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尾成品除尘器技术协议书最终版-河北乔泰 下载本文

5) 验收保证值: 除尘器

出口气体含尘量 设备阻力 漏风率

袋式除尘器≤30mg/m3 ≤1500Pa ≤3% ≥6500Pa

设备耐压 预处理器

除尘效率

≥50%

≤300Pa ≤3% ≥6500Pa

热负荷试车开始计算12个月

设备阻力 漏风率

设备耐压 6) 质保期: 十二、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工艺参数、技术条件交给乙方,对其供货范围的正确性负责。 2) 甲方提供设备系统所需的压缩空气并接至储气罐进口法兰并负责向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报检,乙方提供所需储气罐设备合格证及压力容器证书。

3)乙方交付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性能及外形安装尺寸必须完全符合本协议的各项要求。

6)乙方对设备结构的正确性、合理性负责,对设备质量负责,并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

十三、技术协议执行必须以签订商务合同为准。

1) 本技术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自商务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 本技术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商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一式陆份,业主、甲、乙三方各执二份。 十五、未尽事宜,见招投标文件,三方友好协商解决。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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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页

甲 方 :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 日 期:

乙 方:河北乔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日 期:

业 主:本溪北方铁业有限公司授权代表: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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