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业务说明书V0.1 - 图文 下载本文

我公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及折算率公告。

注:

国信证券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执行如下标准:

1.标的证券融资保证金比例=1+我公司公布的基准保证金比例-标的证券折算率。

2.标的证券融券保证金比例=(1+我公司公布的基准保证金比例-标的证券折算率)×调整倍数。 其中:

我公司公布的基准保证金比例为【30%】。

融券保证金比例调整倍数由沪深市场上市公司整体平均市盈率决定。目前,调整倍数为【1.1】。

1.8.3. 保证金可用余额

计算方式

保证金可用余额是指投资者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投资者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用保证金及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

保证金可用余额=

(现金-Σ融券卖出金额)+∑(充抵证券市值×折算率) + ∑[(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 + ∑[(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

- ∑ 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利息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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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的数量×卖出价格,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融券卖出证券数量指融券卖出后尚未偿还的证券数量;折算率是指融资买入、融券卖出证券对应的折算率,当融资买入证券市值低于融资买入金额或融券卖出证券市值高于融券卖出金额时,折算率按100%计算。 证券折算率

投资者以现金作为保证金时,可以全额计入保证金金额;以证券充抵保证金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或净值按交易所规定的下列折算率进行折算。证券公司根据证券流动性、波动性等指标自行确定各类充抵保证金证券不同的折算率,但折算率不高于交易所规定,交易所规定如下:

(一)上证180 指数成份股股票的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非上证180 指数成份股股票的折算率最高不超过65%;

(二)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 (三)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

(四)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 (五)被实行特别处理和暂停上市的A 股为0%; (六)权证为0%。

1.9. 维持担保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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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担保比例反映投资者资产负债情况,是证券公司以此作为监控投资者的融资融券交易风险的指标之一。维持担保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维持担保比例=(信用资金账户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当前市价+利息及费用)

证券公司进行逐日盯市,维持担保比例低于不同比例线时采取相应措施:

客户状态 正常

警示指标

维持担保比例≥补仓维持担保比例

措施

可正常交易,当大于提取线时投资者可进行保证金提取(转会到到普通账户),提取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能低于提取线。

补仓

平仓维持担保比例≤维持担保比例<补仓维持担保比例

向客户发送补仓通知,要求客户在二个交易日内将维持担保比例提高至不低于补仓维持担保比例;若客户未能按期补仓,则限制其普通买入、融资买入、融券卖出。

平仓

维持担保比例<平仓维持担保比例

向客户发送平仓通知,要求客户在二个交易日内将维持担保比例提高至不低于补仓维持担保比例;客户不能进行普通委托买入、融资买入及融券卖出等操作。若客户未在二个交易日内将维持担保比例提高至补仓维持担保比例以上,公司进行强制平仓。

交易所规定平仓线、补仓线、提取线的比例线分别为130%、150%、300%,证券公司在交易所规定的基础上自行定义各比例线,但不能低于最低标准。

1.10. 融资融券期限

单笔融资融券交易的存续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存续期投资者可通过卖券还款、直接还款、买券还券、直接还券等方式进行偿还,负债持续期的计算从负债发生之日算起。在特定情况下负债的处理规则如下:

1.调出标的券范围

证券被调整出融券标的证券范围的,客户应于交易所或公司公告生效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了结被调出证券的融券业务(因标的证券预定终止交易导致调出融券标的证券范围的除外),偿还所欠该证券及相关费用;证券被调整出融资标的证券范围但,原融资合同仍有效。

2.暂停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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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证券公告暂停交易且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仍未确定恢复交易日或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之后的,除证券公司要求在暂停交易的前一交易日之前了结该证券的融资融券业务外,融资融券期限顺延。

3.终值上市

融券标的证券预定终止交易,且最后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前的,应于公告日起两个交易日内了结相关融券交易。在终止交易日仍未归还融券负债的,客户须用现金方式偿还。

融资标的证券预定终止交易,原融资合约仍有效。自公告当日起,该证券的市值不再纳入保证金可用余额计算范围。自终止上市当日起,该证券的市值不再纳入维持担保比例计算范围。

1.11. 利息费用

证券公司根据筹资成本、筹券费用、运营成本、行业竞争状况、客户融资融券需求等状况,拟定和调整融资利率、融资额度占用费率及融券费率的标准;融资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融券费率以融资利率为基准价格,证券公司可综合其他因素进行动态调整;相关要素如下: 常规费用

融资融券的常规费用包括佣金、证管费、印花税、过户费、经手费等,不同业务的佣金不一致(比如担保券买卖与融资卖出的佣金不同)。目前担保证券提交/返还(20 元/指令)、还券划转(20 元/指令)暂免收取费用。

担保品划转、还券划转、余券划转等非交易过户的费用 普通买入、普通卖出的过户费、印花税 减少客户信用资金账户余额 减少客户信用资金账户余额 融券卖出、买券还券的证管费、过户费、印花税 减少客户信用资金账户余额 融资买入的证管费、过户费、印花税 直接增加客户负债 卖券还款的证管费、过户费、印花税 减少客户信用资金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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