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1年工作回顾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是我省转型升级与改善民生互促共进、推动科学发展取得新成绩的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省政协的支持监督下,省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提出的新要求,牢牢把握“主题主线”和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认真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和“十二五”规划,克服各种困难和挑战,大力促进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保持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初步核算,全省生产总值53000亿元,比上年增长10%;人均生产总值50500元,增长8%.来源于广东的财政总收入达13668亿元,增长15.4%;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514亿元,增长22.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897元,增长12.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372元,增长18.8%,实际增幅创1983年以来新高。8年来城乡收入比首次缩小到3倍以内。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基本完成,实现“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有效应对国内外复杂形势,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认真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加大解决突出问题工作力度,促进经济增长由政策刺激向自主增长有序转变。
消费、投资、出口拉动的协调性增强。深入推动广货全国行,支持企业建立国内营销网络,加强泛珠合作,内销比重提升。消费市场保持畅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20247亿元,增长16.3%。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民间投资、工业技改投资、先进制造业投资快速增长,省重点项目投资任务顺利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6933亿元,增长17.6%。成功组织与中央企业、知名民企、世界500强三场重大招商活动。出口总额达5319亿美元,增长17.4%,占全国1/4强。
物价涨势得到初步遏制。加强市场供应和价格监管,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作用,实施农超、农校等产销对接,推进蔬菜大棚、冷藏设施和平价商店建设。向低收入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5.3亿元。居民消费价格上涨5.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各种所有制经济稳步发展。落实小型微型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完善融资等公共服务体系,预计民营经济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51.8%,提高5.2个百分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取得新进展。外资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稳步发展。
(二)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深入实施自主创新战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经济增长质量效益有所提升。
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在全国率先推动出台实施自主创新促进条例。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增强,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深化省部院产学研合作,全年合作项目5700多项,新增产值2760亿元。开展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在技术创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科技专项152项。新增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质检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和科技孵化器。质量强省建设取得新成效,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居全国前列。发明专利授权量、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获中国专利奖金奖数和驰名商标数均居全国第一,《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申请受理量占全国的50%以上。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约占工业总产值的30%。专业镇转型升级加快。引进第二批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
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以500强项目为引领,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5.1∶49.7∶45.2。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制造业增加值的53.4%。积极推进广州、深圳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扎实推进,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56.3%,提升0.3个百分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呈现技术提升、规模扩大、集聚发展的良好态势,形成新型显示、软件、新材料和新一代通信等4个年产值超千亿元的新兴产业集群。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优势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步伐加快。海洋经济总量居全国首位。旅游总收入占全国1/5强。
农业农村经济稳步发展。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实现全面增产。农业基础设施得到改善,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民生水利建设扎实推进,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基本完成。农技推广示范县、农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取得新成效,农业科技装备建设得到加强。扶持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水平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动植物疫情防控有力有效。林业产业发展势头强劲。现代渔业快速发展。
节能减排和节约集约用地成效明显。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稳步开展。实施重点节能减排工程,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可望完成年度指标。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成效突出,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补充耕地任务。“三旧”改造有力推进,节地率达48%.
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扎实有效。全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和地级以上市城市空气质量全部达标,主要江河及珠三角河网区干流水质进一步改善,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加大。林业生态工程有效推进,森林覆盖率达57.2%。
(三)深入实施“双转移”与提升珠三角带动东西北战略,区域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坚持统筹协调、分类指导,优化资源要素配置,以产业转型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双转移”成效显著。加大“腾笼换鸟”力度,扎实推进各地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推广深汕(尾)特别合作区、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共建模式。东西北园区承接产业转移能力增强。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实现工业总产值3468亿元,增长77.5%。培训农村劳动力85.5万人,转移就业137.6万人,18.6万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城镇。
以一体化为主轴提升珠三角综合竞争力。积极实施珠三角五个一体化规划。广佛同城化步伐加快,三大经济圈分别实现年票互通,城际轨道交通建设稳步推进。召开巡回检查讲评会,推动珠三角产业转型升级。珠三角地区现代服务业占第三产业比重达60%,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提升发展。
东西北地区发展提速。编制实施东西北三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大会战扎实推进,揭阳潮汕机场顺利建成通航。粤东能源石化产业、粤西临港重化工业、粤北资源型产业加快发展。东西北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等增速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县域经济加快发展。主体功能区规划试点工作和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建设初见成效。
城市化进程加快。出台实施《关于提高我省城市化发展水平的意见》。以绿道网为抓手推进宜居城乡建设。珠三角新建城市绿道网2828公里,东西北地区绿道网建设启动,全省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3平方米。城市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等设施不断完善。探索大运量公交导向开发模式,完成珠三角城际轨道第一批站场土地综合开发规划。中心镇集聚、辐射能力加强。名镇名村示范村创建工作有效推进。全省城镇化率达66.5%。
(四)深化体制改革,科学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行政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富县强镇和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深入推进,县级行政体制改革进展顺利,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全面完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创新审批方式试点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取得新进展,在全国率先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和法定机构改革试点。
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调整改革省级以下财政体制,稳步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县级财政保障机制,激励型财政政策逐步健全。规范政府投资管理,推行省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和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深化农信社改革和城市商业银行重组改革。国有企业集团整体上市工作稳步推进。珠三角地区率先探索城乡一体化改革,山区县农村综合改革顺利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华侨农场改革取得新进展。
文化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步伐加快。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取得突破性进展。健全文化市场体系,成立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创新文化管理体制,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社会体制改革实现新突破。成立省社会工作委员会,出台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及七个配套文件。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进一步规范,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专业社工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发展迅速。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社区建设扎实推进。村居民自治制度不断健全。
(五)外经贸转型发展成效明显,开放型经济水平提升。坚持稳增长、调结构、促平衡,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推动外经贸稳定发展、转型升级。
进出口保持稳定增长。坚持稳定出口和促进进口并重,多渠道开拓国际市场,扩大鼓励进口产品和技术目录覆盖面,推进通关便利化,积极应对贸易摩擦。进出口总额9135亿美元,增长16.4%。
外经贸转型升级步伐加快。贸易方式结构、主体结构、市场结构和商品结构持续优化,预
计一般贸易出口占全省出口比重25年来首次突破1/3。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委托设计+自主品牌”生产方式加工贸易出口占加工贸易出口总额近40%。
利用外资水平提升。围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强对外招商引资,合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347亿美元,增长41%。投资总额过亿美元的大项目、高技术产业项目明显增多。承接服务外包合同金额大幅增长。
粤港澳台合作和对外交流合作再上新台阶。落实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广州南沙粤港澳合作综合示范区建设加快,深港前海合作区建设扎实推进,珠海横琴新区开发有关政策获国务院批复。港珠澳大桥、广深港高速铁路等跨境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顺利。粤港澳服务业合作成效明显。粤台合作进一步深化。对外交流合作取得新成绩,侨力优势进一步发挥。
(六)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幸福广东建设初见成效。编制实施幸福广东指标体系,加大民生投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省财政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达4233亿元,占支出总额的63%。十件民生实事圆满完成。
就业和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城镇新增就业17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46%.城乡养老保险体系逐步健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扎实推进,新农保覆盖面大幅扩大。城镇全民医保成效突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8%,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以上。社会救助体系加快完善,城乡低保标准达到1500元以上。继续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加快发展。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新开工保障性住房任务。
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人口计生等工作取得新成绩。教育强省建设加快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欠发达地区乡镇中心幼儿园规范化建设全面铺开,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成效显著。推广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免费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建立。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步伐加快。代课教师问题基本解决,90%的县(市、区)基本实现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实施,城乡社区群众文化设施扩大覆盖。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显著加强,获多项国家级文物年度奖。成功举办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系列活动。广州、江门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扎实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全面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加强。群众体育蓬勃开展,竞技体育实力提升。成功举办深圳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完成国家下达的人口控制计划。实现广东妇女儿童十年发展规划目标。参事、文史工作取得新成绩。国防建设、军民共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宗教界服务社会成效明显。
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成效显著。累计落实帮扶资金超130亿元,扶持贫困村发展经济项目1.8万个,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85%的农村贫困户提前一年实现年人均纯收入超过2500元的脱贫目标。成功举办第二届“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援疆援藏和对口帮扶工作扎实推进。
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基层综治信访维稳力量有效整合。流动人口居住证适用覆盖面扩大。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健全。创新公共安全管理机制,应急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