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处理与应急救援讲议 - 图文 下载本文

矿井灾害处理与应急救援

讲 议

四川矿山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刘益文

主 要 内 容

(对应教材:P269---301) 一、《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二、重大灾害事故

三、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与应急救援预案 四“六大系统”的完善与建设 五、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基本技战术 六、模拟训练

一、《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1、抢险救灾工作的关健: 安全、迅速、有效地抢救人员;

保护设备,控制和缩小事故的影响范围及其危害程度,防止

事故扩大;

将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救灾教训: 各级领导违章指挥

矿山救护指挥员在处理事故和执行救灾任务时技术组织措施

不当

案例1:“违”,1960年11月30日,四川某矿南井 案例2:“政治”,1976年10月31日,大同某矿301盘区 “给”、“跟”

案例3:“孝”,矿长四期学员救援 案例4:“盲”,1997年宜宾某矿初期救援 救灾经验:

科学性+勇敢

2、《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煤矿企业每年必须至少组织1次矿井救灾演习。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有创伤急救系统为其服务。创伤急救系

统应配备救护车辆、急救器材、急救装备和药品等。

第四百九十三条:所有煤矿必须有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煤矿企业应设立矿山救护队,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煤矿企业,应指定兼职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救护队;否则,不得生产。

矿山救护队至服务矿井的距离以行车时间不超过30min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