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日期:
二、委托乙方服务的内容或要求服务内容(需服务的内容在以下项目前划
1、编制工程预算、决算、招标标底; 2、审核工程预算、决算; 3、工程量清单编制; 4、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 5、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6、其他 7、要求:
三、甲方在项目施实过程中应提供的资料(需提供的资料在以下项目前划勾)
1、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 2、工程施工图纸(全套:土建、安装)。 3、图纸会审资料、设计变更、签证单。
4、施工组织设计、隐蔽工程记录、吊装工程记录。 5、施工过程中双方签证资料。
6、工程(预)决算书(加盖送审、编制单位公章、预算员专用章)。 7、工程量计算表、主要材料计算表。 8、钢筋实际用量计算明细表。
9、按政策规定需据找补差价的材料价格证明资料。 10、建设单位供料明细表。
11、招投标文件及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的签证资料。 12、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取费等级证、预算员资料证。 13、跨年度工程施工形象进度明细表。 四、甲方在委托项目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提供的计算资料要真实、齐全。 2、施工管理人员要密切配合。
3、由于甲方在工作运行中,提供的资料虚假不全或有关人员不配合,造成乙方结论不实际或拖延工作进度,应由甲方承担责任和赔偿损失。(总造价的 %)
五、乙方在承办委托咨询业务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编制和审核,出具验证报告,保证验证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2、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编制、审计、核算业务,出具计算、审核、核算报告。 六、收费标准:
1、经双方议定,按结算金额的 2、双方一次性协商收费 七、结算方式:
1、经双方议定,协议签证后,甲方预付乙方工程造价暂估总费用 的预付款。
2、乙方向甲方提供出完整的预算书时,甲方在签收预算书时付工程造价暂估总费用 30% 的款项。
3、进入工程决算时,甲方必须付至总费用的。
4、余款在办理完决算项目签认时一次性付清。
5、补充内容:甲方要求报进度款时,每月支付乙方用包含总费用中,在结算时预予抵扣。
八、双方任何一方若无故撤消或不履行协议时,该方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审计工程总造价的 30 %)
九、本协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 十、其它应说明的事项: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时生效。 委托单位(甲方): 承办单位(乙方): 地址: 电话: 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范文篇二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