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高架道路地面绿化界定:高架桥两侧悬挂绿化及桥荫下的地面绿化。 5.2 高架道路地面绿化暂统属二级绿地范围。 6 行道树的分级
6.0 根据行道树种植的位臵、规格、品种,可分三级。
6.1 一级行道树的标准
6.1.l 沿主干道边种植的乔木。
6.1.2 根据道路功能选择不同的树种,但必须规格一致, 新植行道树的胸径不得小于8公分,车行道边的落叶乔木必须有3-4根一级主枝,分叉点一般不低于3.5米 6.1.3 品种有特色
6.2二级行道树的标准
6.2.1 沿次干道边种植的乔木。
6.2.2 根据道路功能选择适当的树种,品种规格基本一致,新植行道树的胸径不得小于8公分,分叉点一般不低于3.5米。
6.3 三级行道树的标准。
6.3.1 沿一般道路边种植的乔木。
6.3.2 新植行道树的胸径不得小于6公分,分叉点一般不低于3.2米。 7 条文说明
7.0.1 本标准中条文3.1.4、3.2.4、4.1.3、4.2.3、6.1.2、6.2.2、6.3.2中的量化指标可视绿地实际情况,用逐步调整的方式最终达标。
7.0.2 本标准的具体运用问题,由上海市绿化管理局负责解释。
垂直绿化技术规程(DBJ08—75—98)
建设委员会沪建建(98)第0534号关于批准《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垂直绿化技术规程》为上海市标准的通知
根据我委沪建建(97)第0413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园林管理局主编的,《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垂直绿化技术规程》为上海市标准。 《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垂直绿化技术规程》的统一编号分 别为DBJ08—231—98、DBJ08—75—98。自1998年10月1日起实施。 该两项标准由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上海市园林管理局负责解释。
1 总 则
1. 0. 1 为提高本市垂直绿化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垂直绿化的效益,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市、区、县等各级有关部门管理的公共绿地、各企事业单位的附属绿地和居住区绿地的垂直绿化。
1. 0.3 垂直绿化工程除应遵守本规程外,还应遵守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规程的规定。
2 名词术语
2.0.1 垂直绿化(vertical planting):利用植物材料沿建筑物立面 或其它构筑物表面攀扶、固定、贴植、垂吊形成垂 直面的绿化。
2.0.2 栽植槽 (planting trough):用各种材料围成的用于盛容 栽植土的不同规格或形式的构筑物。
2.0.3 先锋植物(pioneer plant):攀缘速度较快,可为其他攀缘速 度较慢的植物提供攀扶支持的藤本植物。
3 一般规定
3. 0. 1 进行垂直绿化不得影响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强度和其他功能需要。
3. 0. 2 栽植前应对栽植位臵的朝向、光照、地势、雨水截留、人流、绿地宽度、立面条件、土壤等状况进行调查。
3.0.3 垂直绿化应因地制宜,根据环境条件和景观需要,贯彻适用、美观、经济的原则,选择适宜的植物材料。
4 栽植前的准备
4.1 苗木准备
4.1.1 应根据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式样、朝向、光照等立地条件选择不同类型的垂直绿化植物材料。
4. 1. 2 用于垂直绿化的藤本植物应选择枝叶、根系丰满的;良种壮苗。
4. 1. 3 用于墙面贴植的植物应选择有3-4根主分枝,枝叶丰满,可塑性强的植株。 4.1.4 常绿植物非季节性栽植应用容器苗,栽植前或栽植后都应进行疏叶。 4.2 土壤要求
4.2.1 栽植前应进行土壤测定,土壤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垂直绿化栽植土重要理化性状要求 表4.2.1
石砾 PH值 通气孔有效土石灰反粒含量 隙 层 应 径 % mS.cm-1 g.kg-1 Mg.m-3 度% cm g.kg-1 cm (w/W) EC值 有机质 容重 <10 ≥3 ≤10 <10 ≥2 ≤5 地栽 6.0-7.5 0.50-1.50 ≥30 ≤1.10 ≥12 40-50 栽植6.0-7.5 0.5-1.50 ≥30 ≤1.10 ≥12 20-30 槽
4.2.2 栽植地点有效土层下方有不透气废基的,应打碎,不能打碎的应钻穿,使上下贯通。
4.3 辅助设施 4. 3. 1 栽植地段环境较差,无栽植条件的,应设臵栽植槽。栽植槽内宜为净高30~50cm;净宽40—50cm。
5 栽 植
5.1 栽植季节
5.1.1 落叶树种的栽植,应在春季解冻后,发芽前或在秋季落叶后,冰冻前进行;常绿植物的栽植应在春季解冻后,发芽前或在秋季新梢停止生长后,降霜前进行。 5.1.2 非季节性栽植应按本规程第4.1.4条的规定处理。 5.2 栽植间距
5.2.1 藤本植物的栽植间距应根据苗木品种、大小及要求见效的时间长短而定,宜为40—50cm。
5.2.2 墙面贴植,栽植间距宜为80一lOOcm。
5.2.3 垂直绿化材料宜靠近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基部栽植。
5.3 栽植方法
5.3.1 栽植工序应紧密衔接,做到随挖、随运、随种、随灌,裸根苗不得长时间曝晒和长时间脱水。
5.3.2 栽植穴大小应根据苗木的规格而定,宜为长(20—35)X宽 (20—35)X深(30—40)cm。
5.3.3 苗木摆放立面应将较多的分枝均匀地与墙面平行放臵。 5.3.4 苗木栽植的深度应以覆土至根颈为准,根际周围应夯实。
5.3.5 苗木栽好后随即浇水,次日再复水一次,两次水均应浇透。第二次浇水后应进行根际培土,做到土面平整、疏松。 5.4 枝条固定
5.4.1 栽植无吸盘的绿化材料,应予牵引和固定。 5.4.2 固定可按下列方法:
5. 4. 2. 1 植株枝条应根据长势分散固定;
5. 4. 2. 2 固定点的设臵,可根据植物枝条的长度、硬度而定;
5. 4. 2. 3 墙面贴植应剪去内向、外向的枝条,保存可填补空档的枝叶,按主干、主枝、小枝的顺序进行固定,固定好后应修剪平整。
6 养护管理
6.1 浇水
6.1. 1 栽植后应及时浇水。
6.1.2 生长期应松土保墒,保持土壤持水量65~70%。
6. 2 施肥
6.2.1 每年冬季应施一次有机肥。
6.2.2 新栽苗在栽植后两年内宜根据生长势进行追肥。
6.2.3 生长较差、恢复较慢的新栽苗或要促使快长的植物可用生长激素或根外追肥等措施。 6.3 理藤
6.3.1 栽植后当年的生长季节应进行理藤、造型,以逐步达到满铺的效果。 6.3.2 理藤时应将新生枝条进行固定。 6.4 修剪
6.4.1 修剪宜在5月、7月、11月或植株开花后进行。 6.4.2 修剪可按下列方法进行:
6.4.2.1 对枝叶稀少的可摘心或抑制部分徒长枝的生长; 6.4.2.2 通过修剪,使其厚度控制在15-30cm;
6.4.2.3 栽植2年以上的植株应对上部枝叶进行疏枝以减少 枝条重叠,并适当疏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