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塑加工合同 下载本文

投诉,裕兴公司将在加工结算款中扣减相关处理费用; 五、对因原材料价格上涨因素,造成成本上涨,裕兴公司依据实际情况酌情上调加工价格;

六、对裕兴公司月生产批量增大,裕兴公司有权利要求晨辉公司作加工降价调整。

七、对晨辉公司超过计划交期10天,又没有同裕兴公司相关人员协商,没交产品部分按晨辉公司自行购买处理,在加工款中扣减。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晨辉公司将产品生产产能,不同季节作业时间,提前报裕兴公司PMC;

二、晨辉公司必须按正常的喷塑加工工艺(例如喷塑前车架必须经酸洗磷化、烘干处理等工序),严格控制要求各作业环节,对工艺变更等特殊情况,必须征得裕兴公司品质人员同意;

三、晨辉使用的喷塑原材料,辅助材料,不得随意更改,因采购货源因素要变更,必须知会裕兴公司品质人员; 四、对喷塑、检验等关键岗位人员变动,必须知会裕兴公司品质人员;

五、对裕兴公司提供的毛坯材料材料,有破损或残缺,生产前必须给予剔除,对比率偏大的不良,可以拒绝生产,由裕兴公司品质人员处理;

六、对裕兴公司提供原材料在出库时应认真清点核对数

量,否则因数量纠纷由晨辉喷塑厂承担;

七、晨辉公司应建立并健全质量控制环节,在生产过程中,一旦出现因毛坯原材料质量问题时,第一时间通知品管部,否则因此造成批量下线产品不合格则由晨辉公司承担; 八、晨辉公司按裕兴公司PMC要求,保质保量及时交货;否则因此导致停线待料费用由晨辉公司承担70%;每人每小时8元计价格。

九、晨辉公司应尽一切可能,减少生产浪费和减少人为返工,努力降低生产成本;

十、晨辉公司应建立各生产环节质量控制制度,不断提高产品加工品质;

十一、 晨辉公司应营造适宜的工作环境,避免脏、乱对产品的质量影响;

十二、 车架喷塑质量,出厂后的质保期为1年; 十三、 对因经营或环保等不可克服的重大生产异常调整,晨辉公司必须第一时间通知裕兴公司,并尽最大努力减少因此给裕兴公司造成的损失。 产品验收标准约定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签字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或另签补充协议。

甲方:郑州裕兴电动技术有限公司乙方:郑州晨辉 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