以免影响网关的使用目前的网关即可 建议不要将过多交易量较大营业部集60笔/秒以内 10 要求 需要的通信线路带宽 对网关的硬件 备 注 30笔/秒以内 8 5.6.2 集中交易天地互备网关的配置

根据证监会的要求,对于会员集中交易所使用的网关必须实现“天地互备”(即一个规范的网关由地面站和卫星小站共同组成)。备用网关应当采用与主用网关完全相同的配置,当主用网关故障后,备用网关可立即启用。因备用网关不能与主用网关同时使用,其流速亦不会累加进会员总流速中。

5.6.3 灾备网关的配置

会员公司设立的不与任何其他网关固定配对的独立灾备网关,平时其流速应配置为空,当其他网关发生故障需要启用时,临时向深圳证券通信公司申请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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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所替代的故障网关相同的流速;故障网关恢复使用后,通信公司关闭灾备网关并将其流速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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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网上业务平台使用及CA电子证书申请说明》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会员网上业务平台的登录网址为:http://business.szse.cn /szseMemberPortal,会员可直接输入该网址登录,亦可通过本所网站(http://www.szse.cn)主页之“网上平台-会员业务专区”入口登录。本所会籍席位业务将全部通过该系统无纸化办理。

二、会员通过新版网上业务平台进行会籍席位申请、上传公文及报表等关键业务时,须使用本所发放的专用CA证书(Ekey)。根据本所CA证书发放规定,会员单位领取证书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会员单位关于使用深交所会员网上业务专区的承诺书; 2、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服务协议(一式两份); 3、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申请表; 4、会员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申请材料均须加盖会员单位公章,并邮寄到如下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5楼504房 深交所CA认证中心,邮编518010。

本所CA证书发证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将按每个证书200元收取证书制作费。汇款帐号:4582712510001,收款单位: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深圳招商银行上步支行。

CA证书申请咨询电话:(0755)25918485,25918486,83239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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