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专利法考试试题解析(韩晓春) 下载本文

D项:指南第2部分第8章第4.9节还规定,“专利局对公众意见的处理情况,不必通知提出意见的公众”,专利局对公众意见不回复。理由有二个,一是公众并不是当事人。二是考虑到专利局的工作效率问题,如果均要回复意见,且要说服公众,需要的工作量是专利局无法负担的。D项表述错误。

85、以下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哪些是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A. 一种机器识别算法本身 B. 一种用源代码限定的计算机程序

C. 一种U盘,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数据获取和数据处理的步骤

D.一种狼人杀的游戏规则 【答案】ABD

解析: 指南第2部分第9章第1节规定,“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是指为解决发明提出的问题,全部或部分以计算机程序处理流程为基础,通过计算机执行按上述流程编制的计算机程序,对计算机外部对象或者内部对象进行控制或处理的解决方案”。个人理解包括如下要素:1、要有程序软件;2、要经计算机处理;3、产生内部或外部技术上的效果(如提升了计算机本身的运行速度、提高了车床运行精度等)。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通常情况下是方法专利。

A项: “一种机器识别算法本身”并未在计算机上使用时,仅仅是版权法保护的客体,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A项不授予专利权。

B项:“一种用源代码限定的计算机程序”,属于计算机软件本身,其并未在计算机上使用时,仅受版权法的保护,不受专利法的保护。B项不授予专利权。

C项:U盘中带有软件程序,且该程序在计算机上使用可产生数据获取等技术上的效果,实现该技术效果的方案是可专利的。C项可以获得专利保护。

D项:游戏软件无论是否在计算机上运行,和金山词霸翻译软件一样,均不产生技术上的效果,不能受专利法的保护。D项不授予专利权。

86、针对本案,合议组于2012年12月10日发出撤销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复审请求人于2012年12月22日收到该决定,下列说法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A. 复审请求人可以在2013年3月22日之前向人民法院起诉

B. 由于2013年3月10日是星期日,因此,复审请求人最晚可以在2013年3月11日之前向人民法院起诉

C. 复审请求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行政复议 D. 复审请求人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BCD

解析: 笔者对此题有点困惑,复审撤销了驳回决定,已经满足了专利申请人即复审请求人的要求。为何还要起诉呢?将其中的“撤销”改成“维持”就顺了,不知何处出了问题。

A项: 根据专利法41条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以月计算时,以对应日为准。A项正确。

B项:B项是以驳回决定发出日为准了,是错误的。B项错误。

C项:提出复议是不正确的。因为专利法规定对驳回决定只能复审,而对复审决定不服只能提起诉讼。C项表述不正确。

D项:专利法41条规定,专利申请人不服复审决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D项表述不正确。

87、关于复审请求的形式审查,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复审请求人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

B. 复审请求人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了复审请求,但在此期限内未缴纳或者未缴足复审费的,其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C. 复审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办理委托手续,但提交的委托书中未写明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复审程序有关事务的,应当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未委托

D. 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或者不予受理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发出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通知书或者复审请求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知复审请求人 【答案】ABCD 解析:

A项: 细则第60条规定,“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A项正确。

B项:指南第4部分第2章第2.5节规定,“复审请求人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了复审请求,但在此期限内未缴纳或者未缴足复审费的,其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B项正确。

C项: 指南第4部分第2章第2.6节规定,“复审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办理委托手续,但提交的委托书中未写明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复审程序有关事务的,应当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未委托”。C项正确。

D项:指南第4部分第2章第2.7节规定,“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或者不予受理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发出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通知书或者复审请求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知复审请求人”。D项正确。

88、关于复审程序中的请求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复审程序应基于当事人的请求启动

B. 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复审请求审查决定前撤回其请求的,复审程序终止

C. 请求人撤回其请求的,复审程序终止,但是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撤销驳回决定的除外

D. 请求人在审查决定已经发出后撤回请求的,不影响审查决定的有效性 【答案】ABD 解析:

A项: 专利法第41条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因此,专利复审程序是由专利申请人启动的一个行政救济程序。A项表述正确。

B项:细则第64条规定,“复审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前撤回其复审请求的,复审程序终止”。B项表述正确。

C项: 复审“请求人撤回其请求的,复审程序终止”是正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撤销驳回决定的除外”的表述是错误的。细则和指南均没有这样的规定,复审程序是单方当事人的程序,不涉及第三人的利益,不能套用无效程序的相关规定。C项表述错误。

D项:细则第64条规定,“复审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前撤回其复审请求的,复审程序终止”。如果已经作出复审决定,申请人再提出撤回复审请求,也不符合专利法第41条的规定。根据专利法第41条的规定,复审决定作出后,需要等三个月才发生确定的法律效力。但是,在该期间内并非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如将产生一事不再理的法律效力。同时,也意味申请人必须在作出复审决定前撤回复审请求。D项表述正确。

89、复审请求人在复审程序中何时可以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A.提出复审请求 B.答复复审通知书 C.参加口头审理

D.在复审程序中的任意时间 【答案】ABC

解析:指南第4部分第2章第4.2节规定,“在提出复审请求、答复复审通知书(包括复审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或者参加口头审理时,复审请求人可以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所作修改应当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A项: 根据上述规定,提出复审请求时可以进行修改。A项情况可以修改。

B项:根据上述规定,答复复审通知书时可以进行修改。B项情况可以修改。

C项:根据上述规定,参加口头审理时可以进行修改。C项情况可以修改。

D项:基于指南已经明确规定了修改的时间,“在复审程序中的任意时间”均可以修改的表述是错误的。D项的情况不能修改。

90、复审案件合议组成员有下列哪几种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或当事人有权请求其回避?

A.曾参与原申请的审查的 B.与专利申请有利害关系的 C.是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近亲属的

D.与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查和审理的 【答案】ABCD

解析: 细则37条规定:“在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实施审查和审理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要求其回避: (一)是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查和审理的; (四)专利复审委员会成员曾参与原申请的审查的”。

A项:根据细则37条规定,A项应当回避。 B项:根据细则37条规定,B项应当回避。 C项:根据细则37条规定,C项应当回避 D项:根据细则37条规定,D项应当回避

91、在复审请求审查过程中,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合议组应当发出复审通知书或进行口头审理?

A.复审决定将维持原驳回决定的

B.需要引入驳回决定未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 C.复审请求的理由成立,将撤销原驳回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