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3 现状调查及资料收集
3.1 基本要求
深入调查。采取实地踏勘、村民访谈、村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全面收集基础资料,准确了解村庄实际情况和村民需求。
调查应贯穿于规划全过程,在不同的阶段进行不同深度与侧重的调查,并结合规划编制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与各方意见,及时补充完善调查内容。
3.2 调查内容
3.2.1 上位规划与相关规划成果,以及政策法规要求。主要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镇(涉农街道)总体规划、镇村布局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等,以及规划建设、土地管理、农田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要求。
3.2.2 人口资料。包括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外来人口、户数、劳动力等数据资料。 3.2.3 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包括人均纯收入、集体收入与来源、乡村产业发展等。 3.2.4 土地利用与空间建设情况。包括土地使用、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以及村庄空间形态,包括整体空间格局、建筑风貌、公共空间等。
3.2.5 自然环境情况。包括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气象水文、生态环境、矿产资源等。 3.2.6 历史人文资源。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历史街巷、传统风貌建筑、古井、围墙、石阶、铺地、驳岸、古树名木等历史环境要素;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优秀传统文化,比如宗祠祭祀、民俗文化等;以及承载各类文化活动的重要空间场所。
3.2.7 村民意愿调查。关注村民(包括村庄外来人口)对于城镇化意愿、村庄发展、农宅建设等各方面的发展诉求,确保村民参与规划决策与实施建设全过程。
3.2.8 其他根据村庄实际需要调查了解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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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规划内容
4.1 村域
4.1.1 村域发展条件分析
包含两部分内容:现状条件分析和资源价值评价。
现状条件分析主要关注区域交通、现状用地、人口、产业经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等内容。
资源价值评价则是从自然资源、聚落形态、民居建筑、文化遗产等方面综合评估村域的自然与文化资源价值。
4.1.2 相关规划解读
重点解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涉农街道)总规、镇村布局规划,明确上位规划对于行政村的发展定位与规划指标;以及产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等其他相关规划中对于地区发展的要求。
4.1.3 发展目标与规模
明确行政村的功能定位,提出近远期发展目标与发展策略。
在与镇(涉农街道)总规、镇村布局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充分衔接的基础上,确定行政村的人口规模与建设用地规模;明确各村庄(居民点)的用地规模,并落实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4.1.4 空间管制规划
落实生态红线、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市属蔬菜基地范围线、历史文化保护界线、区域重大基础设施控制界线等空间管控界线;
划定村庄建设控制边界,明确相应的管控要求与措施。 4.1.5 村域空间布局与用地规划
综合考虑用地适宜性与村民生产生活方式,统筹规划村庄整体空间格局; 按照村庄用地分类标准,明确各类村庄用地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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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乡村产业发展规划
根据环保与生态保护的要求,对现有的零星产业用地提出整治要求;
提出乡村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与思路,尤其是对乡村的一产与三产的规划引导;统筹各类产业的空间布局。
4.1.7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在村域范围内统筹布局行政服务、文化教育、体育健身、医疗卫生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具体要求应遵从地方标准规范,确保合理的服务半径与配置标准。
4.1.8 基础设施规划
依据镇村布局规划要求,深化村域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等规划内容。 4.1.9 村庄安全与防灾减灾规划
应根据村庄所处的地理环境,综合考虑各类灾害的影响,建立村庄综合防灾体系。 消防:确定村庄消防要求和保障措施,明确消防水源位置、容量,划定消防通道。 防洪排涝:根据流域防洪、城镇防洪标准,因地制宜安排各类防洪工程设施。结合农田水利设施要求,合理确定村庄排涝模数和排涝工程设施规模。
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针对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提出预防和治理措施。
地震灾害防治规划:根据地震设防标准与防御目标,明确疏散通道、避震场所等规划措施和工程抗震设防措施。
4.2 规划发展村庄
4.2.1 总体要求
规划发展村庄,即重点村、重点(特色)村、特色村,应根据不同的发展类型与特点,在规划内容上有所区别与侧重。
(1)重点村应重点关注新增建设用地的布局,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以及村庄整体风貌特色的营造。
(2)特色村可进一步细分为历史文化型、特色产业型、自然景观型和其他特色型: ——历史文化型村庄应注重历史文化保护与风貌景观设计,保护和延续文脉的同时,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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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乡土风貌特色;
——特色产业型村庄应注重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与风貌景观设计,合理安排生产性服务设施,支撑产业发展;同时,借助特色产业打造特色景观;
——自然景观型村庄应注重村庄布局规划与风貌景观设计,充分结合自然环境优势,引导村庄形成与自然景观相融合的风貌景观;
——其他特色村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于规划重点内容有所选择。
(3)重点(特色)村应综合考虑重点村和特色村的规划要求,根据自身发展特点,有所选择与侧重。
4.2.2 规划内容 (1)村庄布局规划
充分结合地形地貌、山体水系等自然环境条件,合理规划村庄总体空间形态与风貌,进行村庄建筑群体布局,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村庄空间肌理;
结合生产生活需求,从居民的实际需求出发,充分考虑现代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习惯,进行公共空间布局与组织。
(2)农宅规划
划定农户宅基地范围示意线,提出农村住宅建设要求;
明确不同类型(现状、新建、翻建、移宅等)农宅的平面布局与层数。 (3)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依据镇村布局规划和村域规划,合理确定行政管理、教育、医疗、文体、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与布局。
(4)基础设施规划
合理安排道路交通、给水排水、电力电信、清洁能源利用、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 道路交通:明确村庄道路等级、断面形式和宽度;确定道路控制点标高;提出停车设施布局及措施;确定公交站点的位置。
给水工程:根据村庄生活水平和区域水资源等条件,合理确定用水量指标、供水水源和水压要求;结合道路地形等,确定输配水管道敷设方式、走向、管径等。
排水工程:村庄应因地制宜选择雨污排放和污水处理方式;科学预测污水量;确定污水排放标准;结合村庄地形地势、生态资源等,确定各类排水管线、沟渠的走向,管径以及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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