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建筑安装工程费及附录
附录
附录一施工机械台班
费用定额
说明
一、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196号文颁发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并结合四川省实际情况和现行价格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由下列费用组成:
(一)折旧费:指机械设备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二)大修理费:指机械设备按规定的大修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机械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三)经常修理费:指机械设备除大修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设备正常运转所需替换的设备、随机配备的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以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保养费用等。
(四)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是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是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所发生的运距≤25km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等费用。
工地间移动较为频繁的小型机械及部分中型机械的安拆费和场外运费已计入台班单价。 移动有一定难度的特、大型(包括少数中型)机械的安拆费和场外运费单独计算,具体计算范围及办法见本说明第三条。单独计算的安拆费和场外运费未包括辅助设施摊销费。辅助设施摊销费包括基础、底座、固定锚桩、行走轨道枕木等的折旧费及其搭设、拆除费用,其费用按相关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
不需安装、拆卸且自身又能开行的机械,其场外运费按其开行时间乘以其台班单价计算。 (五)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及其他操作人员所发生的费用。
(六)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施工作业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材)、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七)其他费用:包括车船使用税及保险费。车船使用税是指施工机械按照四川省有关规定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是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保险费。凡机械台班定额中未包括有其他费用的,发生时按实计算。
三、凡本定额中安拆费及场外运费注有“△”符号的机械,其安拆费及场外运费按措施
项目清单有关规定计算。凡定额中未列机械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又无“△”符号的机械,如发生安拆费及场外运费时,按实计算。
四、本台班单价的盾构掘进机械台班单价中未包括安拆费及场外运费、燃料动力费和人工费。顶管设备台班单价中未包括人工费。
五、燃料动力用量中已包括油料损耗和电力损失。油料损耗包括加油及油料过滤损耗。电力损失包括由变电所或配电车间至机械之间的线路损失。 六、燃料动力单价见下表: 柴油 汽油 煤 8.50元/kg 9.00元/kg 0.60元/kg 电 水 木柴 1.05元/kW ·h 3.00元/m3 0.30元/kg 七、签证机械的综合费按签证机械费的12%计算。
附录二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
说明
一、本表混凝土配合比是根据《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等规范、标准编制的。
二、本表配合比仅供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标底、投标报价、结算,估算材料时参考使用。
三、本表配合比中已包括了各种材料的施工操作损耗。
四、本表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中水泥用量分不同的水泥强度等级,以带括号和不带括号表示,不带括号的是定额采用的水泥强度等级及其用量,带括号的仅供换算使用。
五、本表配合比各种砂的规格按以下标准划分:中砂平均粒径0.36~0.42mm,细砂平均粒径0.26~0.36mm,特细砂平均粒径0.15~0.25mm。
六、混凝土配合比用量已综合考虑了密实和温度差等因素,砂浆配合比用量中已考虑了砂的膨胀因素,不另计算。
七、本配合比所使用的材料容重(供参考): 材料名称 容重(kg/m3) 材料名称 水泥 石灰膏 细砂 砾石 续前表 材料名称 炉渣 1300 1350 1350 1615 容重(kg/m3) 850 生石灰 中砂 特细砂 碎石 容重(kg/m3) 720 1420 1250 1450 容重(kg/m3) 1050 材料名称 矿渣 蛭石 石膏粉 350 960 珍珠岩 150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说 明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二、费用说明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
1.专业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划分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等各类工程。
2.分部分项工程: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
(二)措施项目费
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措施项目费分为总价措施项目费和单价措施项目费。
1.总价措施项目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
①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②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③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④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运或摊销费等。
除本定额另有规定外,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计价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2)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 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3)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