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常用铝及铝合金牌号表对照 下载本文

1050A 1A50 1350 1145 1035 1A30 1100 1200 1235 2A01 2A02 2A04 2A06 2A10 2A11 2B11 2A12 5019 5050 5251 5052 5154 5154A 5454 5554 5754 5056 5356 5456 5082 5182 5083 5183 5086 6A02 注意: 代L3 原LB2 - - 代L4 原L4-1 代LF5-1 代L5 - 原LY1 原LY2 原LY4 原LY6 原LY10 原LY11 原LY8 原LY12 - - - - - - - - - 原LF5-1 - - - - 原LF4 - - 原LD2 2B70 2A80 2A90 2004 2011 2014 2014A 2214 2017 2017A 2117 2218 2618 2219 2024 2124 3A21 6B02 6A51 6101 6101A 6005 6005A 6351 6060 6061 6063 6063A 6070 6181 6082 7A01 7A03 7A04 7A05 曾用LD7-1 原LD8 原LD9 - - - - - - - - - - 曾用LY19、147 - - 原LF21 原LD2-1 曾用651 - - - - - - 原LD30 原LD31 - 原LD2-2 - - 原LB1 原LC3 原LC4 曾用705 4047 4047A 5A01 5A02 5A03 5A05 5B05 5A06 5B06 5A12 5A13 5A30 5A33 5A41 5A43 5A66 5005 7A09 7A10 7A15 7A19 7A31 7A33 7A52 7003 7005 7020 7022 7050 7075 7475 8A06 8011 8090 - - - 曾用2101、LF15 原LF2 原LF3 原LF5 原LF10 原LF6 原LF14 原LF12 原LF13 曾用2103、LF16 原LF33 原LT41 原LF43 原LT66 - 原LC9 原LC10 曾用LC15、157 曾用919、LC19 曾用183-1 曾用LB733 曾用LC52、5210 原LC12 - - - - - - 原L6 曾用LT98 - - (1)“原”是指化学成分与新牌号等同,且都符合GB3190-82规定的旧牌号。 (2)“代”是指与新牌号的化学成分相近似,且都符合GB3190-82规定的旧牌号。 (3)“曾用”是指已经鉴定,工业生产时曾经用过的牌号,但没有收入GB3190-82中。 -可编辑修改-

变形铝、镁合金及其状态代号

合金系 ALLOY SYSTEM L -- 铝 LF -- 防锈铝合金 (Ai - Mg 、 Ai - Mn) LY -- 硬铝合金 (Ai - Cu - Mg) LC -- 超硬铝合金 (Ai - Cu - Mg - Zn ) LD -- 锻铝合金 (Ai - Mg - Si & Cu - Mg - Si) LT -- 特殊铝合金 - - - -

状态 TEMPER R -- 热加工状态 M -- 退火状态 Y -- 加工硬化状态 C -- 淬火状态 CZ -- 淬火、自然时效状态 CZY -- 淬火、自然时效,冷作状态 CS -- 淬火、人工时效状态 CSY -- 淬火、人工时效,冷作状态 Y2 -- 半硬状态 RCS(T5)-- 风冷、人工时效状态 (GB/T16475-1996) 基 础 状 态 代 号 、 名 称 及 说 明 与 应 用 代 号 F O 名 称 自由加工状态 退火状态 说 明 与 应 用 适用于在成型过程中,对于加工硬化和热处理条件无特殊要求的 产品,该状态产品的力学性能不作规定 适用于经完全退火获得最低强度的加工产品 适用于通过加工硬化提高强度的产品,产品在加工硬化后可经过 H 加工硬化状态 (也可不经过)使强度有所降低的附加热处理 H代号后面必须根有两位或三位阿拉伯数字 W 固溶热处理状态 热处理状态 (不同于F、O、H) 一种不稳定状态,仅适用于经固溶热处理后,室温下自然时效 的合金,该状态代号仅表示产品处于自然时效阶段 适用于热处理后,经过(或不经过)加工硬化达到稳定状态的产品 T代号后面必须根有一个或多位阿拉伯数字 T

中 国 新 旧 原 始 状 态 代 号 对 照 表 (GB/T16475-1996) 旧 代 号 M R Y Y1 Y2 Y4 T CZ CS 新 代 号 O H112或F HX8 HX6 HX4 HX2 HX9 T4 T6 旧 代 号 CYS CZY CSY MCS MCZ CGS1 CGS2 CGS3 RCS 新 代 号 TX51、TX52 T0 T9 T62 T42 T73 T76 T74 T5 -可编辑修改-

注:原以R状态交货的、提供CZ、CS试样性能的产品,其状态可分别对应新代号T62、T42。

HXY 细 分 状 态 代 号 与 加 工 硬 化 程 度 细 分 状 态 代 号 HX1 HX2 HX3 HX4 HX5 HX6 HX7 HX8 HX9 注:当按上表确定的HX1~HX9状态的抗拉强度极限值,不是0或5结尾时,应修约至以0或5结尾的相邻较大值。

TX 细 分 状 态 代 号 说 明 与 应 用 状 态 代 号 T0 说 明 与 应 用 固溶热处理后、经自然时效再通过冷加工的状态 适用于经冷加工提高强度的产品 由高温成型过程冷却,然后自然时效至基本稳定的状态 T1 适用于由高温成型过程冷却后,不再进行冷加工(可进行矫直、矫平,但不影响力学性能极限)的产品 由高温成型过程冷却,经冷加工后自然时效至基本稳定的状态 T2 适用于由高温成型过程冷却后,进行冷加工、或矫直、矫平以提高强度的产品 T3 固溶热处理后进行冷加工,再经自然时效至基本稳定的状态 适用于在固溶热处理后,进行冷加工、或矫直。矫平以提高强度的产品

固溶热处理后自然时效至基本稳定的状态 T4 适用于固溶热处理后,不再进行冷加工(可进行矫直、矫平,但不影响力学性能极限)的产品 由高温成型过程冷却,然后进行人工时效的状态 T5 适用于由高温成型过程冷却后,不经过冷加工(可进行矫直、矫平,但不影响力学性能极限),予以人工时效的产品 固溶热处理后进行人工时效的状态 T6 适用于固溶热处理后,不在进行冷加工(可进行矫直、矫平,但不影响力学性能极限)的产品 加 工 硬 化 程 度 抗拉强度极限为O与HX2状态的中间值 抗拉强度极限为O与HX4状态的中间值 抗拉强度极限为HX2与HX4状态的中间值 抗拉强度极限为O与HX8状态的中间值 抗拉强度极限为HX4与HX6状态的中间值 抗拉强度极限为HX4与HX8状态的中间值 抗拉强度极限为HX6与HX8状态的中间值 硬状态 超硬状态、最小抗拉强度极限制超过HX8状态至少10兆帕 -可编辑修改-

固溶热处理后进行过时效的状态 T7 适用于固溶热处理后,为获取某些重要特性,在人工时效时,强度在时效曲线上越过了最高峰点的产品 T8 固溶热处理后经冷加工,然后进行人工时效的状态 适用于经冷加工、或矫直、矫平以提高强度的产品 固溶热处理后人工时效,然后进行冷加工的状态 适用于经冷加工提高强度的产品 由高温成型过程冷却后,进行冷加工,然后人工时效的状态 适用于经冷加工、或矫直、矫平以提高强度的产品 T9 T10 注:某些6XXX系的合金,无论是炉内固溶热处理,还是从高温成型过程急冷以保留可溶性组分在固溶体中,均能达到相同的固溶热处理效果,这些合金的T3、T4、T6、T7、T8和T9状态可采用上述两种热处理方法的任一种。

TXX 及 TXXX 细 分 状 态 代 号 说 明 与 应 用 状 态 代 号 T42 说 明 与 应 用 适用于自O或F状态固溶热处理后,自然时效到充分稳定状态的产品,也适用于需方对任何状态的加工产品热处理后,力学性能达到了T42状态的产品 适用于自O或F状态固溶热处理后,进行人工时效的产品,也适用于需方对任何状态的加工产品热处理后,力学性能达到了T62状态的产品 适用于固溶热处理后,经过时效以达到规定的力学性能和抗应力腐蚀性能指标的产品 与T73状态定义相同。该状态的抗拉强度大于T73状态,但小于T76状态 与T73状态定义相同。该状态的抗拉强度分别高于T73、T74状态,抗应力腐蚀断裂性能分别低于T73、T74状态,但其抗剥落腐蚀性能仍较好 适用于自O或F状态固溶热处理后,进行人工过时效处理,力学性能及抗腐蚀性能达到了T7X状态的产品 适用于固溶热处理后,经1%左右的冷加工变形提高强度,然后进行人工时效的产品 适用于固溶热处理后,经1%左右的冷加工变形提高强度,然后进行人工时效的产品 T62 T73 T74 T76 T7X2 T81 T87 常用金属材料的密度表

密度,克/ 材料名称 立方厘米 灰口铸铁 白口铸铁 可锻铸铁 7.2~7.4 钢 6.6~7.4 不 1Crl8NillNb、Cr23Ni18 7.4~7.7 锈 2Cr13Ni4Mn9 3Cr13Ni7Si2 材料名称 -可编辑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