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规》 下载本文

行等。由车站值班员报请调度指挥中心安排挂运车次。向邻局(公司)回送时,按分界口协议办理。

三、车站应将车辆检修通知单和检修车回送单交该次列车的司机送至到站。 四、列检认为有必要时,可派检车员护送。

第51条 列车中机车、车辆连挂的补充规定(《技规》第265、266条) 一、机车重联时,机车与机车间车钩摘解、软管摘结由机车乘务组负责。 二、列车在设有爱车点的车站进行列检作业时,车站应通知司机。车钩摘解、软管摘结由列检作业人员负责。

三、列车在中间站换挂机车时,机车与第一辆车的车钩摘解、软管摘结由机车乘务组负责。

四、列车加挂补机时,车钩摘解、软管摘结,由补机机车乘务组负责。 第52条 车号员核对现车的补充规定(《技规》第277条)

一、车站装有车号自动识别系统(AEI)且作用良好时,车号人员核对现车时可不到现场抄车号,直接使用车号自动识别系统扫描结果与列车编组顺序表(运统1)或确报进行核对。

二、神华固定编组列车改编后或经AEI系统核对与车辆调度管理信息系统内固定编组信息不符时,车号员须现场核对车号,并将改动原因和核对正确的编组顺序表导入车辆调度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列车调度员,由列车调度员转报神华集团运输调度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发车。

第53条 货车自动制动机空、重位置调整的补充规定(《技规》第277条) 一、本站(含专用线)装卸作业完毕的货车,应对车辆自动制动机的空重位置进行调整,具体分工在《站细》内规定。

二、车辆编入列车后,车辆自动制动机的空重位置的检查,有列检作业的车站由列检、无列检作业的车站由车站负责。

三、列车在区间装卸车作业完毕后,开车前由装卸车负责人负责调整货车自动制动机空重位置。

第54条 列检作业车列距警冲标的距离的规定(《技规》第437条) 有列检作业的车列,车列前端距警冲标的距离的不得少于55m(电气化区段的车站不得少于70m),双机牵引时不得少于75m(电气化区段的车站不得少于100m);尾部距警冲标的距离不得少于20m。列检作业时,前端不足规定距离不得放入机车,尾部不足20m时,车站值班员根据列检人员的通知,将道岔锁闭在不能进入该线的位置。

第55条 列检作业场的设置、性质及其自动制动机试验范围的规定(《技规》第268、27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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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表 设置地点 万水泉南站 列检作业场设置地点、性质及自动制动机试验范围 性 质 一级作业场 自动制动机试验范围 上、下行始发列车,实行列车制动机的全部试验。 1.上行到达列车及中转列车始发时,进行列车制动东胜站 二级作业场 机简略试验(更换机车时还需做漏泄试验)。 2.站内编组始发的上、下行列车和在站内停留超过3小时后的中转列车,进行列车制动机漏泄试验和简略试验。 关碾房站、神华亿利站、河西电厂站、煤制烯烃站、金泉工业园区 金泉站 海勒斯壕南站 甘其毛都站

一级作业场 一级作业场 二级作业场 到达列车不进行技术作业,只扣留定检到期、过期装卸检修 车辆;对翻车前后的车辆进行技术检查,始发列车作业场 执行全面检、全面修,利用本务机车进行制动机始发全部试验。 始发列车、中转列车,执行全面检、全面修,进行制动机全部试验。 始发列车,执行全面检、全面修,进行列车制动机到达全部试验。 始发列车,执行重点检、重点修,进行制动机全部试验 第56条 列车预确报的规定

一、调度指挥中心应根据列车运行阶段计划及时向列车终到、中转站发出预报,内容为到达列车车次、到达时分、编组内容以及到站后的具体作业要求。

二、摘挂列车、小运转列车由调度指挥中心于摘挂列车到达作业站1小时前向作业站预报摘挂车数、车种、货物品名、收货人及摘挂车辆位置等。

三、列车始发站应于计划执行前,向调度指挥中心进行预报:车次、预计发车时间、编组内容、列车总重、换长等。

四、直达、直通、区段列车于列车在出发后10分钟内,摘挂、小运转列车于列车出发前,由发车站车号人员通过计算机确报系统发出,其内容为列车编组顺序表规定的全部内容。

摘挂、小运转列车除按规定进行预报外,调度指挥中心还应以电话通知有关作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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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未设计算机确报系统的车站或计算机确报系统故障时,使用电话进行确报。

六、使用计算机确报系统发出确报时,记事栏记事用代号规定见第11表。

第11表 第12表 代号 容 列车编组顺序表记事栏记事用代号 第14表 代号 第13表 记事内第15表 记事内容 第19表 禁止通过设有车辆减速器驼峰的车辆 第16表 M 第17表 关门车 第18表 V 第20表 J 第24表 U 第28表 F 第32表 N 第36表 N1 第21表 禁止溜放 第22表 R 第26表 GA 第23表 有押运人员的车 第27表 有公安人员押运的五类物资车△A 第25表 限速连挂车 第29表 施封的棚车 第30表 GK 第31表 鲜活易腐货物需加快办理作业△K 第33表 超级超限车 第34表 GO 第35表 须与蜜蜂车隔离的农药车△丰 第37表 一级超限车 第38表 GB 第39表 有较高保价运输金额货物的车辆△B 第40表 N2 第41表 二级超限车 第42表 GW 第43表 军用特殊保密物资车△W 第47表 《危规》“△1一△8” 第51表 跨装车或游车 第55表 限速运输。如限速30km/h为X30 第44表 C 第48表 B 第52表 S 第56表 GS 第45表 外国车辆 第46表 G1-G8 第49表 需要加冰的车 第50表 O 第54表 X 第58表 Z 第62表 第53表 需要上水的车 第57表 水罐车S △第59表 自备车 第63表 第60表 GC 第61表 食油罐车△C

第57条 回送机车的规定(《技规》第257条)

一、集团公司自有及入租机车,状态良好回送时,按有动力附挂(非牵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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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列车回送,机车自重和长度计入列车总重和换长。

二、其他单位机车均按无动力随货物列车附挂回送,编挂于本务机车次位(受桥梁限制时可挂于列车中部),其重量和长度计入列车总重和换长。

三、回送的机车须有机车乘务组值乘,并持机车驾驶证、机车学习司机证,同时须有列车调度员书面命令并在列车编组顺序表中注明。

四、严重破损的机车禁止随列车回送。专列回送时由回送单位按规定办理。 第58条 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管理、运用的补充规定(《技规》第193、194、195条,《运规》第194)

一、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管理

1.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部负责自轮运转设备的购置、调配、报废工作,工程技术部为自轮运转设备技术主管部门,运输生产部负责自轮运转设备运行组织及过轨自轮运转设备技术资料审查工作。

2.集团公司所属自轮运转设备由各所属单位负责日常管理、维护,设备的购置、维修、检测、报废工作由所属单位提出申请,集团公司审批后组织实施。

3.自轮运转设备的维修和鉴定工作,由子公司委托有鉴定资质单位负责。运行记录监控装置、机车信号、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的安装、调试、检测工作由子公司负责。

4.自轮运转设备须具有鉴定资质单位颁发的年检合格证,驾驶人员须持有驾驶证。特殊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特殊工种操作证。

二、自轮运转特种设备运用

1.自轮运转特种设备上线、挂运前,设备所属单位应对其技术状态和货物装载状态进行检查,保证状态良好。

上线运行前一日,由使用单位将运行计划(上线日期、时间、始发站、运行区段、编组内容、作业项目、作业时间、作业负责人、联系方式、运行限制等)上报集团公司运输生产部审批,由调度指挥中心根据运输组织情况纳入列车运行日班计划。

2.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出发时,由司机到始发站行车室写入IC卡,并与车站值班员核对有关调度命令、指示。发车站不能写卡时,由司机与列车调度员认真核对相关命令指示,并记入手帐内。

3.挂运前车站必须认真检查、核对有关技术检查合格证或年检合格证、准运证、驾驶证、挂运命令等,无挂运命令、证件不全和不符合要求的不准挂运。转场或回送时,可编挂于列车尾部。

4.大型养路机械自轮运行或由重型轨道车牵引运行时,按重型轨道车办理。编入列车或单独组成专列运行时,须由机车牵引并按列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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