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GF-2014-0172)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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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术语解释

1.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2. 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3. 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4. 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

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 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5.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6. 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

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7. 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8. 所有权转移登记:是指商品房所有权从出卖人转移至买受人所办理的登记类型。

9. 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10. 分割拆零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成套的商品住宅分割为数部分分别出售给买受人的销售方式。

11. 返本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定期向买受人返还购房款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12. 售后包租: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者代为出租买受人所购该企业商品房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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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

(预 售)

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其开发建设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商品房买卖相关内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商品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号: 出生日期: 通讯地址:

日,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