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乙方须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期间及竣工未交付前的产品保护,必须落实行之有效的成品保护措施,成品保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10.7 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管理及施工不完善造成的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并应及时报告甲方提出事故处理方案,经设计、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认可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10.8 因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工程返工,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弥补措施,减少损失。由此而引起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应在3天内将经济损失的详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给甲方,经甲方核实后给予补偿。 10.9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如下证件: 1)身份证;
2)上岗资格证书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 3)居住证。
若不符合手续,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0.10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针对本工程的特性,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
10.11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人身伤亡事故除应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外,还应在半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并以书面形式详细报告,一般事故应在2天内将详细书面情况上报给甲方。
10.12在施工期间,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如发生工伤事故,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的义务。对其善后处理由乙方对伤亡职工全面负责,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全面解决。
10.13 乙方必须贯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对职工加强安全知识教育,配备专职安全员,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10.14 乙方自备的设施、设备、机械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标准及要求,在施工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机械定期检修保养制度。 第十一条 付款方式 11.1付款:
1)开工10个工作日内付10万元; 2)完工后10天内支付贰拾万元; 3)余下工程款在完工后60天内付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2.2 由于乙方原因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酌情决定处理方式,乙方须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12.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500元。
12.4 乙方在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方面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12.5 由于乙方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属于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6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 其它条款
13.1 《安全生产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3.2 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向合同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3.4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3.5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公章):__ 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