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结果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或退还不符合人员。甲方提出更换人员时,乙方应提供甲方认可的人员进行至少2周的工作交接,交接期内费用正常计算。
3.3 加班费用
每个技术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服从项目的安排,保证项目的进度和质量。项目期间加班所产生的加班费用已包含在技术开发费用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非工作日的加班凭项目经理的书面加班批准可以申请调休。
3.4交通住宿费用
(1)在乙方往返开发地的交通费、开发地当地发生的交通费用和住宿费用已经包含在本协议总费用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技术人员离开协议签署工作地点短期出差(<=30天)到其他城市,往返城际交通和住宿费由甲方根据正规发票实报实销,差旅补助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技术人员差旅期间发生的各种费用同甲方内部员工的差旅标准额度,并按照与技术开发费统一的结算周期和方式进行结算。长期出差(>30天)相关差旅费用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4.价款和支付
4.1结算
(1)乙方项目人员工作时间为8小时/人/天和当月有效计薪日/月的法定工作标准。
(2)甲方以人月费用方式结算服务费,乙方人员当月工作量不足一个人月的按照人月价减去当月缺勤天数的方式计算。
4.2支付
每月10日甲方与乙方核对并确认乙方人员上月考勤数据。经双方核对确认一致后,甲方在7日内付款。乙方收款后7日内向甲方提供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收款账户:
开户单位: 开户行: 银行地址: 人民币账号:
5.知识产权
5.1知识产权归属
甲方在向乙方支付所有款项后,有权取得乙方及乙方人员基于本协议为甲方技术开发所产生的软件、源代码、源程序、及其他技术成果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域名及其他相关权益。
5.2知识产权移交
乙方在甲方支付完所有款项后,乙方人员在开发期满后移交全部因技术开发所产生的文档,包括但不限于规格、设计、计划、软件、源代码、源程序、数据等相关文件。
6. 保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一切信息(包括任何一方及其甲方(“披露方”)在信息沟通中披露给另一方的(“接收方”)的信息,或接收方
得到的与披露方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客户、文件、运营、账目、工作成果,而无论这些信息是否于此次工作过程中获得)均应被严格保密,在任何情况下接受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其他人员或实体披露或自行使用。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为永久,除非经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构强制要求或授权其顾问使用或该等保密信息经信息所有方宣布解密。若因违反上述行为而给披露方造成损失,接收方应承担给披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违约责任
7.1违约情形1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派驻相应的技术人员参与合同约定的工作,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甲方应按未支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超过30日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的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项目的费用及逾期利息,并支付乙方一个月的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7.2违约情形2
如果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的任务或工作,造成甲方损失,乙方承担责任。
乙方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履行职务行为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甲方因此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3其他约定
无论本协议其他条款如何约定,任一方均不向对方承担因本协议
造成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预期收入或利润损失、商誉丧失、间接或附带损失的赔偿责任。
8.不可抗力
8.1自然因素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不能按照本协议项下之约定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发生不可抗力发生之日后五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书面证明,该项证明文件应当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公证机关出具。
8.2终止协议
协议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可向另一方提出非正常终止协议的书面请求,并要求接受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向提出方做出同意与否的答复。若同意,双方可协商确定协议终止日期或延期履行本协议,并按乙方实际提供的开发成果计算技术开发费用。逾期未予以回复,视为同意。
9.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9.1适用地区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争议解决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国大陆地区现行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