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三项制度 下载本文

三 项 制 度

沧县宏达建材机械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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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

目 录:

一、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二、分管安全生产副厂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四、班组安全生产职责 五、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六、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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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

5、召开安全会议,研究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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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管安全生产副厂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厂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2、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和指示,贯彻执行厂长的安全生产决定;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4、参加厂长主持召开的事故调查分析会,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事故做出处理决定。

5、督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6、了解本厂安全生产特点,掌握各种危险因素及危险部位,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采取各种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厂长和上级部门。

8、做好厂长交办的各种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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